A. 給推薦幾個名人關於刑法著作
張明楷 《法益初論》、《刑法的基本立場》、《刑法學》、《刑法格言的展開》、《刑法分則的解釋原理》
麻煩採納,謝謝!
B. 推薦有關民法,刑法的好書
張明楷,《刑法學》,也可以找陳興良的,這些是偏日的。
平時看看話,我以前看過一本《超越比利牛斯》來著的。好像是西南政法學子庫什麼的系列叢書中的一本
如果要實務類的話,《庭審實務》還不錯,對你以後也會有很大幫助的。
C. 各種刑法(古代的,小說中的,或是自創的,只要是刑法就行) 好的加分20-50
推薦一本書《中國古代酷刑》,要什麼有什麼,古人的想像力就已經很無窮了。
比如凌遲專吧,這是書裡面寫的第一屬個罪,具體的執行方法有很多說法,畢竟經典的就是用漁網把人罩起來,然後勒出來的肉就一刀刀削。當然,根據文獻記載是沒那麼復雜的,但是一般也要凌遲三四天。像明代太監劉瑾,凌遲處死用了三天,最後胸腔都能看到內臟了。
然後還有明代的剝皮實草,也是一種傳聞的處罰,就是把貪官的皮剝下來,裡面塞上稻草,然後放在一個房子裡面教育官員要廉政。南朝宋後廢帝劉昱曾親手將人臠割;北齊文宣帝高洋也常常用臠割的方法來殺人。臠割就是跟凌遲差不多的方式,一刀刀切人。
還有什麼點天燈、三刀六洞,你自己去看那本書吧,圖書館應該有的借。
D. 裡面有很多變態刑法描述的小說
十宗罪吧 挺嚇人的
E. 有古代刑法描寫的言情小說
秦朝形成了一套包括生命刑、身體刑、勞役刑、流放刑、恥辱刑、身份刑在內的刑罰體系。秦以刑罰種類繁多,手段殘酷而著稱,對後世刑制產生了較大影響。具體而言,秦之刑名有:
(一)生命刑
即死刑。秦代執行死刑的方式多達二十餘種,較有代表性的包括:
1.具五刑。是一種與肉刑結合使用的死刑。據記載,具五刑的施行程序是先黥面,後割鼻,再斬左右腳,又用笞杖打死,最後割掉首級,並將屍骨剁成肉醬示眾。
2.定殺。睡虎地秦簡《法律答問》解釋說:"生定殺水中之謂也"。即把人活著投入水中淹死。
3.阬。即活埋,秦始皇曾把反對其政策的四百餘名儒生"皆阬之咸陽"。
4.族。即一人犯罪而牽連其親族,犯罪者與親族一起被處死。
5.車裂。即將受刑者的頭和四肢分別掛在五輛馬車上,然後驅馬向五個方向各自拉動,以支解屍體。
(二)肉刑
即身體刑,肉刑是殘害受刑者身體的刑罰。秦時主要使用的肉刑有笞、墨、劓、斬左右趾、宮數種。秦時肉刑既可單獨使用。又可以與勞役刑結合使用。
(三)勞役刑
即強制犯人勞動的刑罰,相當於後世的徒刑。秦代勞役刑主要有如下幾種:
1.城旦、舂。
男犯為城旦,從事築城的勞役;女犯為舂,人事舂米的勞役。這是秦朝時最重的勞役刑。《漢舊儀》記載:"城旦者,治城也。女為舂,舂者治米也。"
2.鬼薪、白粲。男犯為鬼薪,女犯為白粲。根據《漢舊儀》記載,所謂"鬼薪"是強制男犯去山中砍柴以供宗廟祭祀之用。所謂"白粲"是強制女犯擇米,以擇出的白米供宗廟祭祀之用。鬼薪、白粲應是服較城旦、舂輕一等的勞役。
3.司寇、作如司寇。男犯為司寇,即伺察寇賊,從事這種工作往往去邊疆,邊服勞役,邊防外寇。女犯為作如司寇,根據女犯的生理特點,不宜讓其到邊疆服役,故允許其在內地從事相當於司寇的勞役。
4.侯。強制犯人到邊地充當斥侯,伺察敵情。
5.隸臣妾。將男女罪犯或家屬罰作官府奴婢,為國家服各種勞役或雜役。《漢書》記載:"男子為隸臣,女子為隸妾。"秦時隸臣妾為終身刑徒。
6.罰作、復作。男犯為罰作,女犯為復作。罰作是強制男犯去邊境地區戍守,女犯則去官府服勞役。
(四)財產刑
財產刑是剝奪犯人財產的刑罰,秦代的財產刑主要是貲、贖、沒和收等幾種。
1. 貲。
是判處犯人繳納財物或以勞役抵償的刑罰。
睡虎地出土的秦律中的貲刑主要有三類:
一類是貲金;
一類是貲物,主要是貲甲或貲盾;
一類是貲勞役,
對那些無力承擔所貲之甲或盾的犯人,則允許其以用勞役抵償。
2.贖。
贖刑與貲刑不同,貲刑是依法判處罪犯交納一定財物的刑罰,而贖刑則是允許罪犯以交納法定的財物代替已經判處的刑罰。
從秦簡看,當時贖刑可贖免的刑罰范圍相當廣泛,有贖死、贖宮、贖耐、贖劓、贖遷,等等。
3. 沒和收。
"沒"是把罪犯的財產由國家強制充公。
"收"分為沒收財物和沒收人口兩個方面。
(五)身份刑
身份刑是剝奪犯法者的爵位、官職等政治身份的刑罰,其刑名有"奪爵""廢"等。
1.廢。廢除違法者官籍永不敘用的處罰,秦時稱受廢刑免官者為廢官,"任廢官為吏,貲二甲。"
2.奪爵。消除違法者的爵位,剝奪其特權。
(六)遷刑
"遷"是判處犯人去指定地區(一般是邊遠地區)服役的刑罰,是一種流放刑。秦簡《傅律》雲:"百姓不當老,至老時不用請,敢為詐偽者……皆遷之。"遷與後世的流刑相近,但流刑重於徒刑,而秦代的遷刑則輕於徒刑(勞役刑)。被判遷刑者,其家屬多隨遷。
(七)恥辱刑
恥辱刑是一種事宜侮辱性質的刑罰,在秦代主要指髡、耐等象徵肉刑的刑罰。
1. 髡。
系一種剃除受刑者頭發的刑罰。秦時髡刑常與勞役刑結合使用,如髡鉗城旦舂等。
2. 耐。
輕於髡,為一種剃除受刑者鬢須的刑罰。秦時耐亦主要與勞役刑結合使用,如耐為隸臣等。
也有學者認為,秦朝主要刑名為死刑、肉刑、作刑(徒刑)、遷、貲(財產刑)以及誶六種,其中誶,就是訓誡。從出土秦簡來看,多用於輕微犯罪的官吏。如《效律》規定:"計較相謬也,自二百二十錢以下,誶官嗇夫。"又見《法律答問》:"甲賊傷人,吏論以為斗傷人。吏當論不當?當誶。"
F. 虐身的,刑罰的,折磨人身體的小說
1、冷宮太子妃
《冷宮太子妃》,是一部架空歷史類型的網路小說,小說簽約授權回首發連載於煙雨紅塵原創文答學網站。小說已經完本,作者是魅紫鳶。
小說講述了龍旖凰歷經坎坷的深宮生活。
2 、庶女有毒
《錦綉未央》又名《庶女有毒》,秦簡所著小說,主要講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前世一朝為後,卻被嫡姐搶走一切,迫害致死,重生後憑借聰明才智手刃仇人,並與元烈(李敏德)終成眷屬的故事。
該小說原載於瀟湘書院,目前已出版,同時涉及抄襲80萬字的侵權爭議。由該小說所改編的電視劇已於2016年11月11日在北京衛視、東方衛視首播,由唐嫣、羅晉、吳建豪、毛曉彤、李心艾領銜主演。

G. 刑法羅翔老師的書籍有哪些
學術作品獨著
1.刑法學總則,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
2.刑法中的同意制度,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3.沖出困境的罪刑法定原則,中國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
4.中華刑罰發達史,中國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法考刑法圖書分為客觀題和主觀題,客觀題有講義、真題卷、119必背(濃縮版講義)和168金題(模擬題),主觀題有專題精講、歷年真題破譯、沖刺一本通、模板寫作一本通、應試重點法條、模考試卷(新增)。
還有2019年的圓圈正義。
H. 寫一篇有關刑法的小文章,字書不低於1000字。
淺議刑法的保障功能
一、刑法保障功能的含義
刑法的保障功能是指刑法所具有的保護沒有犯罪的人不受刑法追究以及犯了罪的人不受法外追究,從對國家的刑事追究權力予以適當限制,以保障公民合法權利不受國家非法侵犯的作用。 如前所述,刑法以懲罰犯罪為己任,在實踐中往往會導致國家刑事追訴權的膨脹和濫用,進而侵害公民的合法權利。與此同時,鑒於刑法所使用的是非常嚴厲手段,一旦濫用,就會對公民的權利產生至巨的傷害。因此,如果國家的刑事追訴權不能予以適當限制,每一個公民均會被刑罰懲罰的陰影所籠罩,生活在不安的環境之中,其生活品質一定會大大下降,本來所嚮往的快意人生,就會變得索然無味。再從刑法的目的上看,懲罰犯罪就是為了使公民獲得一個安定的社會環境,如果這種懲罰反而使公民產生新的恐惶與不安,也有違於刑法的本意。所為了避免此種情況出現,社會公眾也強烈要求國家在懲罰犯罪時應當有所節制,不得為了懲罰犯罪而惘視公民的合法權利。
勿庸置疑,刑法的保障功能自刑法產生之時業已存在,但同樣不可否認,刑法保障功能是隨著人們對社會、國家、公民之間關系認識的深入而逐漸被重視的。在帝王言出法隨、官吏擅斷罪刑的年代,刑法的保障功能幾乎被完全忽略,成為刑法發展史上的黑暗時期。直到資產階級大革命前夕,當人們認識到國家必須實行法治的方法進行統治、公民的權利需要特別予以保障之時,刑法的保障功能才被慢慢突顯。在資產階級革命成功之後,刑法的保障功能又隨著法治與人權概念的日益成熟而發揚光大,到目前,已經成為現代刑法的一個相當重要的價值取向。
二、刑法保障功能的要求
既然刑法具有保障公民權利的功能,那麼如何才能將這一功能在實踐中予以實現呢?在理論上和實踐中應當注意如下兩個方面:
其一,在刑事立法活動中,應當堅持刑法的最後手段性原則,凡是沒有必要使用刑法手段處理的行為,不要輕易予以犯罪化。這樣,就能保障刑法懲罰的是那些真正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在刑事領域給予公民盡可能大的自由空間。因此,那種發條繁雜、公民動輒得咎的刑事立法,是刑法保障功能的觀念相悖的,也是我們的刑事立法所不倡導的。
其二,在刑事司法活動中,國家不得對沒有構成犯罪的人進行刑事追究,也不得對構成犯罪的人進行法外追究,即對於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的行為,不得定罪判刑;對於構成犯罪的行為,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追究,並且在追究的過程中必須保障其人格的尊嚴和其他合法權利。在此意義上,可以說刑法既是懲罰犯罪的工具,也是保障非犯罪公民的武器,還是保障犯罪公民合法權利不受國家權力過度干擾的一個屏障,其意義實在非同小可。
除了在觀念上樹立刑法保障的觀念之外,在制度上同樣需要予以貫徹執行。在現代國家的刑法乃至國際社會的有關人權保障的文件中,均明確規定了一個原則—罪刑法定。 就刑法的兩個基本功能的關系來看,懲罰與保障相結合已經成為現代刑法的指導原則,二者相輔相成、不可或缺、不可偏廢。在理解和運用時,不能過分強調任何一個方面而忽視另一個方面:過分強調刑法的懲罰功能,就會陷入專制司法的泥潭,過分強調保障功能,則會削弱刑法存在的根基。因此,對於刑法規定為犯罪的行為,應當依法進行懲罰,不能借口刑法的保障功能而放縱犯罪;同樣,對於沒有構成犯罪的行為,也不能動用國家的刑罰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