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故事與小說的異同是什麼
一般來說,小說和故事可以具體區分為:
小說講細節,故事講情節。細節,是緩慢的甚至是靜止的,它捕捉聲色光影,捕捉為日常生活所隱蔽的一剎那;情節,是流動的甚至是懸崖上跌下來的水,它是時間得出的結果,是一個個或大或小的懸念。嚴格說,許多「經典」小說,是故事,並非真正的小說。比如歐亨利的一些短篇。
小說與故事的第二個區別是:小說可以禁得起最苛刻的讀者不斷重讀,故事只堪讀一次或幾次。若小說的理念是好看,故事第一位,那麼,小說肯定要被電影電視等由於技術手段進步不斷出現的新的藝術形式所淘汰,畢竟電影電視不僅滿足眼睛還滿足耳朵。小說裡面要講故事,故事是小說的皮,不是骨。弱化故事,其實是增加小說的寫作難度。從此意義出發,或許還可以這樣說,小說是個體弄的小灶。故事是公眾吃的大鍋飯。
小說與故事的第三個區別是:信息量。小說可以成為一個自給自足的世界,有自己的不可復制的郵局、街道、馬車、飛機。故事基本不提供信息,只是說事情,說人與人、事情與事情的關系。
小說與故事的第四個區別在於:藝術性。這體現在語言、結構、人物、立意這四方面。
小說的語言更精緻,更新鮮,更值得咀嚼。「利安頭上冒汗了」,這是故事的語言;「汗從利安光禿禿的腦門上跳起來」,這是小說的語言。小說的語言常是多重角度的敘述,對一件物,從上到下從左到右從表面到內在,而且作者本人的心理感受也常會加入其中吶喊助威,而故事的語言著眼於交代清小說的前因後果。講多了,就是廢話。
小說的結構迥環往復,是覆蓋森林的交響樂。故事要簡單,一般呈線性,順時間的河床蜿蜓,不大關心空間。
小說的人物可以上升到符號,在說明一種抽象的理念、態度的同時,它往往還是立體的,善與惡在裡面按不同比例混合著。故事裡的人物常為滿足情節而服務,扁平化、臉譜化,或者忠或者奸,很少走中間道路。
小說的立意比故事要困難,它得從大量的故事中淬取到那個「遁去的一」。
我們看小說記住的是細節或者人物或者某一個有意思的句子。我們看故事記住的是情節,且情節很快消失在一大堆雷同的情節里,除了情感的暫時被滿足,腦袋裡最後還是空空無一。
或許還可以這樣說:故事是門,還是孩子的我們跌跌撞撞地摸到門,通過它開始了解世界。而小說,是我們進「門」後長大了有了真正的智力後所得出的思考。小說是故事的高級形式——就如共產主義是社會主義的高級形式?
而記敘文則是指記人、敘事、寫景、狀物的文章,它屬於散文文體中的一類基本文體。由於應用廣泛,寫作形式靈活多樣,在高考寫作中受到考生的青睞。記敘文的敘述方式多種多樣,有順敘,倒敘,插敘,平敘和補敘。
Ⅱ 網路小說,剛開始寫,第一章 ,用敘述,講故事的通俗語言寫得真實點好,還是情節細膩,好一點。。。。
網路小說第一章往往是後面成績好不好的一個重要因素,第一章里你的世界設定,人物設定都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輪廓。在這個圍繞著世界和人物而展開的敘述過程中應當做到細膩、簡潔、流暢。細膩不是要用大段文字來敘述,而是用詞當精準概括。流暢也就是說不要在一個細節上糾纏過久,要保持情節的連貫性,迅速展開,這樣才可以吸引讀者繼續下去。在以後情節展開的情況下,你就可以細膩細膩再細膩,你懂的。
Ⅲ 小說和故事有什麼不同
無論是小說還是故事所構成的主體根源是相同的,都在於「敘事」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講故事。然而小說與故事之間又確有不同,所以我們只有從其相互的不同點中找出兩者的差別,盡可能的把握住小說與故事之間的區別。
首先從形式上小說與故事兩者表述的方式不同,故事講究的是敘述的方法也就是語言表達,而小說講究的是描寫的方法。基於此我們可以簡單的看到故事是一種以語言作為表達形式,以口頭語言進行敘述的一種文學,故事傳誦的主要方式就是以口頭語言將要「敘事」的情節講給他人聽,這一講一聽也就構成了故事的傳播方式。當然在故事的寫作中,為了增加故事的吸引力也不完全排除故事敘事情節的個別抒情、細節描寫和敘事點評,但在故事裡這些抒情、描寫和點評必須凝煉,它不能象小說那樣大手筆的展開。
小說是什麼? 小說是作者將感性的、人性的、切身的生活感覺經過構思與虛構寫在白紙上的文字游戲,構思與虛構過程就是故事的臆造過程。小說的概念隨著時代的不同,經過多年的演變我們必須明確小說概念的時代性已不同於亨利·詹姆斯所說「一部小說存在的惟一根據就是它試圖反映生活」,這種理解曾使小說史上一度出現過追求「表現之真實」。因為小說著重於敘事的描寫,作者在創作小說時為了使小說更純粹,更直接地進入文學的本質,小說最常用的場景、人物肖像、動作形態描寫和對話,往往會使有比較明顯的、強烈的詩性,進而使作品結構情節,具備有小說詩意的品質。為了使小說達到詩意的品質,小說「敘事」的表達方式就不能象故事那樣進行簡單的敘說,而是要求要求作者就小說的故事,人物,語言和思想,圍繞情節的需要加以描寫,讓讀者在閱讀小說時去理解小說的意境和小說所要傳達的思想。所以小說作為文字游戲的理論性、條理性比故事更為系統。
其次是從內容上小說與故事情節層面不同。小說與故事的「敘事」都是由情節作為支撐的,所以在情節內容上可能相通,但因對情節的表現方式不一樣,最終給人的感覺也不盡相同。故事應當是小說最基本的層面,小說的內容包含有故事的內容,是故事的延伸和拓展。故事注重的是情節和結果,所以求奇求變求曲折,語言所呈現出來的意義止於或等於其描述,寫故事的時候,故事大量融入了作者對素材的編排,所體現出的是對生活的拾撿和拷貝,所以要盡量把情節突現出來。小說注重的是細節和過程,所以求真求思求感人,語言所呈現出來的意義大於其描述,小說一般融入了作者對素材的藝術想像,因此體現出的是對生活的提煉和超越,所以寫小說時往往要把情節線索隱藏起來寫,更多地刻畫人物形象、心理活動,更注重側面描寫故事注重情節的曲折與跌宕、結構的完整和嚴密,更著力於人物命運的把握和內心情感的刻畫與挖掘。故事追求的是情節更為完整,不在意細節的描寫(當然我們不排除故事的精彩的細節),故事的情節完整就是故事核心情節,也就是我們稱的故事核。小說就不同了,小說為了力求的是情節更加曲折,可以有這樣的核心情節,也可以沒有,它可以通過人物的性格來引出情節,通過對人物的語言和活動來反映情節主題,通過對環境氛圍的描寫渲染故事的情節,所以小說缺乏細節就難以成小說。
敘述的結構、敘述的節奏、敘述的語言也是區別小說與故事的方法和手段。還有小說的修辭技巧了民可以用來作為區別小說與故事方法和手段。總之,小說與故事的區別方法還有,但這些主要的區別我們一定要有所了解。在此就不面面俱到,就此罷手吧。
下面還是來談具體的。
「一個漂亮的姑娘,天天會在這個時候在這路過,路人還是象往常一樣匆匆走過。」 這只是很平常的一件事,漂亮姑娘的出現並沒有引發什麼事情,所以這段文字也就沒有什麼實際意義,連簡單的故事都算不上,是多隻是平鋪直敘了所見的一件事情。可這樣的文字我們在小說或故事中又似曾相識過。因此,象這樣的文字只是流水賬式的敘述。
「好久沒有看到這么漂亮的姑娘了。一個漂亮的姑娘出現在這條街上,也不知從那天起,她天天都會在這個時候在這路過,他也天天會在這街上等待著她的出現。」好了,故事開始有了,但僅有這點不夠,因為在這里還沒有我們所講的故事核——即故事的情節。「一天,天下著小雨,急匆匆的行人從他面前走過,她也急匆匆從他面前走過,也許是她走的過於匆忙,只顧注視於她的他竟一頭撞到了一個路過的女子的身上,那女的尖叫一聲,他趕忙收下手中的傘,在收傘時無意中雨傘又把那女子的裙子給掀起來了,那女子大罵「流氓!」,一聲「流氓!」羞得他禮也來不及賠掉頭就走,「吱——」雨中的小車已把他撞到在地……。
他走了,路人還是象往常一樣匆匆走過。」
怎麼樣?不過到這里還只能算是故事,如果要使這故事成為小說那就要去將故事的情節展開來寫,如他撞女子和他撞車作者可以把這撞的細節展開寫也可以把這兩個不同撞聯想起來寫,還有可以把他看見姑娘的心裡感覺和他撞到女子身上時的心裡感覺描寫出來,那這當是一篇小小說了吧?我們也可以在「那女子大罵『流氓!』」後面構思其它的結尾。
最後我們來看看作者:楊柳含煙寫的徵文《鬼非鬼》
從前,城外有一所老屋,因為年代久遠,殘垣斷壁的庭院雜草叢生,院中一棵老梧桐,茂密的枝葉蓋滿了整個空間,一絲陽光好象也無法入內,真有點梧桐深院所清秋了。而屋內更是蜘蛛網的的樂園了。人們傳說這老屋一到晚上會經常傳來近似鬼的哭聲,便認定這老屋經常出沒惡鬼,所以大家一提到老屋往往毛骨悚然,誰也不敢靠近,更不敢在裡面住宿。
一天,有一個人自稱膽大包天,「我要進這老屋住一晚上」說完真的進去了。稍後,又一個自稱膽子大的人聽說這里經常鬧鬼,也想試試自己的膽量,打算到裡面住宿。他推門准備進去,這時先進去的那個人認為推門的是鬼,就用力把門堵住,不讓鬼進入。而後來這個人也認為屋裡有鬼。於是兩個「鬼」互相爭鬥起來,也沒有分出勝負,一直搏鬥到天亮,裡面的那個人已筋疲力盡,好奇心促使他看個究竟,自言自語到:這鬼還蠻厲害的啊。於是悄悄地把門打開。而後來這個人也累的癱坐在門口,心想,天亮了,我守住門口,看你這惡鬼光天化日下逃到何處。這時門開了,等到雙方都看清楚了對方,才驚訝的目瞪口呆了。
原來,兩個都是人而不是鬼。
故事的第一段為了把讀者引向歧途,對故事的場景進行了必要的描寫,但作者把握住了寫故事的尺度沒有在這里過多的用筆,(如果作者在這里過多展開就會導致故事情節在速度感上的遲滯。)而是直指故事核心情節去揭示鬼非鬼的真相,故事也就完了。
Ⅳ 是講故事,寫劇本和寫文學故事(小說之類)有什麼區別
劇本,基本都是對話,語氣,動作什麼的要帶tao【】
例:
【開門】
楓:【笑】哥,你終於回來啦~歡迎回家
夜:【冷淡】嗯【離開】
楓:【心頭的喜悅被沖淡,但還是強顏歡笑】你,你別走啊,我做了你最喜歡吃的菜,還有。。。【拉夜的手婉】
夜:【嫌棄】【輕輕甩開】不用,我不餓
【夜步入房間,楓滿眼的暗淡的神色他並沒有看到】
##############
小說一般以描寫,敘述來講述故事【emmmm,被語文課洗腦了】語言在佔全文的量上要比劇本少很多
例:
楓正把飯菜端上餐桌時聽見了有人上樓的聲音,他的嘴角勾起一個美麗的笑容,這是夜的腳步,就算時隔5年他也不會認錯的
他站在門口,等到夜靠近時猛地打開門,臉上笑盈盈地:「哥,你終於回來啦~歡迎回家」
夜瞥了他一眼,只淡淡的嗯了一聲就打算進入房間。楓的心跌落低谷,但還是強顏歡笑,誰叫他是那個男人的私生子呢,他一生下來就註定了要被別人另眼相看。
見夜看也不看自己學了兩年只為做給他的菜,他連忙想要拉住夜的手腕,「你,你別走,我做了你最喜歡吃的菜,還有。。」
夜皺了一下眉,輕輕甩開楓的手,打斷了楓的話「不用,我不餓」
說完就轉身進了房間,他沒看見楓暗淡的眼神,他也不知道,在未來的一天,他會為今天的的這個舉動後悔一輩子
Ⅳ 寫劇本和小說有什麼區別呢
劇本使用電影和視覺描述以及對話來成為電影故事和屏幕角色歷程的文學藍圖。製片人和電影製片人(及其陪同人員)對這些藍圖進行解釋,以使這些故事在屏幕上以視覺方式變為現實。

角色向外表達自己的情感。他們悲傷的時候會哭。他們開心的時候會笑。他們生氣時會尖叫。
角色可以從屏幕上隱瞞他們的情感,但只能等到他們最終釋放出來之後,因為否則編劇就不會講電影故事了。
Ⅵ 那些能寫小說的朋友,是不是都很能編故事
不知道題主在這里問的「很會編故事」是褒義還是貶義,總的來說,小說本身就是編出來的故事,所以編故事是小說家必備的一項能力呀,而這項能力是以高度的創造力和想像力為基礎的。

當你做好了這些准備之後,一個有趣的故事就基本被打好了框架,你也就成為了一個會編故事的人啦~
Ⅶ 寫小說是在講故事還是塑造人物
從兩個方面回答你:如果你想寫網文,那麼請多塑造人物,只要有一個不討人專厭的男主角和一群討喜的屬女主角就可以撐起一部網文,至於劇情,不重要,只要基本通順,通俗易懂,討好讀者,便足以成為一部優秀的網文。
但是如果你要寫的是實實在在帶有文學性的東西,那你最好兩方面都重視起來,故事與人物缺一不可,你創作的獨一無二故事結合你筆下獨一無二的人物缺一不可,人物性格決定故事走向,故事走向也預示人物結局,兩者是相輔相成的關系,決不能拆分開
Ⅷ 故事和小說有什麼區別
區別之一:小說可以對某一個人物進行心理刻畫或某一些特定事件作描述,可以是一個故事的截面,沒有結局,引發讀者的深思;而故事一定得有個結局,否則就不是故事了。
區別之二:故事沒有人物心理刻畫仍然是故事,而小說缺乏人物心理刻畫則難成小說;小說的寫作手法比較精緻,而故事寫作手法較乾脆簡潔。比如:看到別人吃東西,我也覺得肚子餓了。這是故事的寫法。看到他在吃東西,我的肚子不爭氣地響了起來,才發現自己早已餓得不行了。這是小說的寫法。
區別之三:小說可以展開大篇幅的環境描寫,而故事如果這么做,會導致情節在閱讀感上的停滯。 小說重以描述及刻畫,而故事則以情節為主,線條簡潔明了。
區別之四:故事可以不用考慮人物在想什麼,只要把過程與結局說出來,就是故事。如上述《情劫》里的一段, 小說可以寫綺文的思想活動,不用寫她是否會跟楓一起走,而故事就一定要寫明她不肯與他一起走了。
區別之五:從表現的主體來說,小說是寫人的,所有環境、心理活動、語言、動作的描寫,都是為塑造人物形象而服務的,必須符合人物的身份和特徵和事物發展的規律,小說的情節是由人物的思想決定而發展著,有時候作者自己都不知道結局是什麼,只能按照書中主人公的性格向下走。而故事的結局早已落定,只是其間的情節或曲折或復雜。
小說注重細節,故事講究情節。細節,是緩慢的甚至是靜止的,它捕捉人物心理一閃而過的「鏡頭」,常常影射社會或日常生活所隱蔽的另一面,並將畫面定格放大,讓讀者去思考,去體會。這就是所謂作品裡的「潛台詞」。
而故事情節,是動態的,是一種事件發展的必然過程,是組成故事中一個個或大或小的懸念。嚴格說,一些大家的「經典」小說,並非真正的小說。
當我們看完一個故事後,在腦中留下深刻印象的,常常會是它的故事內容,而不是故事中的人物。我們將故事轉述給別人時,只會記住那麼一個有趣或難忘的「故事」,記得有一個男人或女人給我們帶來了快樂或者憂傷的故事;而小說就相反了,它讓我們牢牢記住了故事中的那個人物,並將人物命運背後更多值得思索的東西帶給人們,引起人們的深思。
Ⅸ 小說和故事這兩種文體有什麼不同
無論是小說還是故事所構成的主體根源是相同的,都在於「敘事」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講故事。然而小說與故事之間又確有不同,所以我們只有從其相互的不同點中找出兩者的差別,盡可能的把握住小說與故事之間的區別。
首先從形式上小說與故事兩者表述的方式不同,故事講究的是敘述的方法也就是語言表達,而小說講究的是描寫的方法。基於此我們可以簡單的看到故事是一種以語言作為表達形式,以口頭語言進行敘述的一種文學,故事傳誦的主要方式就是以口頭語言將要「敘事」的情節講給他人聽,這一講一聽也就構成了故事的傳播方式。當然在故事的寫作中,為了增加故事的吸引力也不完全排除故事敘事情節的個別抒情、細節描寫和敘事點評,但在故事裡這些抒情、描寫和點評必須凝煉,它不能象小說那樣大手筆的展開。
小說是什麼? 小說是作者將感性的、人性的、切身的生活感覺經過構思與虛構寫在白紙上的文字游戲,構思與虛構過程就是故事的臆造過程。小說的概念隨著時代的不同,經過多年的演變我們必須明確小說概念的時代性已不同於亨利·詹姆斯所說「一部小說存在的惟一根據就是它試圖反映生活」,這種理解曾使小說史上一度出現過追求「表現之真實」。因為小說著重於敘事的描寫,作者在創作小說時為了使小說更純粹,更直接地進入文學的本質,小說最常用的場景、人物肖像、動作形態描寫和對話,往往會使有比較明顯的、強烈的詩性,進而使作品結構情節,具備有小說詩意的品質。為了使小說達到詩意的品質,小說「敘事」的表達方式就不能象故事那樣進行簡單的敘說,而是要求要求作者就小說的故事,人物,語言和思想,圍繞情節的需要加以描寫,讓讀者在閱讀小說時去理解小說的意境和小說所要傳達的思想。所以小說作為文字游戲的理論性、條理性比故事更為系統。
其次是從內容上小說與故事情節層面不同。小說與故事的「敘事」都是由情節作為支撐的,所以在情節內容上可能相通,但因對情節的表現方式不一樣,最終給人的感覺也不盡相同。故事應當是小說最基本的層面,小說的內容包含有故事的內容,是故事的延伸和拓展。故事注重的是情節和結果,所以求奇求變求曲折,語言所呈現出來的意義止於或等於其描述,寫故事的時候,故事大量融入了作者對素材的編排,所體現出的是對生活的拾撿和拷貝,所以要盡量把情節突現出來。小說注重的是細節和過程,所以求真求思求感人,語言所呈現出來的意義大於其描述,小說一般融入了作者對素材的藝術想像,因此體現出的是對生活的提煉和超越,所以寫小說時往往要把情節線索隱藏起來寫,更多地刻畫人物形象、心理活動,更注重側面描寫故事注重情節的曲折與跌宕、結構的完整和嚴密,更著力於人物命運的把握和內心情感的刻畫與挖掘。故事追求的是情節更為完整,不在意細節的描寫(當然我們不排除故事的精彩的細節),故事的情節完整就是故事核心情節,也就是我們稱的故事核。小說就不同了,小說為了力求的是情節更加曲折,可以有這樣的核心情節,也可以沒有,它可以通過人物的性格來引出情節,通過對人物的語言和活動來反映情節主題,通過對環境氛圍的描寫渲染故事的情節,所以小說缺乏細節就難以成小說。
敘述的結構、敘述的節奏、敘述的語言也是區別小說與故事的方法和手段。還有小說的修辭技巧了民可以用來作為區別小說與故事方法和手段。總之,小說與故事的區別方法還有,但這些主要的區別我們一定要有所了解。在此就不面面俱到,就此罷手吧。
下面還是來談具體的。
「一個漂亮的姑娘,天天會在這個時候在這路過,路人還是象往常一樣匆匆走過。」 這只是很平常的一件事,漂亮姑娘的出現並沒有引發什麼事情,所以這段文字也就沒有什麼實際意義,連簡單的故事都算不上,是多隻是平鋪直敘了所見的一件事情。可這樣的文字我們在小說或故事中又似曾相識過。因此,象這樣的文字只是流水賬式的敘述。
「好久沒有看到這么漂亮的姑娘了。一個漂亮的姑娘出現在這條街上,也不知從那天起,她天天都會在這個時候在這路過,他也天天會在這街上等待著她的出現。」好了,故事開始有了,但僅有這點不夠,因為在這里還沒有我們所講的故事核——即故事的情節。「一天,天下著小雨,急匆匆的行人從他面前走過,她也急匆匆從他面前走過,也許是她走的過於匆忙,只顧注視於她的他竟一頭撞到了一個路過的女子的身上,那女的尖叫一聲,他趕忙收下手中的傘,在收傘時無意中雨傘又把那女子的裙子給掀起來了,那女子大罵「流氓!」,一聲「流氓!」羞得他禮也來不及賠掉頭就走,「吱——」雨中的小車已把他撞到在地……。
他走了,路人還是象往常一樣匆匆走過。」
怎麼樣?不過到這里還只能算是故事,如果要使這故事成為小說那就要去將故事的情節展開來寫,如他撞女子和他撞車作者可以把這撞的細節展開寫也可以把這兩個不同撞聯想起來寫,還有可以把他看見姑娘的心裡感覺和他撞到女子身上時的心裡感覺描寫出來,那這當是一篇小小說了吧?我們也可以在「那女子大罵『流氓!』」後面構思其它的結尾。
最後我們來看看作者:楊柳含煙寫的徵文《鬼非鬼》
從前,城外有一所老屋,因為年代久遠,殘垣斷壁的庭院雜草叢生,院中一棵老梧桐,茂密的枝葉蓋滿了整個空間,一絲陽光好象也無法入內,真有點梧桐深院所清秋了。而屋內更是蜘蛛網的的樂園了。人們傳說這老屋一到晚上會經常傳來近似鬼的哭聲,便認定這老屋經常出沒惡鬼,所以大家一提到老屋往往毛骨悚然,誰也不敢靠近,更不敢在裡面住宿。
一天,有一個人自稱膽大包天,「我要進這老屋住一晚上」說完真的進去了。稍後,又一個自稱膽子大的人聽說這里經常鬧鬼,也想試試自己的膽量,打算到裡面住宿。他推門准備進去,這時先進去的那個人認為推門的是鬼,就用力把門堵住,不讓鬼進入。而後來這個人也認為屋裡有鬼。於是兩個「鬼」互相爭鬥起來,也沒有分出勝負,一直搏鬥到天亮,裡面的那個人已筋疲力盡,好奇心促使他看個究竟,自言自語到:這鬼還蠻厲害的啊。於是悄悄地把門打開。而後來這個人也累的癱坐在門口,心想,天亮了,我守住門口,看你這惡鬼光天化日下逃到何處。這時門開了,等到雙方都看清楚了對方,才驚訝的目瞪口呆了。
原來,兩個都是人而不是鬼。
故事的第一段為了把讀者引向歧途,對故事的場景進行了必要的描寫,但作者把握住了寫故事的尺度沒有在這里過多的用筆,(如果作者在這里過多展開就會導致故事情節在速度感上的遲滯。)而是直指故事核心情節去揭示鬼非鬼的真相,故事也就完了。
Ⅹ 有善於講故事和寫小說的朋友嗎一起討論一下下面的故事該如何發展好嗎 主人公叫江媛婷,是一位聰明漂
不知道這是甜文還是虐文,我覺得可以這樣機關槍瞄準時,女主發現了,為男孩擋了一槍,結果男孩也不好惹,劈了幾個人後,寡不敵眾,帶女主逃跑,躲在一個山洞中,夜晚時女主發高燒……我還有很多想法,可以追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