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寫作者和編輯談戀愛的小說
『貳』 小說被編輯看上了是不是很好的事,然後大部分作者都會是被編輯看上的嗎還是自動去簽約的
如果說想作品出版的話,被編輯看上的話自然是好事了。但是現在的出版市場是考察你的作品有沒有銷售空間,有沒有盈利的空間,能拿回多少的回報,如果出版社的編輯認為你的作品有很好的市場,那麼他們就會主動和你簽約。若是編輯覺得市場空間不大,他們一般不會和你簽約的。當然,當你的作品達到發表水平,但存在市場不大的情況下,可以選擇自費出版或者是助銷出版(也就是說出版一定的數量,但數量較少,作者承擔銷售一部分的書)。所以一般來講自動簽約還是要看市場空間的,要看編輯的市場考察,除非你是寫作大潮中的著名作家。
『叄』 網路小說作者的編輯主要負責神馬。。一位編輯只負責一位作家嗎
不是,網路編輯也分好多種
第一:最基礎的網編,負責其他網站挖那些沒有什回么人氣但有潛力的作答者,這樣的網編一般會負責好幾個作者。
第二:這個級別的網編就要高不少,按所擅長的網文類別分類。但也不直接參與網站與作者的溝通交流,只是在所擅長文學類型給予作者建議以及意見。
第三:這已經算是網站的實質性工作者了,與上面兩種業余兼職有很大不同,主管關於審核及簽約的流程。
第四:簽約及上架作者的專門編輯,但一般也是一對多,這個級別已經有參加線下工作及年會的資格了。
第五:大神的專屬編輯,類似於明星經紀人,但與之不同的是更偏向於網站,負責熱門網文的策劃及網站與作者的溝通。
第六:Boss級別編輯,比如三江主編之類的……
『肆』 主角是網路寫手或作家的小說。
《重生之中國大作家》《在艾澤拉斯當作家》《回到過去當作家》《重生之日本大作家》請採納
『伍』 小說網的影響力較大的都有哪些作者待遇較好呢短一點的小說。【球編輯們圍觀~~XD
起點待遇好有低保,不過是新人墳墓,如果你文筆好更新快不寫同人小說(同人不簽約)可以去起點。
逐浪新人待遇好,不過點擊數據都是刷的,據說待遇不高。但寫同人小說的可以去,簽約。
縱橫的潛力大,很多起點的都轉了過去
『陸』 各大小說網的作家稿酬
額,那個網路上也有別的說法啊,
第一條 為了保障著譯者的正當權益,繁榮創作和學術研究,鼓勵著譯者和提高出版物的水平,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著譯一經出版或發表,應根據作品質量的高低,著譯的難易,付給適當的稿酬。初版的書按照字數付給著譯者基本稿酬,並且按照印數付給著譯者印數稿酬;再版時不付基本稿酬,只付印數稿酬。
第三條 基本稿酬標准:(一)著作稿:每千字10至30元。確有重要學術價值的科學著作,包括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及文藝理論的專著,必須從優付酬者,可以適當提高標准,但每千字不超過40元。
(2)翻譯稿:每千字8至24元。特別難譯而質量優秀的譯稿,可以適當提高標准,但每千字不超過35元。
由外文譯成中文,對原著作者不付稿酬;對翻譯者,按上述標准付酬。
由中文譯成外文,對翻譯者按本條第(1)款規定的稿酬標准付酬。對原著作者按該著作翻譯稿酬的20%至40%付酬。
由少數民族文字譯成漢文,對原著作者按本條第(1)款規定的稿酬標準定級支付60%的稿酬。
對少數民族文字翻譯者所付的稿酬,按本款規定的外文譯成中文的標准,另加25%至30%付酬。
由漢文譯成少數民族文字,對原著作者不付稿酬。
(3)古籍稿:古籍整理,古籍的今譯、箋證、注釋、集解,每千字9至18元。對特別繁難,質量又高的,可適當提高,但每千字不得超過30元。
古籍資料的輯錄、匯編,每千字5至12元(不付印數稿酬)。
各種古籍索引,每千字5至10元(不付印數稿酬)。
斷句、校正錯訛,每千字4至8元(不付印數稿酬)。
標點加一般校勘,每千字5至10元;難度大的標點加繁重校勘,可適當提高,但每千字不超過15元(均不付印數稿酬)。
(4)詞書稿:詞書條目,照本條第(1)款標准,按版面摺合的字數計算,另外增加15%至25%的基本稿酬,不付印數稿酬。
網路全書詞條編撰,每千字24至30元,另增加20%至30%的基本稿酬,不付印數稿酬。
(5)根據他人著作改編和縮寫的書稿,按本條第(1)款標準的40%至60%向改編者付酬。並按改編費的20%至40%向原作者付酬;按改編費的10%至20%向原出版者付酬。
(6)譯文的校訂費,每千字4至10元,不付印數稿酬。由譯者請他人代為校訂者,費用由譯者自付;出版社請他人校訂者,校訂費由出版社支付。
(7)索引和圖書資料輯錄,每千字3至7元,不付印數稿酬。
(8)約請社外人員編選的書籍付編選費,按每萬字20至30元付酬,不付印數稿酬。
約請社外人員編輯加工的書稿,付編輯加工費,按每萬字20至30元付酬,不付印數稿酬。
(9)約請社外人員審查書稿,付審稿費。一般書籍的審稿費按每萬字10至20元付酬;對於繁難的專著,可適當提高,但每萬字不超過40元;不付印數稿酬。
第四條 印數稿酬:(一)一般書籍的印數稿酬,按基本稿酬總額的百分比支付:(1)印數在一萬冊以內的,以一萬冊計算付基本稿酬的8%;(2)印數超過一萬冊的,其超過部分以千冊為計算單位(不足一千冊的,按千冊計算),每千冊付基本稿酬的0。8%。
(二)對確有重要學術理論研究價值而印數較少的專著,印數在一萬冊以內的,以一萬冊計算,付基本稿酬的30%;印數超過一萬冊的,按本條第(一)款之(2)的規定支付。
(三)本條(一)(二)兩款規定的印數稿酬,每次重印均應累計過去的印數。不論初版還是重印,出版社均應在版本記錄頁上如實註明印數。
(四)學慣用書、臨時教材或由於其他客觀原因而大量印行的著譯,在第一次出版後兩年內,印數在10萬冊以下者按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標准付酬;超過10萬冊以上,視不同情況按本條第(一)款規定的30%至50%付酬。
第五條 曾在報刊上發表過的著譯,輯成個人專集出版,付給著譯者基本稿酬和印數稿酬。編選不同著譯者的報刊文章合集出版,對著譯者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數稿酬。出版社約請多人分章撰寫,內容相互有連貫性的專著,付基本稿酬和印數稿酬。出版社約請多人撰寫,單篇獨立(沒有連貫性)的合集,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數稿酬。
期刊轉載其他報刊上已發表過的作品,按第三條第(1)款標準的20%至40%向原作者付酬,並按第三條第(1)款的10%至15%向首次發表該作品的報刊付酬。
第六條 出版社已接受出版的著譯,屬於非作者原因未能出書者,出版社應按該書稿基本稿酬的30%至50%付給作者著譯費(書稿歸作者所有)。出版社主動約稿,但因稿件質量不合格未能出書者,出版社視具體情況,酌付少量的約稿費。
第七條 解放前出版過的著譯重印或校訂重印,支付部分或全部基本稿酬(對已故作者著譯的付酬辦法見第八條)。解放後出版(或再版)的已付過基本稿酬的著譯,再版以及輯成個人專集(包括全集、選集、文集等)或和他人著作合集出版,不再支付基本稿酬,只付印數稿酬。著譯修訂再版,視修訂程度支付修訂費。修訂費按增補部分的實際情況付酬;修訂後,質量有顯著提高,可重新支付原基本稿酬的部分或全部,但其印數稿酬,仍應累計原來的印數。
第八條 對已故作者稿酬的繼承問題,按以下規定辦理:(1)著譯者死亡在30年以內者,出版其未曾發表過的遺作,付基本稿酬和印數稿酬;再版只付印數稿酬,不付基本稿酬。
(2)著譯者死亡超過30年者,重印其作品不再付基本稿酬和印數稿酬。出版其首次發表的遺作,仍付基本稿酬和印數稿酬。
第九條 一部書稿分別出版不同字體的版本,或以幾種裝幀形式出版,或改變書名重印,或由一家出版社轉移到另一家出版社出版,或編進另一書時,除對首先出版的版本付一次基本稿酬外,對另外的版本不付基本稿酬,但應累計印數,付印數稿酬。
出版社將一種書籍分地印造,或經地方出版社租型造貨,其印數均應一並累計。印數稿酬由供型的出版社付給。
第十條 支付基本稿酬以千字為計算單位,不足千字的作千字算。詩詞每10行作千字算(曲藝等韻文體行數計算從詩詞)。舊體詩詞稿酬可酌量提高。樂曲、歌詞、畫稿、地圖等付酬辦法,另定。
支付稿酬的字數按實有正文字數計算,即以排印的版面每行字數乘以全部實有的行數計算。一般文字的末尾排不足1行的和占行的題目按1行計算。標點排在行外的,字數加十分之一計算。
出版社編輯部增加的例言、說明、註解、目錄、索引或其他附件,書上排印的中縫、書眉、頁碼和翻譯書籍中就原書復制的圖表以及附錄轉載的文件資料,均不計稿酬;但翻譯書籍的附錄、圖表內夾有譯文的,譯文部分計酬。
第十一條 封面和圖表的設計,以及中外文對照表的編纂等,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數稿酬,付酬標准另行擬定。
第十二條 出版者同著譯者應簽訂約稿合同或出版合同,是否預付稿酬,由合同約定,但書籍出版後,應在一個月內付清全部稿酬,每次重印應在出版後一個月內結付印數稿酬。
第十三條 書籍出版後,出版社應送給著譯者樣書,一般性的書籍可送10至20本,情況特殊的可以酌增酌減。對著譯者購書應予以優待,在100本以內者,可以按批發折扣售給。情況特殊者,在售書數量上可酌增酌減。
第十四條 台灣、香港、澳門同胞的著譯,按本規定以人民幣支付稿酬。外國人(包括中國血統的外籍人)的著譯(國外未曾出版過),在我國首先出版者(不含翻譯或重印),稿酬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各出版社可根據本規定,視具體情況制定本社的稿酬實行辦法,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送有關出版行政機關和國家版權局備案。各級出版行政機關和出版社的有關領導部門要加強對稿酬的管理,監督執行。出版社不得任意提高或壓低稿酬標准,如有違反者,版權行政機關要予以糾正。各出版社應實行責任編輯、編輯室主任和總編輯三級審查確定稿酬的制度。
第十六條 本暫行規定的付酬標准,報紙、期刊可參照執行,但不付印數稿酬。
第十七條 本暫行規定自1990年7月1日起實行,計酬界限以版本記錄頁上的出版日期為准。初版的書籍以本暫行規定的稿酬標准支付基本稿酬和印數稿酬;再版書的印數稿酬,根據本暫行規定的基本稿酬數額,按第四條的規定付酬。
第十八條 本規定的解釋權屬於國家版權局。
(拉了好長的一段,自己慢慢看好了。。。。)
實際上也是如此吧,變成VIP以後會自動開始收入,貌似是以後一個點擊3毛錢?
也有網站會把你的作品包了,就是上面寫的那樣每千字幾十塊錢(也叫賣斷)
補充,我看的小說一般是100-200章左右就成VIP了(在女生那邊好的小說變VIP的時間更早一點吧大約是20-30章)在簽書的時候,是會有編輯和你聯系的,或者你毛遂自薦也可以。(出書必須通過報社審批才有資格出的,無論是自費出版還是常規出版。因為你的書必須有書號才行的。)
好了再說下去,就算你的書進V後沒火起來也有800-1200元的補貼(在起點,順便看了一下17K貌似是滿勤也是有獎勵的,前提是你寫的好,就是不知道可以包攬全獎不?)
最後,實體書的標準是極為高的,一般來說每幾個人可以出,自己先想明白吧
(給一個例子盤龍的作者謠言300W年薪折算過來25W一個月,不知道是真是假,都是讀者計算出來的。不過至少說明了一件事情,作者中兩極分化嚴重啊。)
『柒』 闡述一下小說作者,小說編輯,網編的關系與介紹。
網編?你可以理解為變相的傳銷
『捌』 主角是作者和編輯的小說~
你好!
《當大神遇到大神》,女主是大神級作家,男主是編輯
僅代表個人觀點,不喜勿噴,謝謝。
『玖』 你聽說過哪些編輯和作者之間相愛相殺的故事
有些作者一聽改稿立馬就急眼,出現這種情況的不少,結果大多數都是停滯不前,書也出版不了。在這里還是呼籲一些作者和編輯都要相互尊重一下,良好溝通,大家一起把書做好才是目的。
『拾』 最小說上所有作者(有三篇文章以上的作者)+編輯+畫手+圖片作者
作者來:
喵喵
盧麗莉
落落
笛安
自由鳥源
王小立
蠻蠻
林檎
愛禮絲
知名不具
郭敬明
陳晨
消失賓妮
貓某人
蘇小懶
安東尼
野象小姐
葉闡
菩提薩陲
林汐
玻璃洋蔥
蒲宮音
七堇年
單良
陳龍
余慧迪
簡宇
李楓
林培源
季峰黽
項斯微
藍儂
昔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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