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懸疑小說怎麼寫 求指教技巧
您好,寫偵探懸疑的小說的前提是有一個好的開頭,別太做作,比如說像發生尖叫然後你一個外人去破案就沒新意了。
然後該注意的是人稱,我個人推薦第三人稱,不要太側重於寫作手法,就算你寫得再好別人看不懂也是沒用的。(比如很多玄幻小說,懸疑小說給人的最好感覺是真實)
那你可能會說主角沒優勢怎麼辦呢?這你就可以嘗試另外一個角度,比如你可以設兩個主角,一個叫基本主角,另一個叫特殊主角(當然這個稱呼不能在小說中顯露),一般來說「我」指基本主角,但是你想換一種手法(比如說你的基本主角在一次辦案中什麼也沒做,卻享受著破案的榮譽。讀者會有疑問,這時你就可以在另一章用特殊主角的角度去寫這件事情,間接告訴讀者真正破案的是這位特殊主角)換一個角度去寫,這時的「我」就可以是特殊主角,也可以是任何角色。
這也是一種寫作技巧,留給讀者一個懸念,這樣讀者就會從「看看」到「追每一章」的地步。
絕對不要在小說里加一些幻想元素,比如一個非常重大的案子,難倒了很多精英偵探,但是主角卻發現兇手是個超能力者,利用超能力來殺人。這樣讀者看到就會覺得:原來是這樣,怪不得我怎麼想都想不到殺人手法,原來是這個作者坑我,鄙視他,以後再也不看他的書了。這樣你的小說就會降低身價。
幻想元素不能加,不代表恐怖元素不能加。適當的加些恐怖元素對小說提高點擊量是很有幫助的,我這里舉個例子。比如,一個離奇的殺人案,沒有傷口,沒有指紋,也沒有一個可疑人物。在這時候加幻想元素(超能力/異能者)就大錯特錯了。你可以在裡面加一些基本的證據,至於殺人手法就可以這樣子,你可以用一個一般人都不知道的常識作為殺人手法,比如說花粉過敏,嚴重的花粉過敏可能致死,這是一般人都不知道的。這樣寫讀者的反應就比前面幻想元素的反應好多了。讀懸疑小說,增長見識,相信每個人都會喜歡(我就是這個原因才看懸疑小說的)。
如何表達主角的動作或是環境?一般是直接陳述,這是很好的一種手法,令讀者很容易的就了解到了。我比較喜歡通過主角的話語中透露你本來想要陳述的東西,這樣更真實。
設置謎團的話你要先把殺人手法想好,這樣就可以省去寫到一半發現和殺人手法不匹配,然後修改的時間。有了殺人手法想個劇情還不容易嗎,就相當於你想到了一個絕妙的計劃,你盡力的去完善這個計劃。
還有,如果你有這個能力,就設置一個讀者完全猜錯的案件,不要讓讀者輕而易舉地猜到你想的結果。
最後建議你看看 蔡駿 的小說,蔡駿可是國內懸疑小說第一人。
Ⅱ 推理小說寫作指南、技巧(要有點權威的)
兩個多世紀以前,英國作家S.S.范丹寫了探討偵探小說的理論文章《偵探小說二十准則》。這在當時對創作偵探小說提供了有益的借鑒,也為廣大偵探小說迷提供了有趣的智力游戲。但是隨著時代的變遷,這些法則有一些已經明顯的不符合時代的發展和寫作的要求,先將自己的想法說一說:
偵探小說是一種智力的競賽。大家應該以探案的過程為主要動力,不要有其他的目的。
一、作者應該是和讀者等同的地位,因此作者應該把所有線索交待得一清二楚,使讀者和書中的偵探具有同等的破案機會。
二、在寫小說的過程中不應該有那些並與案件無關的事情,甚至不能重點敘述。
三、偵探小說可以涉及到感情的問題,但不要太深,否則就是將案件本身的重要性削弱了。布景我們寫的是偵探推理小說,而不是愛情小說。
四、犯罪的人應該是很隱蔽的,可以是是警方幹探中的一員,甚至是作者本身。可以是大人物也可以是小人物。兇手可以是僕人、看門、侍從、廚師等。
五、破案要靠邏輯推理,不能憑意外或者巧合,假如是罪犯自首的話,動機應該充分。否則,就有如哄騙讀者去尋寶,到他放棄時,才讓他知道寶藏竟在他的口袋裡。這種玩笑是並不得的。
六、偵探小說當然不能沒有一個查案的偵探。偵探搜集蛛絲馬跡,加以分析,最後揭露壞蛋的真正身份。偵探一定要靠分析線索來破案,而且要十分的有理,讓讀者信服。不能憑借假象來破案。
七、罪案不一定要是謀殺案。可以是任何分得刑事案件。
八、破案的方法要合情合理。諸如讀心術、扶乩、招靈、看水晶球那類的巫術,乃是偵探小說之禁忌。和讀者鬥智的應該是個凡人。讀者在玄學的第四維空間里和神仙幽靈鬥法,又豈有得勝的機會呢?
九、謀殺案可以有很多宗,但罪犯不一定有一個。
十、在偵探小說中加進黑社會,會把罪責分散,這樣只會糟蹋一宗本來十分精彩的謀殺案。一旦牽涉如黑手黨、劍魔羅剎匪幫之類的黑社會集團,小說實際上已變成驚險小說或警匪小說,不再是偵探推理小說了。罪犯當然要有個機會作公平斗爭,但讓他有黑社會作靠山就過分了點。一般稍有自尊的高級謀殺犯是不屑與黑幫同流合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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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探小說二十准則
1.偵探小說必須給讀者與偵探同等的機會去偵探,解決謎團。因此所有的線索要寫清楚。
2.除兇手對偵探布置的謎團之外,作者不可另外以文字描述向讀者布置詭計,使讀者發生混亂。
3.偵探小說不可加入戀愛故事,因為這容易使純粹的鬥智游戲,滲透不純粹的情緒,以致引起偵探的混亂。偵探小說的主旨在於尋出真凶,而不在談情說愛。
4.不可設定偵探自己,或搜查當局人員為兇手。
5.兇手必須從邏輯的偵探過程中查出。不可依靠偶然或巧合,以及無偵探根據的自供。
6.偵探小說需要設定偵探,由他來收集解謎的線索,從而找出真凶。
7.偵探小說絕對要有殺人事件,死者死得越乾脆越好。殺人以外的犯罪不易引起讀者興趣,以此寫出洋洋千言的大長篇也未免小題大作。
8.偵探小說的謎團必須以嚴格而自然的方式去解決。不可使用占卜、乩童、讀心術、降靈術、水晶透視術等關乎超自然力的方法去解謎,這樣才能使讀者具有和偵探同等的智力競爭。
9.偵探只要一人。過多偵探往往會分散讀者的注意力
10.兇手在故事中,必須是主要人物之一。作者不可將兇手定為與故事毫無瓜葛的局外人或無足輕重的小角色。
11.不可設定「僕人」為兇手,如秘書、馬夫、園丁、傭人、守門人、廚師等人。兇手在故事中,須具社會地位,最好是以常識判斷不會犯案的人物。
12.不管被害者有多少人,兇手只要一個。不過可以設定共犯,只是犯案的全責還是在兇手。
13.不可以用秘密結社、黑社會犯罪組織等作為偵探小說的主體。這類小說應屬冒險小說,而設定犯罪集團作為兇手避難之處,對讀者和偵探的鬥智機會,也是不公平的。
14.殺人方法需合理且具科學根據。如發現化學新元素,或是發明珍奇毒葯以此作為殺人方法,是不允許的。
15.案件自發生到搜查,需保持一貫性,以便供讀者參與偵探。作者本身要有適當的誠實和運動家精神,如有洞燭機先的聰明讀者,即可由其邏輯分析,和偵探同時找出兇手。作者不可以故意隱藏重要的破案線索。
16.偵探小說不需要用很長的篇幅來描述與故事進展無關的事物。比如文學性的粉飾、完美的寫景等。因為讀者只想涵泳作品中的智慧游戲,其餘皆為繁詞冗句。
17.不可將兇手設為強盜、山賊、海盜等職業犯罪者。如此的設定毫無鬥智的魅力可言。
18.解決案件時,不可到了最後關頭,以自殺或事故死亡的情節作結束。這樣是虎頭蛇尾的作品。
19.偵探小說中的犯罪動機必須是個人性的。如國際陰謀政變戰爭,屬於間諜小說的范圍。
20.最後列舉幾項「凡是具有自尊心的偵探作家」,不會使用的方法:
a.犯罪現場留有煙蒂,則判定吸同樣香煙的人為兇手。
b.強迫嫌疑犯自白。
c.留假指紋在犯罪現場。
d.找替身製造不在場證明。
e.在犯罪現場的狗沒吠,以此判定兇手和被害者是熟人。
g.使用皮下注射器,或即刻死亡的毒葯。
f.揭開謎底時,才告知讀者兇手是雙胞胎之一。
h.警官到達後才成立的密室。
i.由訊問的連鎖反應實驗斷定兇手。
j.到故事快結束時,偵探由暗號找出兇手。
Ⅲ 推理小說怎麼寫
推理小說是一種十分引起讀者興趣的小說類型,相比較來說,推理小說更需要復雜的要求,那麼,總體上需要什麼要求呢?
總而言之,推理小說需要豐富的知識儲備。更重要的是驚艷的詭計和迷人的動機。
Ⅳ 誰知道要怎樣寫好推理小說啊短篇的。越詳細越好!
推理小說創作經驗談(1)——短篇小說中的詭計構思和布局
文/段一
承蒙《推理志》主編水爬山先生的約稿,在下得以系統的談一下推理小說的創作經驗。其實以筆者淺薄的作文經歷來談這樣一個深刻的話題,未免難以服眾,因此只將一點感想與經驗與大家分享,歡迎指正。
關於短篇推理小說的詭計問題,由於短篇小說的字數不多,在敘述時必然不能鋪張得太寬泛,因此在詭計的選擇、構思、使用上都有一些獨特的要求。
一、詭計模式的選擇
1、懸疑還是解謎?這是一個問題。
以懸疑為主還是以解謎為主,這是一個在推理小說寫手中爭論已久的問題。筆者的觀點是,縱然懸疑和解謎是兩種各有特色不分上下的寫作方式,但在短篇小說中,詭計本身的懸疑性必須放在一個重要的位置。
短篇小說的字數一般在兩萬字以下,在這樣的字數范圍里,單純以邏輯性詭計布局似乎太過困難,如果強行使用,可能會導致文章進度過快,甚至會使小說虎頭蛇尾。
另一方面,短篇小說篇幅的局限性還要求我們必須在第一時間抓住讀者的心,在這樣的條件下,懸念的作用就放到一個非常重要的地位。當然作者仍然可以在短篇小說中使用一個解謎性強的詭計,但最好仍然要有懸念相輔助。
2、懸念的替代品——幽默小說、殺意小說,等等。
如果認為在懸疑性的塑造太過苦難,可以嘗試其他特別途徑,比如穿插幽默氣氛,寫殺意小說(通常是以罪犯為視角描寫)等等。
在這里筆者需要澄清一點:也許有很多讀者或寫手認為強調懸念或另闢蹊徑的寫殺意小說都會使推理小說喪失本格特徵,筆者需要說明的是,本格以解謎至上為前提,但在這前提下嘗試多種創作方法並非不可取,短篇小說的特點使我們創作推理小說時採取多樣路徑更能招讀者喜歡,也會讓文章更有樂趣。筆者並非否定解謎,在介紹中篇小說和長篇小說的創作方法時,筆者會更突出解謎的重要性。
二、詭計的構思
對推理小說新手來說,推理小說的核心——詭計的構思是一大難題,筆者在最初進行創作時也在相當長時期被此所困,現在僅介紹一些基礎性的做法,供各位分享:
1、閱讀大量的推理小說,多總結、多模仿、多思考。
這一點是基礎中的基礎,是推理小說創作之初不可忽略的步驟,對此想必筆者不需多做解釋。
2、新手在創作小說時,應避免設計挑戰性太強的詭計。
對於推理小說新手,不要妄圖「一口吃個大胖子」,一開始便創作大型的詭計容易使自己遭受難以想像的挫折。像密室殺人、復雜的不在場證明、歷史推理等對創作經驗要求比較高的詭計,如果沒有十足的把握,在最初創作時最好不要涉及。
依據本人的經驗,希區柯克式的以懸念至勝的小說和密碼推理小說是新手最先可以嘗試的詭計,事實上,筆者最初就是以創作這兩種小說起家的(笑)。懸念小說相較詭計而言,更以情節和結尾取勝,所以這種小說容易討巧讀者,而且即使是案件本身不夠嚴謹,讀者也不會太追究。密碼小說的主觀性強,較易構思;另一方面,由於密碼本身的特點,詭計的設置較少有案發環境和案發時間的限制,所以作者在創作中不必有太多的包袱,只是發揮抽象思維即可。
3、詭計構思的三步驟:設想場景、發散思維、優化細節。
設想場景,即為案件虛構一個發生的場合(包括特定的地點、特定的時間、特定的人物三方面);發散思維,即根據已設想的場景,綜合利用時間與空間的特點進行想像與聯想,從而構思出與設想的場景相符合的詭計來;優化細節,即在已構思好的大體詭計輪廓上,修改事先設置的場景,包括修改時間、空間,增刪人物等,以使場景與詭計更切合。
這樣解釋太抽象,現在以例說明:
第一步:閉上眼睛,隨意想像一個特殊的場景,可以是深山藏古宅,也可以是街道配路燈;可以是秋風掃落葉,也可以是春風吹又生。場景的想像沒有任何要求,關鍵在於接下來的發散思維。現在假設我們設想了一個類似於綾辻行人小說《鍾表館幽靈》中的場景:掛有幾百種不同鍾表的別墅,同時可設置四個當事人,一個死者,三個嫌疑人。
第二步:根據已設置好的場景的顯著性特點進行聯想,聯想步驟可按如下進行:
掛有幾百種鍾表的別墅——鍾表——時間——死者死亡時間——不在場證明——通過改動鍾表來混淆死亡時間,替自己製作不在場證明。
還可以進行如下聯想:
掛有幾百種鍾表的別墅——鍾表——時間——數字——密碼——別墅主人藉助鍾表留下的信息暗示自己埋藏於某位置的遺產。
第三步:修改已設置的場景以配合構思好的詭計。如果是以上第一種聯想模式,可以進行如下更改:
1、掛有幾百種鍾表不如一個鍾塔更簡便,也更能達到混淆時間的目的,因為如果有太多的鍾表,而各鍾表的時間又不相同,很容易使讀者懷疑鍾表所標注的時間的可信度。
2、以鍾表偽造時間製作不在場證明的,多以別墅主人或管家為最方便的主體,因此為防止兇手被讀者猜出,可以增加嫌疑人的數量。
如果是第二種聯想模式,可以進行如下修改:
1、由於是遺產爭奪,所以死者和嫌疑人的關系必須特定化,可以將死者設定為別墅主人,嫌疑人均設定為死者的兒子。
2、如果是藉助鍾表遺留密碼信息,由於密碼必須是固定的數字,所以鍾表必須經過特殊設定:比如有些表不走了,時間固定在某一點,而固定的時間本身就可以構成密碼;也可以設置一些表被定了時,每天總在特殊的時間響起。
如此一來,經過以上三步,一個詭計就已經大體成型了。這三步驟是筆者構思詭計時最常用的方法,推理小說新手可以嘗試一下。
三、詭計的使用
1、切忌詭計太復雜
人物太多、人際關系繁雜、事件繁多、時間混亂,這都是詭計太復雜的表現,雖然作者如果有優秀的寫作技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詭計復雜給讀者閱讀帶來的「痛苦」,但在短篇小說中,詭計復雜會多多少少影響小說的審美。請記住,像橫溝正史大師那樣以描寫復雜的家族和人際關系見長的詭計,多適合於長篇小說。
如果詭計的處理不可避免的要牽扯太多的事件、時間和人物,筆者有一個防止讀者厭煩的好方法:在小說中添加偵探對事件的總結。比如,在案件發生後,偵探展開調查,共查得A、B、C、D、E五個線索,這五個線索相互穿插,使人容易混淆,那麼作者可以這樣寫:
「偵探××坐在寫字台旁,雙眼直直地盯著桌子上那空白的筆記本看,腦中卻在不斷回放今天調查得來的各種線索,良久,××拿起筆,在筆記本上寫下對事件的總結:
某月某日,某人做了某事,有線索A佐證
某月某日,某人做了某事,有線索B佐證
某月某日,某人做了某事,有線索C佐證
某月某日,某人做了某事,有線索D佐證
某月某日,某人做了某事,有線索E佐證」
在小說中有這樣的段落的話,可以有效防止讀者產生線索混亂的感覺,另一方面,以這種清晰的方式在小說中公開線索,也是堅持推理小說公平競爭原則的體現。
2、幾種防止詭計泄底的簡便做法
對於推理小說寫手尤其是新手而言,小說的詭計在揭露真相前已被讀者識破是非常令作者苦惱的事,尤其是當詭計本身並不太「驚艷」時,讀者提前識破詭計更是一大硬傷,筆者在創作推理小說中有幾點防止出現這種情況出現的經驗,供大家分享:
(1)自掀底牌
所謂自掀底牌,即作者主動透露詭計的做法。比如,涉及到猜兇手的詭計時,作者如果對自己埋下的兇手真面目的懸念不夠自信,可以在小說前半部分以旁觀者的口氣自己透露兇手的面目,從而使讀者的注意力集中到案件本身的流程上,如此一來小說本身的缺陷會在很大程度上得以掩飾。
(2)「紅鯡魚」的設置
「紅鯡魚」泛指無用的線索,如果在推理小說中,明明對破案無效的信息卻被反復提及,讀者的注意力就會被分散和誤導,詭計被識破的可能性也就自然會減少。但是請注意,「紅鯡魚」的使用要講究一個「度」,在篇幅不大的小說中,如果過分添加「紅鯡魚」會使文章有拖沓之嫌,而且會令讀者有被愚弄的感覺。
(3)多重解答
多重解答的精妙在於「峰迴路轉」,明明已經得出看似正確的答案,但小說在後續部分又將其推翻另作新的解答,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讀者最初猜對了真相,也會由於連環的解答而使讀者的心被動搖。另一方面,如果對此方法處理得當,詭計本身的單調性會被接踵而至的推理分析所掩蓋,而讀者也會得到雙倍甚至多倍的閱讀享受。
多重解答的重點在於,作者必須保證在不斷解答過程中推理的嚴密性,否則會影響一篇文章的整體水平。
Ⅳ 推理小說中的幾種手法的代表人物
推理小說基本分為4派,江戶川的本格派,橫溝的變格派,松本的社會派,以及島田的新本格派。傳統本格主要是模仿殺人和暴風雪山莊(既密室殺人,不可能犯罪),新本格津津樂道是共犯者殺人和淺顯的敘述詭計,搭便車殺人。敘述性詭計:我覺得最好的就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羅傑疑案》和東野圭吾的《嫌疑犯X的獻身》密室殺人:還是推薦阿加莎克里斯蒂。《無人生還》《東方快車謀殺案》《陽光下的罪惡》等等以及綾辻行人的館系列,這類推理小說最多。「無差別殺人」是指犯罪嫌疑人事先沒有計劃、和被害人沒有仇怨,作案完全是臨時起意、隨機選擇作案目標、想殺誰就殺誰的殺人案件。這類小說很少,但是我看過鬼馬星的《迷宮蛛》,裡面的一號歹徒的殺人手法就是這種,完全隨性的殺人。
Ⅵ 求一些 推理小說寫作方法技巧
首先,把社會犯罪與政治制度、道德觀念結合起來,聯系當時英國的實際,從多側面反映英國社會存在的問題。還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種種漏洞 與不合理,以及警察廳的無能、愚蠢與昏庸。由於這類作品宣揚了人道主 義、善惡報應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理想主義觀點,無疑受到了 讀者的廣泛歡迎,也充分顯示了柯南道爾進步的人生觀與其作品的社會意義。
最主要的是你應該博學廣聞 要有豐富的社會經驗 巨大的知識量 注意寫作細節 推理要理性 同時也不要忘記設下懸念 抓住讀者心裡 類似柯南
Ⅶ 寫推理懸疑小說的技巧
偵探需要:記憶力、洞察力、邏輯分析能力、各方面知識、理性。
每種能力都是通過各種方法體現出來的。
記憶力——線索或證據出現於小說的開頭部分。抓住讀者的心理盲點,把最後的「鑰匙」放在最明顯的地方,反而不易讓人記住。更體現出偵探的記憶力。(此招不可多用)
洞察力——將線索埋藏在不起眼的位置。例如:兇手帶了圓珠筆,筆心裡有毒針(證據)。但不能只寫兇手身上的東西,要把所有嫌疑人身上的東西都說一遍。
邏輯分析能力——分析出平常人看不出的東西,也可以利用邏輯為兇手掩飾線索。例如:(假設死亡的為兇手的老闆)兇手帶了圓珠筆,筆心裡有毒針(證據)。如果加一個筆記本,而且字跡顏色與圓珠筆完全一致,兇手帶筆就更加順理成章了。但是,如果打開筆記本,前面每一天的工作記錄都很仔細,唯獨今天的沒有……就說明兇手知道老闆不會在檢查自己的工作了。
各方面知識——明白一般人不明白的東西。邏輯分析能力強的人,大有人在。但是他們不能都破解每一個推理小說的奧秘,就是緣於此。
理性——可以烘托兇手的美好形象,或者隱藏兇手可以突出某一個嫌疑人的嫌疑。讓讀者墜入感性思考的陷阱之中,除非這個人是一個比較冷血的傢伙……這就沒辦法了。
這其中方法還有很多,我就不一一列舉了。在下也寫推理小說大家可以多交流一下。QQ417976028
Ⅷ 新人想要寫好一篇懸疑推理小說該怎麼做
作為一個新人,你如果想寫出點東西的話,就必須肚子有點墨水才可以,所以想寫一篇懸疑推理小說的話,先去讀個八九篇別人的作品從中找到靈感之後,再寫出一部屬於自己的作品。
Ⅸ 如何創作推理小說要詳細的!
這個……恐怕通過別人的解說達不到你要的目的吧。寫作是一個思考的過程,不是別人說怎麼寫你就能按部就班的,如果這樣,寫出來的是你的東西呢還是別人的?只能說,別人可以給你一點思路,一個建議,你按照這個建議和思路來考慮寫作方向,以及構思作品。
按照我的經驗,寫小說,推理的也好,言情的也罷,都是萬變不離其宗。
第一,要有個小說的大綱,就是小說講述的故事的整個大概情節,以及裡面人物事件關系的來龍去脈。通常情況下,大綱擬好就等於完成了作品的一半。
第二,要仔細研究大綱故事裡的矛盾沖突設置,比如你開篇的時候寫了一個謀殺的事情,那麼你要在後面來解釋這個謀殺是如何產生的,有一點,無論是謀殺還是其它的事件,都要跟主角有密切關系。所以,小說裡面的矛盾沖突要符合邏輯,可以是一個虛幻的故事,但是故事裡的情節發展和因由必須符合人的基本邏輯,舉例說,寫一個人被殺了,那麼殺人這個事件就一定要某種理由才能成立,要師出有名,否則,讀者看了一定不明白這個人是怎麼死的。
第三,你說的設置懸念和伏筆,這個東西真不好說。你可以盡可能的把小說講述的故事復雜化,寫小說大綱的同時,寫一份故事裡面的人物事件的關系表。比如,小說開始說了一個謀殺事件,講的是主角的一個朋友死了,死的莫名其妙。既然是主角的朋友,那麼主角就不能坐視不理,他起碼應該有了解真像的想法和行動。於是,主角就開始分析查找朋友的死因,結果查到主角死前見過自己的女朋友,於是他就找死者的女朋友,誰知道死者的女朋友也死了。到這里,就是設置了2個懸念,第一是朋友死了,第二是朋友的女友死了。那麼他們是怎麼死的?主角就會動腦筋啊,想啊,到處了解啊,於是根據朋友的女友死前留下的某些線索發現了XX有嫌疑,這個線索可以是日記,可以是其它的東西等……
第四,寫小說,現在來說話,要有起碼的娛樂性,就是說故事情節要強,如果能在故事裡面融入你要表達的人生思想就更好了。這樣才能吸引讀者。總之,小說的第一章我覺得是相當重要的,第一章最好要有很大的懸念和高潮才能吸引人看下去。畢竟現在的書太多了,沒人耐心看個78上十萬字,通常,我就是這樣,看書首先看第一章前面3000字以內,如果3000字以內打動不了我,我就不會繼續閱讀。
第五、呃……我也不曉得說什麼了,如果你真的想寫,我建議你還是多看,你找到一本自己非常喜歡的小說,仔細的看下去,然後你就會有思路了。每個寫作的人,都是先看爾後才是寫。在看的時候,你自然就會掌握一定的敘事技巧。所以說,要多看,再模仿著寫,不要一味的模仿,就按照你喜歡的小說,模仿別人敘事的技巧來寫自己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