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青島聶磊的資料
聶磊,男,山東青島人。2010年3月,聶磊指使多名犯罪嫌疑人持械竄至青島市頤版中皇冠假權日大酒店夜總會打傷員工多人,損壞物品若干,並涉嫌販賣毒品。2010年6月被公安通緝;2010年9月被抓獲歸案。2011年12月,山東黑老大聶磊在膠州法院受審;2012年3月,聶磊一審被判死刑。
『貳』 聶磊犯罪團伙前二十名名單
張葵,女,青島市市南區政法委副書記。
馮越欣,男,青島市公安局李滄區分局原局長。
單果濰,男,青島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原支隊長、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區分局原局長。
於國銘,男,青島市公安局市北區分局原局長。
陳鵬,男,青島市公安局團委書記;
王曉青,男,青島市公安局特警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
葛強,男,青島市市北區治安大隊大隊長;
辛克水,男,青島市市南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
胡良才,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原局長;楊加平,青島市公安局副局長;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原副局長王林良(因犯受賄罪、玩忽職守罪領刑十四年,其妻子因同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青島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三大隊大隊長楊玉亭(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及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市南分局治安大隊原大隊長王東(犯受賄罪被判刑10年);市南分局刑事偵查大隊原大隊長韓進傑(在此前擔任青島市公安局香港中路派出所所長期間,收受聶磊團伙人民幣共計16萬元,分別為其在經營場所監管、行政處罰監督、刑事案件偵查等方面為其謀取利益,韓因受賄罪被判刑十年);2011年,雲南路派出所所長張業磊自殺身亡。
『叄』 誰給我講講聶磊的事情~~~
99年7月因紅星電影院賭場的事將無辜百姓王軍等綁架至值班室,最後將王軍殺害。及99年10月因青島震泰賭場的事將胡玉海從煙台綁架到震泰賭場殺害。
2000年4月10日凌晨在青島波爾卡迪廳(市北區延吉路)因聶磊、任昊、呂傳波向王劍開槍後有人報警,警察趕到後正要抓捕他們時在場的警察接到市公安局某副局長的電話後便轉身離去,
2001年5月15日在延安三路「中灣洗浴中心」因結賬與洗浴中心保安發生爭執,遂通知手下開槍打傷保安。當時被害人報了案,也給聶磊上了公安部在逃網,但是過後聶磊也沒有到案,在逃通緝就被撤銷了
2004年8月22日聶磊指使幾十名組織成員攜帶槍支竄至香港東路順風酒店,尋仇人未果後砸毀酒店物品,持槍威脅服務人員及顧客。當時的政法委副書記,後來的公安局局長也在場就餐。聶磊不但沒有事還把領頭的辦事的馬先忠殺害,原因是讓他投案頂罪他未去。
2005年11月13日江西路水晶花夜總會「江南」(張曉燕)與客人發生爭執,張曉燕隨即叫來聶磊的弟弟聶斌及楊濤,持刀將無辜的服務員捅死,又將無故被懷疑的送鴨脖的張金朝開槍打死。
2006年7月25日安俊宇、王建在嘉義路台灣花園與保安發生爭執,持槍將勸阻的警察王衍生打傷,此事驚動了國務委員陳至立並做出批示,但令人吃驚的是領導批示一到青島聶磊就知道了,聶磊安排冷俊江頂包「投案自首」,給了王衍生二百萬,花了兩千萬擺平了此事,
還有新藝城事件
『肆』 青島聶磊案14民警被抓,他們具體犯了什麼錯
「以聶磊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十多年來以暴力手段稱霸一方……青島市李滄區公安分局原局長馮越欣等人與聶磊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沆瀣一氣……」2月21日下午,在省十一屆人大五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省檢察院檢察長國家森代表省檢察院向大會作工作報告。報告中還指出,去年全省檢察機關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的以權謀私、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犯罪案件859件1015人,其中廳級以上幹部15人。
「2011年,全省各級法院審結貪污賄賂瀆職犯罪案件1869件,判決有罪2339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幹部34人。」2月21日下午,在省十一屆人大五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省高院院長周玉華代表省高院作工作報告。周玉華在報告中說,去年全省法院進一步加大了執行工作力度,對126名被執行人限制出境,對1585人限制高消費,以督促被執行人履行法律義務。
省檢察院報告第二年提聶磊
國家森所作報告共15頁約8000字,有關聶磊涉黑案的表述出現在報告第三頁的「圍繞鞏固平安穩定的社會環境,進一步深化嚴打整治工作」,該部分內容共有一頁576字,其中 ,關於聶磊涉黑犯罪的有關表述就佔了半頁多,達346字。
報告在描述聶磊涉黑案有關犯罪情形時,連續用了四個「有的」組成了排比句。原文如下:青島市李滄區公安分局原局長馮越欣等人與聶磊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沆瀣一氣,有的濫用職權為其實施犯罪提供便利,有的通風報信幫其脫逃,有的以罰代刑、重罪輕判、使其逃避打擊,還有的公然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的犯罪活動,致使其有恃無恐、坐大成勢,嚴重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檢察機關從全省抽調精兵強將,深入調查取證,歷時半年,查清了他們的犯罪事實,將他們繩之以法。
這是繼去年之後,省檢察院報告中第二次出現有關聶磊涉黑案的信息。去年的報告中提到,青島市公安局特警支隊一大隊原副大隊長王曉青徇私舞弊,為兩名網上通緝犯提供通訊工具、轉移住所,並為其駕車沖撞攔截追捕的警車,企圖使他們逃避法律制裁。
「保護傘」主要來自公安機關
報告中提到:在省委的堅強領導下,檢察機關在依法對140多名犯罪嫌疑人快捕快訴的同時,堅持打黑必打「傘」,嚴肅查處充當「保護傘」的職務犯罪嫌疑人30多名。
較之已公開的信息,報告中所說的「保護傘」數量已明顯增加。此前,2011年10月21日,青島市公安機關在通報聶磊涉黑案有關情況時,也提到了「保護傘」的問題。當時表述是:青島市公安機關共抓獲這一犯罪組織成員209人,從中逮捕161人;共有14名公安民警因提供「保護傘」被查處,其中包括原市北公安分局局長於國銘、原李滄公安分局局長馮越欣。
就聶磊涉黑案查處的「保護傘」問題,記者采訪了省人大代表、市檢察院檢察長董以志。他向記者證實,隨著時間的推移,聶磊涉黑案查處的「保護傘」數量確實增加了。目前查處的「保護傘」主要來自公安機關。
『伍』 《黑血沸騰》誰有完整的啊跪求!就是寫青島聶磊的那個!
沒有
抱歉
『陸』 誰有《那個黑血沸騰的年代》這個小說的TXT文檔 就是寫青島聶磊的紀實的 謝謝了~
那個小說不是紀實,是作者虛構的,作者寫一半不寫了,因為網上有審查,有些內容是不允許寫的。你可以去天涯里看看有那個小說。
『柒』 以青島聶磊黑社會紀實題材改編的電視劇叫什麼名字,在哪個網站能看到
我只知道:聶磊規定手下成員不準為別人要賬,不準吸毒、賭球,不準插手拆遷項目,不準插手民間經濟糾紛,不準插手工地行業。" 這樣的黑社會組織要比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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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去旅遊,都權是帶著一顆憂郁,寂寞的心,將自己放逐於一個陌生的地方。坐在飛馳的火車上,心情仍是煩躁,只想快些到達終點站,彷彿只需到了那裡,一切的煩惱,苦悶便不復存在,卻從不知最安靜的地方其實在自己的心中。
選擇去青島,只是因為朋友的一句邀請。
漫長的旅途積聚於身的是濃濃的晦倦之氣,一下車,迎接我的是一片絢爛的陽光。那樣的明朗,干凈,不含一絲雜質。我內心的冰冷僵硬,竟在那一刻融動。
我站在櫻花樹下等待來接我朋友。遠遠的看她微笑著慢慢走來,竟莫名嫉妒她的寧靜與閑適。
臨近傍晚時,和朋友並排坐在海邊的長醍上,眺望著眼前無垠的海。有幾位老人仍在垂釣,偶有魚兒上鉤,卻不釣上來,任其掙脫逃走。他們伴著夕陽垂釣,想必求得是一份怡然自得的心情吧;有幾對情侶在不遠處相依而坐,輕聲耳語,不必猜想他們在傾訴什麼,從臉上已讀出幸福;遠處傳來孩童的嬉笑,後面跟著一對暮年夫婦,也有人和我們一樣,什麼也不做,只是靜靜的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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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篇(中)我們愛嗎?
雪篇(中) 我們愛嗎?
Maybe God wants us to meet a few wrong people
before meeting the ringt one,
so that when we finally meet the person,
we will know how to be grateful.
——《LOVE》
1 名車巡遊活動
最近酒吧停業裝修,大概要持續一個禮拜的時間。
馬可他們難得地休閑了幾天。
不過這輕松也不都是好事,至少他們的收入減少了。
他們的小樂隊除了在酒吧演出,有時候也參加一些「商業活動」。
這些活動無非就是廠家搞宣傳,找一支樂隊幫他們捧捧場罷了。對於馬可他們來說,這可是天大的好事,收入頗為豐厚的。運氣好的話,遇上出手闊綽的主兒,一個小時就能賺到上千塊的。不過這種天上掉肥肉的機會還是不多的。一般的那些小企業或小組織,總是和你斤斤計較,把演出費壓得低低的。忙活一上午,人家給你個塊兒八毛的就把你打發走了。
馬可他們已經參加過幾十次這種「商業演出」了,五花八門,無奇不有。什麼某公司推出世界領先國內獨創的新型鞋刷了,某富翁家孩子出滿月了,……
『拾』 青島聶磊給家人的信
祖國,請給我這個75歲老人最後的一點信心
聶磊之父
聶毓祥
各位老師、各位朋友:
我叫聶毓祥,是青島市聶磊的父親,今年75歲,我的身份一名普通退休教師。
我特別感謝各位老師給我旁聽今天研討會的機會。坐在這里,我誠惶誠恐,一是因為面對各位中國最知名的專家學者和各位最有良知和勇氣的記者朋友,二是因為我兒子的性命危在旦夕,我把今天會議傳遞出的理性建議當作我兒子聶磊的救命稻草,盼望大家的真知灼見,能夠讓司法回歸理性和法治,讓聶磊獲得公正的審判結果。
我雖然不是學法律的,也不懂法學中的很多高深學問,但作為一個70多歲的人,我懂得基本的人生道理,我知道,這個世界上永遠離不開的,就是公平和正義。所以,我對聶磊所做過的違法的事情,感到羞愧,也感到深深的自責,我無意為他的違法行為狡辯,但我也希望他獲得一個公正的最終審判結果。我覺得,如果因為一個人幹了壞事,傷害了別人和社會秩序,就無限上綱上線,甚至不惜往「黑社會」上靠,不惜拔高適用死刑,也是另一種傷害。而現在聶磊面臨的恰恰就是這個危險情況。
2012年3月20日,青島市中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組織賣淫罪、開設賭場罪等10個罪名,數罪並罰判處聶磊死刑,其中,全部罪名中,唯一的死刑是故意傷害罪。我認為,如果真的殺掉聶磊,對聶磊、對我們全家,都是不公正的,也不符合法律的精神。我的理由有三個:
第一,法院說聶磊犯故意傷害罪,其中有兩條人命。但法庭調查的證據已經表明,聶磊並沒有在這兩起打死人的事件中有授意、組織、參與等行為,說白了,這兩起命案,充其量只是聶磊公司的員工乾的事情,也不是公司的安排的,更不是聶磊安排的。一審對直接動手的兇手和組織者都只判了10多年,卻把和這兩件事沒有直接關系的聶磊判死刑,顯然是栽贓陷害。
第二,聶磊出事之前,在青島確實有些產業,其中也有些不合法的事情在做,但他的確不是黑社會。聶磊為人謙和,從不欺壓百姓,從不欺行霸市,他不過是努力擴大自己的影響,增加自己的財力。
律師告訴我說,根據刑法的規定和司法解釋,黑社會的認定有四個標准,包括有比較穩固的組織和紀律,等等。可是我聽說,在一審開庭中,因為聶磊的公司並不符合黑社會的特徵,而公訴人為了證明聶磊和他的手下有黑社會的組織性,居然說,聶磊平時禁止員工涉毒、禁止參與強制拆遷、禁止欺負老百姓,這就是他的團伙有組織紀律的證據。
我真的不明白,一個人對自己的員工提出正當的道德要求,也能成為黑社會的組織紀律特徵,那這個世界,還有沒有正義和天理?
第三,早在1983年「嚴打期間」,聶磊才15歲,就僅僅因為在街頭跟著看熱鬧,看另外兩個孩子勒索另一個孩子的一塊三毛錢,並為那個被勒索的孩子說了句公道話,要回來三毛錢,就被認定為搶劫罪的共犯判刑六年。當時,我們不斷申訴,當地的司法機關象徵性地在聶磊服刑2年多之後改判為拘役6個月,立即釋放了聶磊。但是,這個嚴重違法的判決已經完全扭曲了聶磊的人生。
回顧從聶磊被抓到現在的歷程,整個案子,被官方嚴格操控,並不是真正秉著實事求是的精神辦理,而是按照少數官員的預先定調去辦案,因此發生了很多荒唐的事情。
各位老師和記者朋友,我本沒有資格在這個會上說話,但主持人給了我這個機會,我不想耽誤大家太多的時間,只想和大家說幾句心裡話:
我覺得,這些年來,不僅是聶磊案件,在其他一些地方,有的是眾所周知的地方,「打黑」變成了「黑打」,變成了一些地方官員嫉妒、壓制民營企業主的最好手段。通過這種手段,他們一是能剝奪民營企業主的財富,二是能贏得民心支持,三是通過成功包裝「黑社會」讓案子永難平反。
過去,聶磊在青島積累了一定的產業,也參與過很多慈善事業,但也得罪了一批競爭對手和他們背後的力量,所以,聶磊慢慢就被盯上了。這一次,當地政府成功地把他包裝成「青島史上最大的黑社會」,目的是什麼,相信大家有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