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求古代皇帝折磨妃子的小說
《鳳棲宸宮》男主叫慕容宸睿,女主叫路映夕,你說的那個妃子是姚凌。。
⑵ 關於後宮爭斗的古代妃子小說~!
《後宮》流瀲紫 已完結
這部書,貌似最近很流行
無論我是否被選中最佳答案
也希望樓主去看看
PS:
我喜歡裡面的男二號
⑶ 古代皇帝懲罰妃子的酷刑要很殘忍的
『懲罰』
1.摑掌:即命宮女用打臉。
2.禁足:禁足時間由妃以上高位所定,未到時間,不可外出。
3.罰抄:罰抄內容不限制,數目由情況而來。
4.面壁思過:所定的時間。地點由高位決定。時間未到,不可離開半步。
5.扣俸祿:扣除受罰人的俸祿,月數,年數視情況大小而定。
6.罰跪:時間地點由高位定,未到時間不可起身。除得解令外
7.撤綠頭牌:時間執行者規定【執行者須皇貴妃以上】
8.打入冷宮:搬至冷宮內,未經得太後,皇上,皇後允許不得離開冷宮。【需皇上,皇後才可實行此操作】
9.賜死:形式由皇上,太後,皇後所定。【須皇上,皇後才可執行】
⑷ 古代怎樣懲罰妃子
打入冷宮;賜死;禁足;掌嘴;貶黜。
⑸ 古代懲罰後宮妃子的刑法有哪些
一丈紅,啊
⑹ 有一篇古代小說,裡面開始後宮女子需要穿開襠褲,但是女主掌權後廢除了這項制度,有人知道名字叫什麼嗎
格式錯誤未加前綴【】一至四個字 待刪
⑺ 妃嬪宮女訓誡, 就像宮斗小說裡面的規矩
蕭妃傳 恬妃傳
⑻ 古代 懲罰後宮 妃子 的刑法有哪些
剝皮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蝙蝠展翅一樣的撕開來。這樣被剝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斷氣。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頭頂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魏忠賢喜歡在受刑人的身上澆上瀝青,冷凝後,使用錘子敲打。瀝青和人皮一同脫落,洗掉瀝青便得到一張完整人皮。
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腰斬
腰斬,顧名思義,就是行刑者用重斧從犯人的腰部將其砍作兩截。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商鞅變法時,曾明文規定,一家犯罪,鄰家不告發者,處以腰斬。
有人認為方孝孺是被腰斬的,但事實上他是被凌遲處死的。
據說包青天的三把鍘刀里,就有一把用來腰斬。
車裂
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五塊,因為作為頭是最先掉得,其次就是雙臂,等只剩雙腿連著軀乾的時候,拉力會拉斷其中一條腿,軀干就會留在另一條腿上。不過根據了解的說法來看,不一定肢體就會從既定的部位斷掉,因為手腕和腳腕都比根部脆弱得多。記得商鞅就受過車裂之刑,不過是在他戰敗死後,屍身被帶回處以此刑示眾。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噴濺出來的血液才是其恐怖之處。
俱五刑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朵,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戚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喂養,取名「人彘」。並請自己的兒子惠帝劉盈一起看,結果軟弱的劉盈受了驚嚇,從此一蹶不振。
凌遲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
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明朝作惡多端的太監劉瑾,據說未割滿三天,刀數也只有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後就死去,由於未達到割滿三天,割三千六百刀,所以據傳連劊子手也受到了處罰,劉瑾第一天被割完後還喝了一點粥,第二天又繼續受刑。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明朝的方孝孺就是不尊崇朱棣的旨意,而被凌遲。(最終還是被滅十族!本來只有九族,朱棣就把方孝孺的一些學生和朋友一起殺了。)
縊首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烹煮
用一個大瓮,四周堆滿燒紅的炭火,再把犯人放進去。再頑固不化的人,也受不了這個滋味。
即請君入瓮,典故是:武則天的兩名大臣周興和來俊臣,是當時有名的酷吏,成千上萬的人冤死在他們手下。有一次,周興被人密告夥同丘神績謀反。武則天便派來俊臣去審理這宗案件,並且定下期限審出結果。來俊臣和周興平時關系不錯,感到很棘手。他苦思冥想,生出一計。
一天,來俊臣故意請來周興,兩人飲酒聊天。來俊臣裝出滿臉愁容,對周興說:「唉!審問犯人老是沒有結果,請教老兄,不知可有什麼新絕招?」周興一向對刑具很有研究,便很得意地說:「我才發明一種新方法,不怕犯人不招。用一個大瓮,四周堆滿燒紅的炭火,再把犯人放進去。再頑固不化的人,也受不了這個滋味。」
來俊臣聽了,便吩咐手下人抬來一個大瓮,照著剛才周興所說的方法,用炭火把大瓮燒得通紅。來俊臣突然站起來,把臉一沉,對周興說:「有人告你謀反,太後命我來審問你,如果你不老老實實供認的話,那我只好請你進這個大瓮了!」
周興聽了驚恐失色,知道自己在劫難逃,只好俯首認罪。
宮刑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而後寫了不朽作品《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里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陰莖綁起來(包括陰囊)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無法排尿而膀胱爆裂吧。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
相對的女性為「幽閉」。幽閉,是相對於男子宮刑的一種對女子的酷刑,原本只是指把女子監禁,徹底滅絕她的性慾,後來到明代卻演變成「剔去其筋」(切除卵巢或小穴),因為在明朝醫術並不如此進步,所以受到此刑的人大都會因失血過多而死。而清代人卻認為「幽閉」就是重擊女子的腹部、胸部,使她的羞秘骨下墜堵住陰道,變得只能小便不能性交,這和女子患子宮脫垂是一樣的,都是使陰道關閉,所以才叫幽閉(人工造成子宮脫垂。但這種說法似乎缺乏解剖學的依據)。也有說法是將女子的外生殖器縫合,同樣起到使其不能進行性行為的懲罰效果。
刖刑
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有人說是把腳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據《周禮·司刑》注,周改臏作刖,從而可以認為是第三者。
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孫子臏腳。――漢·司馬遷《報任少卿書》)。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插針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於女囚。
活埋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戰爭里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凌虐..
活埋在日軍南京大屠殺的時候常用的招數。
鴆(zhèn)毒
鴆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葯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鴆」這種毒葯,成語中的「飲鴆止渴」便是源自於此。
常用於賜死情況。
棍刑
即木樁刑。這里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里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里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鋸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是確確實實存在著的。據《三國志·吳書·孫皓傳》記載,三國時,吳帝孫皓的愛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財物,主管集市貿易的中郎將陳聲原是孫皓的寵臣,他捕獲搶劫者繩之以法。愛妾告訴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陳聲,命令武士用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屍體投到四望台下。
斷椎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確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樑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中國歷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顛頡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於是,姬重耳批准,將顛頡斷椎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顛頡跟隨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鉛
在佛教關於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232℃,鉛的熔點是攝氏327.4℃,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後陽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塊飲酒,昭信妒性大發,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綉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逼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生有姦情。劉去越發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隻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後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梳洗
這里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先用開水澆人,再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凌遲異曲同工。據《舊唐書.桓彥范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范,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
騎木驢
是古代專門懲治那些勾結姦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據《二十四史演義》說,明末的騎木驢是這樣的:先在一根木頭上豎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陰道內,然後放開,讓該女身體下墜,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數日方氣絕」。
彈琵琶
彈琵琶十分的簡單,而且易行。這里指的不是樂器琵琶,而是用利刃把人的琵琶骨(肋骨)一根一根剃下來,最早應該是在明朝使用。
抽腸
明初,朱元璋曾對死刑犯人施行抽腸。具體做法是把一條橫木桿的中間綁一根繩子,高掛在木架上,木桿的一端有鐵鉤,另一端縋著石塊,像是一個巨大的秤。將一端的鐵鉤放下來,塞入犯人的肛門,把大腸頭拉出來,掛在鐵鉤上,然後將另一端的石塊向下拉,這樣,鐵鉤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腸子就被抽出來,高高懸掛成一條直線。犯人慘叫幾聲,不一會就氣絕身亡。
斬首
斬首是古代執行死刑的手段之一。先秦時的死刑有車裂、斬、殺等名目,但那時的斬不是斬首,而是斬腰。執行時,囚犯的身體伏在「椹質」上,劊子手用巨斧砍斷其腰(參見本書《腰斬》)。所以,「斬」字用「車」作部首,是取和車裂同樣將人處死的意思,偏旁為「斤」,即斧斤的斤,指行刑時用斧不用刀。秦以前也有人把割頭處死的做法,那叫「殺」。秦以後,逐漸把「斬」引申為廣義的殺,殺頭的刑罰便叫做斬首。
斬首的地點和執行其他死刑一樣,一般都在市朝。從春秋時起大多如此。凡將王公大臣或名士大夫斬首,就在朝門外,如北宋時在汴京(今開封)五朝門,明清時在北京午門;凡將普通死囚斬首,就在街市進行,這即是《禮記·王制》篇所說的「刑人於市,興眾棄之」的意思。對某一城市來說,行刑的地點有時是固定的,有時是不固定的。清代北京斬人,常在菜市口。有據傳說,清代蘇州斬人常在五故天亮時,在平時較繁華的街道上執行。市民得知要在這街上殺人,都事先出錢賄賂劊子手,如果誰家不出錢或出錢較少,劊子手就有意在他家店鋪前面行刑,這家人就會覺得十分晦氣。
炮烙
商代末年,紂王的寵妃妲己心性狠毒,脾氣乖戾,平時很少發笑。紂王為了討她的歡心,想了許多辦法,但妲己臉上難得有一絲笑容。有一天,紂王看見一隻螞蟻爬到了燒熱的銅鬥上,細小的蟻足被烙傷,不能繼續爬行,只是在那裡翻滾、掙扎,覺得很有趣,心想,如果人被火烙,那種痛苦掙扎的狼狽相一定更好看。於是,紂王就讓人用銅製成方格,下面煨上炭火,把銅格子燒得通紅,讓有罪的囚犯赤著雙腳在上面行走,囚犯痛得慘叫不已,有的人就從格子上掉下來,落入火中被燒死。妲己看到這種情景,果然高興得咧嘴大笑。紂王大喜,以後經常用銅格子烙人逗妲己發笑,許多人被烙傷或致死。
剖腹
商代末年的紂王確實稱得上暴君之最了,他不僅首創炮烙、烹人等非人的刑罰,而且首開對大臣剖腹取心的先例。當時著名朝臣王子比干見紂王無道,覺得作為臣子應該盡到輔佐君主的責任,就直言進諫,這下子可觸怒了紂王,他對比干說:「我聽說聖人的心有七個孔竅,你的心是不是這樣?」於是,就命令武士們擒住比干,剖開肚子,取出心臟察看是否有竅。1《尚書·泰誓》篇說「剖賢人之心」,《莊子·盜跖》篇說「比干剖心」,《莊子·胠篋》篇說「龍逢斬,比干剖」,《荀子·正論》篇說「刳比干」,都是指的這件事。紂王還將孕婦活活剖開肚子,取出胎兒,觀看是男是女。這些行為,實在令人發指。
射殺
弓箭是古代戰爭中常用的武器。如果在非戰爭時用箭射的方法把人處死,這不能不說是一種殘忍的酷刑。
沉河
戰國時期,魏國魏文侯在位時(公元前446~公元前396)時,鄴地(今河北省臨漳縣一帶)的三老、廷掾勾結女巫,聚斂百姓錢財,假言說是為河伯娶親,每年挑選民家女沉入漳河。西門豹任鄴令以後,識破了女巫們的陰謀,將計就計,把女巫和三老投入河中。這個膾炙人口的「西門豹喬送河伯婦」的故事,說明了這樣的事實,戰國時已經有把人沉入河中的做法。三老、廷掾和女巫耍弄欺騙手段,借機漁利,竟使無辜少女慘遭毒手。西門豹運用智慧和權力,以毒攻毒,為當地百姓除了大害。
黥面
黥面就是墨刑,周代五刑的第一種。施行的方法是在人的臉上或身體的其他部位刺字,然後塗上墨或別的顏料,使所刺的字成為永久性的記號。同劓、宮、刖、殺相比,黥面顯然是最輕微的。但是,這種刑罰也要傷及皮肉甚至筋骨,而且施加於身體的明顯部位,無法掩飾,不僅給人造成肉體的痛苦,同時使人蒙受巨大的精神羞辱。因此,本書也把它列為酷刑之一。
截舌
相傳在西晉永嘉年間,有一位天竺(今印度)的和尚來到中國,他會表演斷舌的把戲。表演之前先張開嘴伸出舌頭讓客人們看,然後用一把刀割斷舌頭,鮮血流淌,淋到地上,他把半截舌頭放在盤子里,傳示眾人,大家驚嘆不止。過了一會,他把舌頭含在口中,梢停片刻又伸舌讓人們看,那舌頭長得好好的,和原來完全一樣。又據說唐文宗開成年間,趙地(今河北)有個和尚頗有名氣,朝廷三次下詔召見他,他都不肯赴京,文宗一怒之下命令把這和尚割下舌頭,扔到火里燒成灰燼。和尚就製作一個金舌頭放在口裡,每天像往常一樣念經不止。於是,人們都稱他為金舌和尚。
蠆盆
古代酷刑,將作弊官人跣剝干凈,送下滿是蠍子和毒蛇的坑中。這個酷刑來自下面這個故事(封神演義):
有一天,紂王與妲己在鹿台上歡宴,三千六宮妃嬪,聚集在鹿台下,紂王命令她們脫去裙衫,赤身裸體地唱歌跳舞,恣意歡謔。紂王與妲己在台上縱酒大笑。只有已故姜後宮中的嬪御七十二人,掩住臉流淚,不肯裸體歌舞。
妲己說:「這是姜後以前身邊的官女,怨恨大王殺了姜後,聽說私下打算作亂,以謀殺大王!妾開始不相信,現在看她們竟敢違抗大王的命令,看來謀反的傳聞不假!應當對她們施以嚴刑,好使其他人不敢起謀逆的心!」
紂王說:「什麼才稱得上嚴刑?」
妲己說:「依小妾之見,可以在摘星樓前,在地上挖一個方圓數百步,深高五丈的大坑,然後將蛇蠍蜂蠆之類丟進穴中,將這些宮女投入坑穴,與百蟲嘬咬,這叫作蠆盆之刑。」
紂王大悅,立即照妲己的話做了一個蠆盆,將這七十二名宮女,一齊投入坑中,一時間坑下傳出揪心的悲哀號哭。紂王大笑:「要不是皇後的妙計,不能滅此叛妾!」
紅綉鞋
用燒紅的鐵烙腳
杖殺
杖殺是唐朝政府運用極其普遍的刑罰,是一種用重杖擊打屁股處死罪犯的行刑方式。《舊唐書 酷吏列傳》記載:「笞罰人畏其不死,皆杖訖不放起,須其腫憤,徐乃重杖之,懊血流地,苦楚欲死。」可知道唐朝的法外酷刑杖殺不止是一種屈辱至死刑,而且還是一種折磨到死刑。唐朝的杖殺已經達到一種高超的害人水平。《舊唐書 刑法志》記載唐肅宗時期一次就將「達奚摯、張岯、李有孚、劉子英、冉大華二十一人,於京兆府門決重杖死。」唐朝的杖殺其適用的范圍、性質、特點等在唐朝表現得極為復雜,正反映出唐朝法制混亂的現象。公元782年(唐德宗建中三年),刑部侍郎班宏奏:「其十惡中謀反、大逆、叛、惡逆四等,請准律用刑;其餘犯別罪合處斬者,今後並請重杖一頓處死,以代極法。重杖既是死刑,諸司使不在奏請決重杖限。」敕旨依。唐政府正式宣布以一頓重杖處死方式代替大部分死罪的絞、斬之行刑方式。就是說公元782年杖殺從法外酷刑變成法定正刑,杖殺成為常用之刑罰。
棄市
棄市就是在鬧市執行死刑並將犯人暴屍街頭的一種刑法(原文為「殺之於市,與眾棄之」,出自《雲夢秦簡-法律答問》)。這是一種很普遍的刑法在鬧世當眾殺人可以威懾百姓,但唐朝的御史中丞,司農少卿,司僕少卿(副部長)俊臣先被棄市就有些特別了,俊臣先是唐朝的大酷吏,民眾又狠又怕,叛死刑人民大快。《舊唐書 酷吏傳》記載「乃(俊臣先)棄市。國人無少長皆怨之,競剮其肉,斯須盡矣。」《資治通鑒》記載「(俊臣先)棄市。時人無不快其死。仇家爭啖俊臣之肉,斯須而盡,挾眼、剝面、披腹、出心、騰踏成泥。」
枷刑
枷刑本不是死刑,但唐書里記載的巨枷,人戴上去就要痛苦而死了。《舊唐書 酷吏傳》記載,「作大枷,凡有十號:一曰定百脈,二曰喘不得,三曰突地吼,四曰著即承,五曰失魂膽,六曰實同反,七曰反是實,八曰死豬愁,九曰求即死,十曰求破家。」這名字就令人恐怖,所以才「見之魂膽飛越,無不自誣矣……朝士多因入朝,默遭掩襲,以至於族,與其家無復音息。」「凡囚至,先布械於前示囚,莫不震懼,皆自誣服。」《新唐書 酷吏傳》記載,「乃作巨枷,號「翾尾榆」,囚人多死。又仆囚於地,以門牡轢腹;掘地實棘,席蒙上,瀕坎鞫囚,不服則擠之坎,人多濫死。……後以鐵為冒頭,被枷者宛轉地上,少遷而絕。」 唐朝枷子種類恐怕是世界上最多的最恐怖的,但萬幸唐朝的巨枷,只有唐朝才有……
戮刑
戮刑是既剝奪犯罪人生命又加以侮辱的刑罰。古時戮刑可以分為兩種,生戮和死戮。生戮是先戮後殺,死戮是先殺後戮。在古代,人們將戮刑視為奇恥大辱。《舊唐書 酷吏傳》記載:公元694年(武則天長壽二年)唐侍御史「(萬)國俊至廣州,遍召流人,置於別所,矯制賜自盡,並號哭稱冤不服。國俊乃引出,擁之水曲,以次加戮,三百餘人,一時並命。」這三百餘人當是生戮。《唐會要 卷四十》記載:公元898年(唐昭宗光化元年)「近日用刑。皆隳舊例。多黷斧鑕。鮮行鞭笞。今後應天下州縣科斷罪人。切須明於格律。不得以軍法戮人。」 看來 「以軍法戮人 」在唐朝末年已經泛濫成災了……
老虎凳
老虎凳是中國特有的酷刑,屬於反關節酷刑的一種。即把受刑者雙手反綁,呈坐姿被固定在一條長凳上,大腿部位以繩索綁緊,用刑時受刑者腳下被不斷墊進磚塊,疼痛難忍。
老虎凳的作用在於牽拉受刑者腿部的關節韌帶,並造成膝關節脫臼。據記載,受刑者坐老虎凳一般墊上3塊磚就會大汗淋漓,5塊磚膝關節完全脫臼,人會昏闕。如若將磚塊改為烙鐵,則疼痛加倍。
過山龍
李伯元的《活地獄》對此刑如此記載:「是叫錫匠打一個彎曲的管子,扯直了要夠二丈多長,把犯人衣服扒光,用管子渾身上下盤了起來,除掉心口及下部兩處。錫管上邊開個大口,下邊開小口,用百沸的滾水,從這頭灌進去,周流滿身,從那頭淌出去。這個開水卻不間斷。」
鞭刑
一直以來,鞭打是使用最廣泛的一種酷刑。用於實施鞭刑的工具,是邊緣非常鋒利的硬牛皮帶。受刑的部位主要集中在臀部以及背部——這里的肉很厚,不至於將人打死,卻絕對夠疼。鞭刑的方便之處,首先在於對工具的要求不高,只要一根鞭子就好,實在沒有鞭子,柳條、繩子、皮帶、電話線等等都可以,如果是在家裡,這個范圍還能夠擴展到衣架、筷子以及書本雜志之類隨手能夠抄起的任何一件東西。比如在雜志的某編輯家裡就曾長時間使用的竹製衣架,彈性極好,絕對屬於實施鞭刑的上佳之選。
鞭刑的另一個優點在於,佔地面積不大。任何時間,任何地點。
水落石出
用水灌進受刑者的肚子,使對方肚脹如鼓,仍不停灌注,並不時大力壓迫受刑者的腹部或用腳大力踐踏,使受刑者嘔吐,再灌……如是者三四次後,受刑者將七孔流水,痛苦不堪……
騎驢
受刑者被脫光衣服,騎在一個頂端鋒利如刀的倒V字形裝置上
⑼ 誰有宮廷打妃子杖責的描寫
昭君受杖刑
2016年03月14日 F/F類, 全部評論關閉
君,名嬙,湖北秭歸人,天生麗質,貌美無雙。漢元帝貪戀女色,廣選天下美女,昭君因秉性高潔,雖為良家子卻不肯與毛延壽賄賂,因此畫像被醜化,無緣得到皇帝寵幸。
深宮憂悶,昭君自學胡人樂器琵琶,一夜元帝夜不能寐,獨自散心走入良家子住的殿庭,夜深人靜,忽聞琵琶幽咽之聲,哀婉動人,便讓隨身太監打探何人奏琴。去不多時,宮人稟報,乃王昭君,元帝大贊,急命安排昭君侍寢。
殊不知,後宮遍布得貴妃史娘娘的耳目,早把寵幸昭君一事報與史貴妃。這史貴妃名門之後,父兄皆是達官顯貴,冊封貴妃後更是全家雞犬升天,作威作福,平日仗著皇帝寵愛對後宮其他嬪妃心狠手辣,表面寬厚人愛,實則帶毒刻薄,哪個妃子被寵幸,便立刻尋其短處,動用家法懲處,後宮嬪妃人人自危,一不小心粉嫩的玉臀就被小太監棍杖伺候。
對皇上選美之事史貴妃本就極力反對,這下皇帝召幸良家子更是醋意大發。第二天一早,皇上早朝,史貴妃便命人將昭君帶入自己寢宮。昭君入宮一年有餘,聽聞史娘娘素有手段,可昭君自幼清高正值,自然不會曲意迎逢。見了貴妃便按禮數下拜,這史貴妃一面只是吃茶,並不理會,偷眼觀瞧昭君,只見清麗脫俗,身形婀娜豐滿,雖衣著樸素卻楚楚動人。半響,昭君以跪的兩腿酥麻,仍不見貴妃答言,便知其有意為難自己。一時,貴妃終於命昭君起身,跪了半個時辰的昭君起身自然有所遲慢,貴妃大怒:「好個不識抬舉的良家子!如此不把本宮放在眼中!不知道宮中規矩怎麼伺候皇上?拉下去給我按規矩重責二十大板!」正要施刑,一旁心腹太監假意替昭君求情道:「貴妃莫要動怒,良家子不知禮數,娘娘慢慢教導就是,臣聞這王昭君善工琵琶,不如讓她給娘娘奏上一曲,將功折罪如何?」說罷給史貴妃使了個眼色。貴妃會意,便說道:「本宮素來寬厚待人,就命你演奏琵琶一曲。來人,看過琵琶。」昭君一見,倔強的脾氣也上來了,並不順從,接過琵琶言道:「琵琶弦太長,無法演奏,王嬙實難從命!」貴妃一聽,勃然大怒,心腹太監隨即應和:「好個王嬙,如此不識抬舉!娘娘,後宮有如此刁婦實在有辱娘娘聖明!」「來人,給我拖下去,重責40大板,狠狠打,與我揭她一層皮!」貴妃話音剛落,如狼似虎的太監便將昭君胳膊一左一右架住,哪知昭君一掙,「我自己走!」便隨太監出了大殿。
大殿門口早已擺下刑具,這漢朝打板子不同尋常,沒有刑凳,一個石台,受責之人半跪半站,俯身下去,吃板子的屁股剛好向上撅起。昭君被兩名太監強按到刑具之上,雙手分別被扣在兩側不得動彈,雙腳被捆在一起,以免受刑時雙腿亂動,雙肩也被小太監死死按住。昭君起初掙扎,兩名太監哪裡容她亂動,捆綁完畢,其中一名太監解開昭君束腰,粗暴的扯下昭君的裙子和小衣,又將上衣撩起,此刻,昭君的嬌臀完全暴露在刑杖之下,之間兩股白皙,渾圓豐滿,因為撅著更顯上翹豐盈。此刻的昭君把心一橫,等著板子落下,誰知半響沒有動靜,隨即殿外一群女眾陸續進來,在刑具兩側分列開來,原來是貴妃娘娘殺雞儆猴,讓全部良家子都來觀看行刑,一來顯示貴妃威嚴,二來給所有良家子一個下馬威:看誰還敢勾引皇上!
這時,執事太監傳話:「良家子王昭君不尊禮數,頂撞貴妃,念其初犯,重責四十廷杖,以儆效尤!來人,與我行刑!」話音剛落,大板便一左一右拍在昭君粉臀之上,「一、二、三……」報數太監陰陽怪氣的喊著,昭君腰肢扭動,起初兩板還能咬牙挺住,五板過後昭君便痛不可當,「啊……啊……唔……啊——」杖刑的太監都是史娘娘調教出的心腹,人稱活閻王,絲毫沒有憐香惜玉之心,何況昭君這樣剛烈女子他們更是要好好收拾一番。板子掄起,呼呼帶風,交替落於兩股,一板下去臀丘上便是一道紅痕,伴著昭君撕心裂肺的熬刑之聲,回響在大殿周圍。兩旁的良家子紛紛低頭不語,一個個面如死灰,都不住的去摸自己的屁股。「啊……啊……」「十九,二十!」「啟稟娘娘,王嬙受刑過半,請娘娘嚴刑!」此刻的昭君疼痛難忍,停頓下來的間歇更使她通上加同,臀丘上已經完全紅腫,有血絲滲出,頭發散亂,絲毫不能動彈。史娘娘在殿內一面吃茶,一面聽著昭君呼喊,甚是得意,命人將雕花椅擺出,款款不出大殿,朝著刑具上的王昭君輕蔑一笑:「王嬙,你可知罪?」一頓板子打的昭君傲氣全無,她開始知道後宮的險惡和家法的厲害,她的清高與孤傲只能招來更重的責罰,「娘娘在上,奴婢頂撞娘娘,理應——理應——受責。」昭君強忍疼痛,又羞又愧,低頭伏打。「早知禮數,何必招此責罰,今日賞給你這頓板子讓你長個記性!與我加力打這賤婢!」說罷命太監繼續行刑。兩名太監稍事休整,又掄圓板子比前刻更用力打在兩片紅腫的屁股上,「啊……啊……娘娘饒命!」昭君兩股已然皮開肉綻,鮮血迸流,嘴裡連連求饒哀告,「娘娘饒命——」「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昭君此刻已感覺不到屁股的存在,劇烈的疼痛早已蓋過羞恥和自尊,捆綁解下,兩旁太監架起昭君拖到史貴妃面前,昭君跪爬起來,向上施禮,「王嬙,本宮責罰你可有怨言?」「不敢,謝娘娘賞打,奴婢謝娘娘恩典,求娘娘饒過。」史貴妃心滿意足,佯裝仁厚的命宮女給昭君提上小衣和裙子繫上腰帶,鮮血立刻滲出,又命太監將昭君抬回良家子居住處。自此,昭君傲氣全無,再也無心用才華和美貌在後宮爭得一席之地,良家子也都知曉了這位貴妃娘娘的厲害。
昭君哪裡知道,日後遠嫁匈奴,更有難以忍受的責罰等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