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不是作者,不抄過我也問過不襲少作者的收入。這個收入是不穩定的,1千元這個要打賞和月票才能夠。100打賞除去各種稅務,只能得到4毛左右。訂閱高的話也會有獎金。大部分都在800元到1000元左右。這是要每天至少3更。沒更至少2000字。一般都是職業作者。
飛盧只要每天到達6000字就可以領錢。其他的網站沒有的,完本了也給錢。或者提前領錢,但代價是必須完本。有些網站打賞高,但稅務也就高了。那些網站也沒有這個待遇.
❷ 同人小說作者在起點寫書一分都沒有,為什麼還在起點寫,甚至寫上幾百萬字,沒理由啊!
這個問題前幾天看到過?
的確投靠別的網站,有的是可以拿到稿費,但是內積累不了人氣呢容。
有些同人作家僅僅是因為興趣才寫,希望更多的人看到,所以選擇起點,沒稿費也沒關系。
有些人靠同人積累人氣,以後轉型用,起點當然是個好選擇了,更何況沒有合同限制,想要稿費的時候把起點上面的文一刪,簽到能給稿費的網站去,也一樣能賺到錢,不算白寫。
❸ 同人小說屬於原創作品嗎
1、『同人小說』(fan fiction),它泛指所有根據成名書籍、電視節目、電影人物與情節撰寫的短文、短篇或長篇小說。原作者已經不能保證對故事的控制,因為每個人都可依自己喜好進行詮釋。
2、『同人小說』其實已經存在數十年了,只是過去僅限友人或幾人之間相互傳看,因網路的誕生而改變了它的地位,使它一躍而成擁有大批讀者的「大眾意識作品」,且因為它廣受歡迎,還升格成為研究所論文的題材,還有專門的徵文比賽。
3、爭議性:這種「部分原著,部分借用」作品爆炸性出現,讓不少『同人小說』的作者與媒體公司對簿公堂,以便重新界定消費者權益與智慧財產權的分界線。
『同人小說』作者認為,『同人小說』是充分利用網路而產生的一種新藝術形式。他們援引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根據合理使用權法,只要不從中牟利,他們既有權從事任何創作。然而出版社、音樂與電影公司認為這些作品抄襲多於創作,要求停止張貼。
4、同人小說通常被貶低為二等文學、半調子文學。而且關於性的描寫在這一流派中確實佔有重要位置。性描寫在其中既有圖解式的直接暴露,也有溫和的暗示。但是除去這些,原作中常常缺乏的幽默與諷刺在這里卻被充分地挖掘出來。改寫者能夠改變某些讀者看待原作的方式,而且這並非總是負面的影響。如果在這些網站上漫遊,你會發現一些對不同故事的改寫作品相當出色。某些同人小說作者,混合了荒誕與嚴肅,創意與懷舊,能夠傳達出讀者第一次讀到小說時的那種美妙幻覺。
❹ 同人小說中主角不知道任何劇情和人物,作者是什麼心態
作者什麼心態來我不清楚,但我拿自我自己看過的兩本火影同人舉個栗子吧:
主角A不知道劇情:主角A是暗部,很有刀術天賦,拜了一個暗部前輩,也就是旗木朔茂為師,前輩很厲害,但沒教他幾天就出任務去了,然後就再也沒回來。主角A後來知道了原委,對卡卡西也是多有照顧。這沒毛病,但如果他知道劇情的話,我就會覺得,主角就算無法改變這個任務的失敗,但至少也要去嘗試阻止旗木朔茂的自殺吧。
主角B知道劇情:主角B是卡卡西的同學,他一直努力修煉,想要在中忍考試之前打敗卡卡西,因為他知道劇情,知道在卡卡西成為中忍之後發生的那一系列的事情,所以他必須在這之前打敗他,證明自己比卡卡西厲害。總之那些心理描寫看的我立馬就棄了文。
一個優秀的作品,它發展必然有喜有悲。而同人作品中的主角如果他/她不知道劇情也就算了,但如果他/她知道劇情卻坐視那些悲劇發生,甚至想要從中牟取利益的話,那就很難接受了,至少如果我看到這種主角,那絕對是要棄文的。
❺ 網路同人小說是否有著作權
網路小說有著作權,但是同人小說比較復雜。
嚴格來說未經原作者授權是不允許進行同人作品版創作的。權像現在起點、晉江上的動漫同人、小說同人、影視同人等都是未經授權的,這些動漫、小說、影視的原作者隨時都可以狀告同人作者侵權。
但是因為距離的關系加上通常不涉及到本身的利益,所以很多原作者並不會主動特意去追究同人作者的侵權,當然也不排除原作者不知道自己的作品被同人(像網球王子的漫畫家肯定不知道晉江上有人在寫他的同人文)。
所以原則上來講一般同人文最好不牽扯到金錢利益,也就是不入vip。但是由於現在寫同人文非常多,消費群體很大,有些人為了利益還是會入vip甚至出版。這主要也是因為日本比較遠消息閉塞的關系吧。就好像日本本地的電視台未經授權播放大陸的電視劇,我們這邊也是基本不知道的。
我個人覺得經過原作者授權的同人作品是具有著作權的,但沒有經過授權的同人小說大概是不具備著作權的,畢竟其本質上而言是一種侵權行為。但是因為我不是法律專業的,所以可能我的想法和事實存在偏差。
❻ 同人小說
空間之未來農女大廚師作者:石榴米爾
內容介紹: 夏青葵原本是21世紀一名普回通的吃貨,說好聽點答,明其名曰,美食家。 肥胖,剩女,各種遭人嫌棄的標簽統統砸在她的身上。 一枚古董戒指,帶她到了3044年。 營養液? 什麼玩意? 那是人喝的?狗都不喝,好不好? 身為一名資深的吃貨,要她整天喝那種難喝得要人命的營養液,還不如打死她重穿一回得了。 所以,她賊賊一笑,野豬肉,蛇羹,雞湯,美味們,全向她砸過來吧! 當周圍的人以驚恐的眼珠子瞪著她時,她發現,想要吃得爽,必須改變這未來人的舌蕾!
❼ 同人小說的著作權
在中國,著作權法並沒有明確規定同人小說的版權歸屬問題。但在日本,原作者擁有與第二次作品作者(即同人小說的作者)相同的權利。

❽ 推薦幾位寫同人小說較好的作者,謝啦
不知復道你要哪類的……只能制按我的愛好推薦了。晉江上的:念雲間,暴食成球,天洛水,惑光,沈令澄,若明翼,蘇紫亞,霧容,都是不怎麼出名但文筆不錯的。貼吧:千廿光,鴕鳥的秘密,薄荷夏夏,柏林儀式,卐腐遊魂……大部分耽美向,一些BG吐槽向,cp集中於戚顧,家教,小說同人。你要找作者的話還是標下類型比較好……
❾ 同人小說是否侵犯著作權
同人創作分兩類。第一類同人創作僅僅使用了原著的人物姓名、性格等版靜態要素,而不涉權及人物的復雜關系或者個性化情節;第二類同人創作不但使用了人物姓名,性格,還涉及到原著中部分復雜的人物關系和情節。對於第一類同人作品,在著作權法上難以認定存在侵權。原因是人物姓名和性格,前者難以構成作品,而後者屬於「思想」范疇。但是,如果在營銷方面不注意和原著足夠區分,卻可能導致消費者混淆或者搭載他人商譽而構成不正當競爭。第二類同人作品實際是利用他人作品內容並進行改編的「演繹作品」。由於同人作品對他人原著的改編往往是顛覆性的,這就意味著第二類同人作品很容易侵犯原作者的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和改編權。同時,對於大量使用原著情節和人物關系的改編而言,早已超出合理范圍,難以構成合理使用中的「適當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