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寫小說的時候寫歷史人物的故事會犯法嗎
完全可以架空,這樣沒人回去追究你,
因為你寫的本身就是虛構的,寫人物內國家容時候,最好別用真名,
可以從側面描寫,讓人都知道你在寫誰。完全可以當作是諷刺來看。
所以不用擔心這些。(只要你不是太直白就行,含蓄點,你懂得)
⑵ 寫民國小說涉及到了真實歷史人物還改了歷史,在qq空間小范圍傳播犯法嗎我覺得應該沒事吧……
只要不商業用途,這個沒事的,不要侮辱近代英雄,烈士,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就行
你看好多電影電視都篡改歷史呢,也就下架整改
⑶ 寫關於歷史的小說或劇本一定要是真實的嗎,如果是編造的會不會犯法
不會的,編寫小說就是這樣了,根據一些歷史題材加上自己的一些想法,突出一個重點,全文按照一個思路走下來,我理解就是這樣的呵呵 但是肯定是不違法的,因為它只是一本小說,不存在扭曲歷史的!
⑷ 寫小說篡改了歷史犯法嗎把一些反面人物寫的很好,還是民國時期的。
雖然不犯法,但是有抹黑歷史的嫌疑,而且也會誤導廣大讀者,有違職業道德,應該受到譴責
⑸ 寫小說時添上歷史人物的實事算侵權嗎
不算侵權,歷史書是公開的,大多是古人寫的,他們既足想告你侵權也沒法告你,
⑹ 寫小說以歷史人物為原型和當時時代為背景算侵權嗎
寫小說以歷史人物為原型和當時時代為背景一般不構成侵權,但是不要使用歷史人物的原名,也不要有詆毀歷史人物的行為。
⑺ 小說寫古代人物違法嗎
完全可以架空,這樣沒人回去追究你,因為你寫的本身就是虛構的,寫人物國家時候,最好別用真名,可以從側面描寫,讓人都知道你在寫誰。完全可以當作是諷刺來看。所以不用擔心這些。(只要你不是太直白就行,含蓄點,你懂得)
⑻ 未經作者允許把別人小說里的人物寫進自己的小說是否犯法
不,完全不用。名字沒有這樣的限制。當然,,故事情節就不一樣了。
⑼ 寫小說用別人小說的人物事物犯法嗎
寫同人小說不犯法啊,網上有很多同人小說的
但是如果是改編原有小說的內容專且大多內屬容為復制原文的話,就不要以你修改後的文章做為謀利手段,且要註明原文來源作者
通過更改文章標題等部分內容將文章改頭換面,署名卻不是原作者。這類情況侵犯了作者多項權利,包括署名權、編撰權等,是一種極其嚴重的侵權行為
如果真的像寫,且要公諸於世個人建議可以看下版權法的相關規定。。。
⑽ 小說中寫到某一個歷史人物,會否這個歷史人物的後人告作者侵權
如果你寫的不是H書,或嚴重誹謗的話,
死了50年以上的作古之人的後代未必有工夫和你打官司。
死者作古至今時間和其身份 從現實層面考慮 確實是要注意分寸的。但是這沒有絕對。
具體的 還涉及到你是否寫的是嚴肅文學 ,比如你寫的小說 是寫孔子求仙證道,得道後一身壞毛病,這樣的書別人後人看了也懶得和你扯淡
最高法院在回答「因文學作品引起的名譽權糾紛,應如何認定是否構成侵
權?」時,一般解釋說:「撰寫、發表文學作品,不是以生活中特定的人為描寫對象,
僅是作品的情節與生活中某人的情況相似,不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描寫真
人真事的文學作品,對特定人進行侮辱、誹謗或披露隱私損害其名譽的;或者雖
未寫明真實姓名和地址,但事實是以特定人為描寫對象,文中有侮辱、誹謗或披
露隱私的內容,致其名譽受到侵害的,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第5條規定:「死者名譽受到損害的,其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
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規定:「自然人死亡後,其近親屬因
下列侵權行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
當依法予以受理:(一)以侮辱、誹謗、貶損、醜化或者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
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譽、榮譽;(二)非法披露、利用死
者隱私,或者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