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寫小說允許人物與其他小說重名嗎
我也是寫小說的
一般來說呢,除非你寫的是同人,最好不要主角和其他小說人物的名字一樣。配角也盡量不要。
但是應該是允許的。只要不是抄襲!
② 小說中人物名字和另外一個小說人物名字重名的話算不算侵權
應該不算吧
就像你的名字和另一個人的名字重名了也不算侵權啊
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通過創作表現個人風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獲得名譽、聲望和維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該權利由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剝奪和限制。作者死後,一般由其繼承人或者法定機構予以保護。根據中國《著作權法》 的規定,著作人身權包括:
1.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布於眾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4.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作財產權是作者對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質利益為內容的權利。 著作財產權的內容具體包括:
1.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2.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3.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4.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5.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6.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7.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8.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9.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10.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1.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12.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13.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③ 寫小說主角的名字和別人小說的主角名字相同該怎麼辦哈
換名字吧...
要不然就換字,同音.
再不然就不用換,突出主角性格和別人不一樣就好.
而且事實上也很多小說主角名字都一樣的.
當然如果你想與眾不同還是用不一樣的比較好.
④ 自己寫小說里的人物與很著名的漫畫里的人物重名了 。雖然兩個名字的意義不同。。但還是很奇怪。。。大家
沒關系的,只要自己喜歡就好~
⑤ 如果寫小說人物的名字和其他小說的人物名字相同,會不會被誤認為抄襲
不會,不會因為名字相同就被認為是抄襲的。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來看:
1、著作權法所稱抄襲、剽竊,是同一概念(為簡略起見,以下統稱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抄襲侵權與其他侵權行為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第一,行為具有違法性;第二,有損害的客觀事實存在;第三,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系;第四,行為人有過錯。由於抄襲物需發表才產生侵權後果,即有損害的客觀事實,所以通常在認定抄襲時都指已經發表的抄襲物。因此,更准確的說法應是,「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發表。」(這句很重要~)
2、從抄襲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動或者基本原封不動地復制他人作品的行為,也有經改頭換面後將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獨創成份竊為己有的行為,前者在著作權執法領域被稱為低級抄襲,後者被稱為高級抄襲。低級抄襲的認定比較容易。高級抄襲需經過認真辨別,甚至需經過專家鑒定後方能認定。在著作權執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級抄襲有:改變作品的類型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將小說改成電影;不改變作品的類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權保護的成分並改變作品的具體表現形式,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創作的電視劇本原創的情節、內容,經過改頭換面後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電視劇本。
3、如上所述,著作權侵權同其它侵犯權利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其中、行為人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這一原則也同樣適用於對抄襲侵權的認定,而不論主觀上是否有將他人之作當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4、對抄襲的認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還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評、是否構成抄襲物的主要或者實質部分為轉移。凡構成上述要件的,均應認為屬於抄襲。
SO,不用擔心啦~一個名字而已~
⑥ 在自己寫的小說中的人物與現實中的人重名了犯法嗎
不是不可說的名字,人物事件不根據現實存在的人身上發生的真實事件進行抹黑改編映射,一般情況下不會觸犯法律
⑦ 小說人物名字與明星重名會產生什麼不良後果
平常我也比較喜歡看小說,如果那本小說的主角名字是某個明星的名字的話,我會以為作者在寫關於那個明星的故事,開始我會看一下,但是等發現不是這樣,我會覺得作者是在玩惡搞。
如果那本書寫的還不錯,也許我會接著看下去。但是若寫得不咋的,我會直接當垃圾處理,而且是不可回收的那類。
要是你碰上個脾氣不怎麼好,而且此明星有剛巧是ta喜歡的話,惡罵一番是免不了的了。
⑧ 小說人物名稱與現實人物重名,算不算侵權
小說人物名字恰巧與現實人物名字雷同,目前中國的法律規定是要看小說作者的主客觀意識的~
如果文學作品和涉及實現人物姓名相同且地域性遠,人為干擾因素小,無主觀意識命名的情況下是不夠成侵權的~
⑨ 小說里人物名字與別的小說重名了怎麼辦。。。。。
要是你有天發現自己的名字和別人的一樣你改不改?忍者神龜也叫達芬奇啊
抄襲?專……- =
那是人物設屬定,故事情節,世界觀什麼的及其相同或者完全一樣才叫抄襲的好伐?
你一個名字抄來有嘛用?動漫里叫基拉叫剎那的多了去了怎麼沒見誰誰誰告抄襲了
⑩ 小說人物名字重名,怎麼辦
不算啦。
人的名字也有重名的好不好。很多的好不好。
這哪裡算是侵權和抄襲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