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華人民共和國投標招標法的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項目合同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可以暫停項目執行或者暫停資金撥付;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十條招標代理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或者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暫停直至取消招標代理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前款所列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第五十一條招標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的,強制要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的,或者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二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的,或者泄露標底的,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前款所列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第五十三條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中標無效,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四條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中標無效,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人有前款所列行為尚未構成犯罪的,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五十五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違反本法規定,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給予警告,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前款所列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第五十六條評標委員會成員收受投標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的,評標委員會成員或者參加評標的有關工作人員向他人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的,給予警告,沒收收受的財物,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有所列違法行為的評標委員會成員取消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資格,不得再參加任何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七條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在所有投標被評標委員會否決後自行確定中標人的,中標無效。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十八條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將中標項目肢解後分別轉讓給他人的,違反本法規定將中標項目的部分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轉讓、分包無效,處轉讓、分包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五十九條招標人與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或者招標人、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條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中標人不按照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履行義務,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適用前兩款規定。
第六十一條本章規定的行政處罰,由國務院規定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決定。本法已對實施行政處罰的機關作出規定的除外。
第六十二條任何單位違反本法規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本系統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的,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的,強制招標人委託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標投標活動的,責令改正;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的處分,情節較重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
個人利用職權進行前款違法行為的,依照前款規定追究責任。
第六十三條對招標投標活動依法負有行政監督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十四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違反本法規定,中標無效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的中標條件從其餘投標人中重新確定中標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進行招標。

㈡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監理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第五章 開標、評標和中標
第四十五條開標時間、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中確定的時間、地點。開標工作人員至少有主持人、監標人、開標人、唱標人、記錄人組成。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時,應當檢查其密封性,進行登記並提供回執。已收投標文件應妥善保管,開標前不得開啟。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應當拒收。
第四十六條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人應當出席開標會議。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出席開標會議。
第四十七條開標人員應當在開標前檢查出席開標會議的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的證明文件或者授權代表人有關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人應當在指定的登記表上簽名報到。
第四十八條開標一般按照《規定》第三十九條規定的程序進行。
第四十九條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可以拒絕或者按無效標處理:
(一)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人未參加開標會議;
(二)投標文件未按照要求密封或者逾期送達;
(三)投標文件未加蓋投標人公章或者未經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者印鑒);
(四)投標人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
(五)投標文件字跡模糊導致無法確認涉及關鍵技術方案、關鍵工期、關鍵工程質量保證措施、投標價格;
(六)投標文件未按照規定的格式、內容和要求編制;
(七)投標人在一份投標文件中,對同一招標項目報有兩個或者多個報價且沒有確定的報價說明;
(八)投標人對同一招標項目遞交兩份或者多份內容不同的投標文件,未書面聲明哪一個有效;
(九)投標文件中含有虛假資料;
(十)投標人名稱與組織機構與資格預審文件不一致;
(十一)不符合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
第五十條評標由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的組成按照《規定》第四十條的規定進行。
第五十一條評標專家的選擇按照《規定》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的規定進行。
第五十二條評標委員會成員實行迴避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應當主動提出迴避並不得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
(一)投標人或者投標人、代理人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
(二)項目主管部門或者行政監督部門的人員;
(三)在5年內與投標人或其代理人曾有工作關系;
(四)5年內與投標人或其代理人有經濟利益關系,可能影響對投標的公正評審的人員;
(五)曾因在招標、評標以及其他與招標投標有關活動中從事違法行為而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的人員。
第五十三條招標人應當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證評標過程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
第五十四條評標工作一般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招標人宣布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並確定主任委員;
(二)招標人宣布有關評標紀律;
(三)在主任委員的主持下,根據需要,討論通過成立有關專業組和工作組;
(四)聽取招標人介紹招標文件;
(五)組織評標人員學習評標標准與方法;
(六)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進行符合性和響應性評定;
(七)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中的算術錯誤進行更正;
(八)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准與方法對有效投標文件進行評審;
(九)評標委員會聽取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陳述;
(十)經評標委員會討論,並經二分之一以上成員同意,提出需投標人澄清的問題,並以書面形式送達投標人;
(十一)投標人對需書面澄清的問題, 經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人簽字後,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在規定的時間內送達評標委員會;
(十二)評標委員會依據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准與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橫向比較,確定中標候選人推薦順序;
(十三)在評標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並在全體成員簽字的情況下,通過評標報告。評標委員會成員必須在評標報告上簽字。若有不同意見,應明確記載並由其本人簽字,方可作為評標報告附件。
第五十五條評標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招標項目基本情況;
(二)對投標人的業績和資信的評價;
(三)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素質和能力的評價;
(四)對資源配置的評價;
(五)對監理大綱的評價;
(六)對投標報價的評價;
(七)評標標准和方法;
(八)評審結果及推薦順序;
(九)廢標情況說明;
(十)問題澄清、說明、補正事項紀要;
(十一)其它說明;
(十二)附件。
第五十六條評標委員會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說明,但澄清或說明不得改變投標文件提出的主要監理人員、監理大綱和投標報價等實質性內容。
第五十七條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文件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可以否決所有投標,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並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十八條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第五十九條遵循根據監理服務質量選擇中標人的原則,中標人應當是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的投標人。
第六十條招標人可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也可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順序確定中標人。當招標人確定的中標人與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順序不一致時,應當有充足的理由,並按項目管理許可權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六十一條在確定中標人前,招標人不得與投標人就投標方案、投標價格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自評標委員會提出書面評標報告之日起,招標人一般應在15日內確定中標人,最遲應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30個工作日前確定。
第六十二條中標人確定後,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有效期內以書面形式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招標人不得向中標人提出壓低報價、增加工作量、延長服務期或其他違背中標人意願的要求,以此作為發出中標通知書和簽訂合同的條件。
第六十三條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六十四條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後,應當在簽訂合同前向招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
第六十五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在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第六十六條當確定的中標人拒絕簽訂合同時,招標人可與確定的候補中標人簽訂合同。
第六十七條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後向他人轉讓。
第六十八條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後5個工作日內,應當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
第六十九條在確定中標人後15日之內,招標人應當按項目管理許可權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總結報告。書面總結報告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開標前招標准備情況;
(二)開標記錄;
(三)評標委員會的組成和評標報告;
(四)中標結果確定;
(五)附件:招標文件。
第七十條由於招標人自身原因致使招標失敗(包括未能如期簽訂合同),招標人應當按照投標保證金雙倍的金額賠償投標人,同時退還投標保證金。

㈢ 招標能說詳細一點嗎我還是不太懂
中文名稱:招標 英文名稱:invitation for bid 定義:工程建設單位運用競爭機制選擇工程建設承包者的工作。 應用學科:水利科技(一級學科);水利工程施工(二級學科);施工管理(水利)(三級學科) 以上內容由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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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現場招標(Invitation to Tender)是指招標人(買方)發出招標通知,說明采購的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及其他條件,邀請投標人(賣方)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按照一定的程序進行投標的行為。
目錄
簡介
招標項目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邀請招標
招標工作的組織方式
實行招標的重要性
招標的項目的標准
招標程序
邀請招標基本要求是什麼
招標的特點
招標文件的編寫招標文件的編制原則
招標文件內容
同名圖書內容簡介
作者簡介
目錄
電子招投標
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
招標組織形式簡介
招標項目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邀請招標
招標工作的組織方式
實行招標的重要性
招標的項目的標准
招標程序
邀請招標基本要求是什麼
招標的特點招標文件的編寫
招標文件的編制原則 招標文件內容同名圖書
內容簡介 作者簡介 目錄電子招投標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招標組織形式展開編輯本段簡介
「投標」的對稱。為某項工程建設或大宗商品買賣,邀請願意承包或 招標公證
交易的廠商出價以從中選擇承包者或交易者的行為。程序一般為:招標者刊登廣告或有選擇地邀請有關廠商,並發給招標文件,或附上圖紙和樣品;投標者按要求遞交投標文件;然後在公證人的主持下當眾開標、評標,以全面符合條件者為中標人;最後雙方簽訂承包或交易合同。 招標[1]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貨物、工程或服務采購的條件和要求,邀請眾多投標人參加投標,並按照規定程序從中選擇交易對象的一種市場交易行為。
編輯本段招標項目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應當先履行審批手續 招標大會
,取得批准。 招標人應當有進行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並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
編輯本段招標方式
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邀請招標。
公開招標
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公開招標,又叫競爭性招標,即由招標人在報刊、電子網路或其它媒體上刊登招標公告,吸引眾多企業單位參加投標競爭,招標人從中擇優選擇中標單位的招標方式。按照競爭程度,公開招標可分為國際競爭性招標和國內競爭性招標。
邀請招標
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投標。邀請招標,也稱為有限競爭招標,是一種由招標人選擇若干供應商或承包商,向其發出投標邀請,由被邀請的供應商、承包商投標競爭,從中選定中標者的招標方式。邀請招標的特點是:(1)邀請投標不使用公開的公告形式;(2)接受邀請的單位才是合格投標人;(3)投標人的數量有限。
編輯本段招標工作的組織方式
招標工作的組織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業主自行組織,另一種是招標代理機構組織。業主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不具備的,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託其辦理招標事宜。 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設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並提供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
編輯本段實行招標的重要性
工程項目招投標的目的就是在建設市場中引入競爭機制,這也是國際上採用的較為完善的工程項目承包方式。好處是節約了成本同時還減少了腐敗現象。
編輯本段招標的項目的標准
一)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二)工程建設項目范圍的解釋 a)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公用事業項目的范圍包括: (1)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項目; (2)科技、教育、文化等項目; (3)體育、旅遊等項目; (4)衛生、社會福利等項目; (5)商品住宅,包括經濟適用住房; (6)其他公用事業項目。 b)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的范圍包括: (1)使用各級財政預算資金的項目; (2)使用納入財政管理的各種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的項目; (3)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自有資金,並且國有資產投資者實際擁有控制權的項目。 c)國家融資項目的范圍包括: (1)使用國家發行債券所籌資金的項目; (2)使用國家對外借款或者擔保所籌資金的項目; (3)使用國家政策性貸款的項目; (4)國家授權投資主體融資的項目; (5)國家特許的融資項目。 d)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資金的項目的范圍包括: (1)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資金的項目; (2)使用外國政府及其機構貸款資金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援助資金的項目。 三)必須招標項目的規模標准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規定的上述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1.2.3項規定的標准。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
編輯本段招標程序
政府采購的招標程序一般為: 1、采購人編制計劃,報財政廳政府采購辦審核; 2、采購辦與招標代理機構辦理委託手續,確定招標方式; 3、進行市場調查,與采購人確認采購項目後,編制招標文件。 4、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招標邀請函; 5、出售招標文件,對潛在投標人資格預審; 6、接受投標人標書; 7、在公告或邀請函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公開開標; 8、由評標委員對投標文件評標; 9、依據評標原則及程序確定中標人; 10、向中標人發送中標通知書; 11、組織中標人與采購單位簽訂合同; 12、進行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解決中標人與采購單位的糾紛。 工程施工公開招標一般為: 1、建設工程項目報建; 2、審查建設單位資質; 3、招標申請; 4、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編制和送審; 5、工程標底價格的編制; 6、發布招標通告; 7、單位資格審查; 8、招標文件; 9、勘察現場; 10、招標預備會; 11、投標文件管理; 12、工程標底價格的報審; 13、開標; 14、評標; 15、決標; 16合同簽訂。
編輯本段邀請招標基本要求是什麼
《招標投標法》第十七條規定,招標人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本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事項。 邀請招標是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邀請接待室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的一種招標方式。這種招標方式與公開招標方式的不同之處,在於它允許招標人向有限數目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供應商或承包)發出投標邀請書,而不必發布招標公告。因此,邀請招標可以節約招標投標費用提高效率。按照國內外的通常做法,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前提條件,是對市場供給情況比較了解,對供應商或承包情況比較了解。在此基礎上,還要考慮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一是招標項目的技術新而且復雜或專業性很強,只能從有限范圍的供應商或承包商中選擇;二是招標項目本身的價值低,招標人只能通過限制投標人數來達到節約和提高效率的目的。因此,邀請招標是允許採用的,而且在實際中有其較大的適用性。 但是,在邀請招標中,招標人有可能故意邀請一些不符合條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作為其內定中標人的陪襯,搞假招標。為了防止這種現象的發生,應當對邀請招標的對象所具備的條件作出限定,即:向其發出投標邀請書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應不少於3家;而且該法人或其他組織資信良好,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前者是對邀請投標范圍的最低限度的要求,以保證適當程度的競爭性;後者是對投標人資格和能力的要求,招標人對此還可以進行資格審查,以確定投標人是否達到這方面的要求。為了保證邀請招標適當程度的競爭性,除潛在招標人有限外,招標人應邀請盡量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向其發出投標邀請書,以確保有效的競爭。 投標邀請書與招標公告一樣,是向作為供應商或承包法人或其他組織發出的關於招標事宜的初步基本文件。為了提高效率和透明度,投標邀請書必須載明必要的招標信息,使供應商或承包宣揚招標的條件是否為他們所接受,並了解如何參與投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和時間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內容,只是最起碼的規定,因而並不排除招標人增補他認為適宜的其他資料,如招標人對招標文件收取的任何收費,支付招標文件費用的貨幣和方式,招標文件所用的語言,希望或要求供應貨物的時間或工程竣工的時間或提供服務的時間表,等
編輯本段招標的特點
招標與一般的交易方式相比,主要有以下三個特點: (1)招標是由參加投標的企業按照招標人所提出的條件,一次性遞價成交的貿易方式,雙方無須進行反復磋商。 (2)招標是一種競賣的貿易方式。 (3)招標是在指定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進行的,並事先規定了一些具體的條件,因此,投標必須根據其規定的條件進行,如不符合其條件,則難以中標。
編輯本段招標文件的編寫
招標文件是由建設單位編寫的用於招標的文檔。編制施工招標文件必須做到系統、完整、准確、明了。
招標文件的編制原則
~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建設單位施工招標應具備下列條件: 1.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單位; 2.有與招標工程相適應的經濟能力; 3.有組織編制招標文件的能力; 4.有審查投標單位資質的能力; 5.有組織開標、評標、定標的能力。 ~招標文件必須符合國家的合同法、經濟法、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規、 ~招標文件應准確、詳細地反映項目的客觀真實情況,減少簽約和履約過程中的爭議、 ~招標文件涉及招標者須知、合同條件、規范、工程量表等多項內容,力求統一和規范用語。 ~堅持公正原則,不受部門、行業、地區限制,招標單位不得有親友疏,特別是對於外部門、外地區的招標單位,應提供方便,不得借故阻礙。
招標文件內容
招標文件主要包括招標邀請書、投標者須知、合同條件、規范、圖紙、工程量、招標書和投標書保證格式、補充資料表、合同協議書及各類保證等、 其中,投標邀請書一般應包括建設單位招標項目性質,工程簡況,發售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售價等內容。招標者須知一般應包括資格要求、招標文件要求、投標報價、投標有效期、投標保證等內容。 招標文件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1)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用來邀請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按規定時間和條件前來投標的文件。一般包括以下內容:招標人單位,招標性質,工程簡況,分標情況,主要工程量,工期要求,承包人為完成本工程需提供的服務內容,發售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和價格,投標文件送交的地點、份數和截止時間,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數額和時間,開標時間、地點現場考察和召開標前會的時間、地點。 (2)投標須知。投標須知是指導投標人正確地進行投標報價的文件,告知他們所應遵循的各項規定,一般包括以下內容:項目或工程的簡述,資金來源,承包方式,資格要求,組織投標人到工程現場勘察和召開標前會解答疑難問題的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投標人應承擔編制和遞交投標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 ,以及考察施工現場、參加標前會所發生的費用,填寫投標文件的注意事項,投標文件的送達地址,截止時間,修改與撤銷的注意事項,開標、評標、定標的程序 (3)合同條件。關於合同條件,本站將通過專篇進行介紹。 (4)技術規格。技術規格是招標文件和合同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規定所購貨物、設備的性能和標准。技術規格也是評標的關鍵依據之一,如果技術規格制定得不明確或不全面,不僅會影響采購質量,也會增加評標難度。貨物采購技術規格應採用國際或國內公認的標准,除不能准確或清楚地說明擬招標項目的特點外,各項技術規格均不得要求或標明某一特定的商標、名稱、專利、設計、原產地或生產廠家,不得有針對某一潛在供應商或排斥某一潛在供應商的內容。 工程項目的技術規格較為復雜,包括:工程竣工後要求達到的標准,施工程序,施工中的各種計量方法、程序和標准,現場清理程序及標准等等。 (5)投標書的編制要求。投標書是投標供應商對其投標內容的書面聲明,包括投標文件構成、投標保證金、總投標價和投標書有效期等內容。 (6)供貨一覽表、報價表和工程量清單。 (7)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是為了保證采購單位的利益,避免因供應商違約給采購單位帶來損失。一般來說,貨物采購的履約保證金為合同5-10%,工程保證金如果是提供擔保書,其金額為合同價的30-50%,如果是提供銀行保函,其金額為合同價的10%。 (8)供應商應當提供的有關資格和資信證明文件。 招標通告采購單位在正式招標以前,應在政府采購主管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刊登通告。從刊登通告到參加投標要留有充足的時間,讓投標供應商有足夠的時間准備投標文件。
編輯本段同名圖書
招標
作者: 漠川 著 出 版 社: 中國友誼出版公司[2] 出版時間: 2010-1-1 字數: 350000 開本: 16開 I S B N : 9787505726383 定價:¥28.80
內容簡介
國家重點建設的「青青河流域綜合治理工程」——一個很平常的節水項目,還沒有開始招標。就已經在不知不覺中演變為蛀蟲們廣積糧的盛宴,每個人都想在這個斥資數億的工程中大撈一把。一時間,暗潮湧動,官員、商人、美女紛紛登場,各種誘惑紛至沓來。情孽糾纏,權色交易,在沒有硝煙的廝殺中,利益成了最大的誘餌。也給了人性最大的重壓。 本小說故事題材獨特、語言犀利幽默、情節引人入勝,是一部相當難得的官場力作。
作者簡介
漠川,本名王永恩,男,1973年生。畢業於河西水院,水利工程師。其早期作品散見予《飛天》《紅柳》《水利月刊》等,一直從事於水利項目工程建設,對水利項目工程的種種潛規則洞熟於心,一向認為文學是心靈的窗口,是文學撐住了生活傾斜的船舷,是文學的泱泱碧水復甦了麻木的靈魂!
目錄
第一章 新官上任 第二章 投石問路 第三章 移情別戀 第四章 借勢出征 第五章 競爭對手 第六章 明爭暗鬥 第七章 利益分配 第八章 柳暗花明 第九章 處女情結 第十章 鹿死誰手 第十一章 老羞成怒 第十二章 風雲突變 第十三章 得意忘形 第十四章 黃雀在後 第十五章 狼子野心 第十六章 愛欲橫流 第十七章 審計風暴
編輯本段電子招投標
什麼是電子招投標?即通過計算機、網路等信息技術,對招投標業務進行重新梳理,優化重組工作流程,在網路上執行在線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和監督監察等一系列業務操作,最終實現高效、專業、規范、安全、低成本的招投標管理。 以網路為媒介,利用信息技術進行招投標業務的協同作業,是電子招投標與傳統招投標業務的本質不同。網路的實時性和同步性打破了傳統意義上的地域差別和空間限制,只要所處之地能夠上網,用戶可以隨時向千里之外的客戶發起交易並能得到實時的響應。基於這一點,電子招投標幫助招投標參與各方節約了大量的時間和經濟成本;信息得以及時溝通,自然也就加快了招投標活動的整體進程。 為解決以上傳統政府采購中存在的種種弊端,世界各國政府積極推行電子采購。電子采購就是通過互聯網完成采購作業,其實質就是利用計算機網路和通訊技術,改造采購流程,在形式上和技術上改變傳統采購業務的處理方式,打破時間和空間障礙,從而優化了采購過程,提高了采購效率,降低了采購成本,達到提高采購透明度的目的。 真正的全流程電子招投標,以網路為載體進行平台化的業務操作,活動中各角色以統一的招投標平台為業務入口,即可完成與招投標有關的所有業務和管理內容,強化了信息上的互通和和業務上的互動,既滿足了業務進程提速的要求,也可充分發揮網路的窗口作用,滿足各交易主體的互動需求和公眾的知情權益。 真正的全流程電子招投標,直接從線上業務流程中提取相應的信息和數據,並可分別存儲到業務平台的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統計管理等管理模塊中,數據關聯緊密,聯動效應強,方便數據的統計和導出利用,使業務和管理同步。 真正的全流程電子招投標,基於模塊化原理和標准化設計規則構建的,必須滿足包括自行招標和代理招標在內的招標采購需求。 與現有的電子招投標的根本區別,是所有的招標、投標、評標和監督監察工作都是按招投標的流程在一個體系內完成的,所有的數據資料都是體系內傳輸,招投標資料一經確認發布進入體系(發出招投標書),直到開標都不能再隨便導入導出,這才是真正的全流程電子化操作。 實例分析: 86ZTB全流程電子招標操作平台介紹,真正實現了全流程在線的電子招標、投標、評標、督察和開標過程,經國家權威機構[功能檢測]和[技術鑒定],獲得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軟體著作權]及[高新科技成果]認證。 本操作系統軟體按核心操作方式分為電子招標和電子采購兩大類,前者是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的招標、投標、評標和監督監察全流程電子化操作,在中國招投標在線網上顯示為「電子招標、電子投標」;後者簡化了評標流程,適用於自有資金項目的采購招標,在中國招投標在線網上顯示為「電子采購、電子供應」。 86ZTB電子招標操作系統特點:全流程在線即時是該操作系統的最核心的特色功能,可實現文字、圖片、聲音、文件、視頻等同步傳送。評標人評測的是真正的招標人、投標人上傳的真實的第一手招標書和投標書,監督監察人可全流程遠程在線跟蹤督察。 86ZTB電子招標通可以將「登錄注冊站」嵌入在第三方網站上實現該網站的即時電子招投標。此方式叫「86ZTB電子招標工作站」。 86ZTB電子招標通可以全部移植嵌入到第三方網站上,作為該網站的獨立電子招投標體系使用。此方式叫「86ZTB電子招標獨立系統」。 86ZTB電子招標通安全體系:86ztb全流程電子招投標系統的安全目標是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行業相關的技術規范要求,實現防泄密、防竊取、防毀壞、防假冒、防篡改、抗抵賴,以及防止拒絕服務和網路攻擊,保障本系統的安全,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設計: 1、建立可信安全的物理運行環境,保障各種實體的安全;系統配備相應的伺服器證書產品和其他軟硬體安全設施,以確保系統網路安全。 2、保障系統的應用伺服器、資料庫伺服器等主機系統的安全;通過配置防火牆、其它檢測等措施確保系統伺服器的安全運行。 3、建立有效的計算機病毒防護體系。 4、對未經授權的訪問和惡意的攻擊進行實時的響應。 5、採用密碼(MD5)和認證技術,支持PKI、SSL、X.509等規范;信息傳輸的設置完整、有效、不可抵賴性,支持許可權設置和保密性規范,並有完善的身份認證機制、嚴密的許可權控制體系、關鍵數據加密(MD5),以保證系統信息存放和傳輸的安全,保障系統交易的安全性。 6、實現系統業務操作許可權管理和訪問控制,建立本系統業務安全管理辦法;招標、投標、評標和監督檢察工作人員分別使用經過授權的用戶名和密碼(MD5加密)才能進入系統進行招投評標工作,未經合法身份授權不能進行系統核心操作。招投標資料的發布、評標確認、監督檢察的意見都由特定人員執行,包括補充修改和增加資料內容和咨詢問答,都是專人專職。任何資料信息一旦發布,即不可修改。 7、提供有效、詳細的操作日誌記錄和審計功能。
編輯本段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
參考資料 http://ke..com/view/8707.htm?wtp=tt
㈣ 哪裡能夠下載到山東省工程量清單招標文件,大神們幫幫忙
施工清單招標文件(樣例) 招標文件包括下列內容: 第一卷 投標須知、合同條款及合同協議書 第一章 投標須知及投標須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條款及合同協議書 第二卷 工程技術要求及技術規范 第三章 工程技術要求及技術規范 第三卷 投標文件格式 第四章 投標函部分格式 第五章 商務標部分格式 第六章 技術標部分格式 第四卷 圖紙 第七章 圖紙
㈤ 北京市招標投標條例的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追究法律責任;沒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適用本條例規定。
第四十七條本章規定的行政處罰,由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決定。
第四十八條招標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應當公開招標的項目未經批准擅自邀請招標的,由項目審批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有關部門可以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其中使用政府投資的項目,可以暫停項目執行或者暫停資金撥付。
第四十九條招標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應當發布招標公告而不發布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項目合同金額5‰以上10‰以下罰款;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不在指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的,或者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在招標公告中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政府投資和政府融資項目的投標人以投標報價低於成本價的方式騙取中標,導致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取消其3年至5年參加政府投資和政府融資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
第五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四條規定,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擅自增加審批事項和非法干涉或者侵犯招標人自主權的,對於舉報或者投訴不及時處理,或者不為舉報人保密的,由有關部門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的處分;情節較重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
行政監督部門的工作人員利用職權,非法干涉或者侵犯招標人自主權的,依照前款規定追究責任。

㈥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審計辦法的第五章 審計程序
第十條 招標人編制的年度招標工作計劃,以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文件,應當報送同級審計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審計部門根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招標人年度招標計劃和招標項目具體情況,確定招標投標項目審計計劃,經單位主管審計工作負責人批准後實施審計。
第十二條 審計部門根據審計項目計劃確定的審計事項組成審計組,並應在實施審計三日前,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
被審計單位以及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單位、部門,應當配合審計部門的工作,並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十三條 審計人員通過審查招標投標文件、合同、會計資料,以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等方式實施審計,並取得證明材料。
第十四條 審計組對招標投標事項實施審計後,應當向派出的審計部門提出審計報告。審計報告應當徵求被審計單位的意見。被審計單位應當自接到審計報告之日起十日內,將其書面意見送交審計組或者審計部門。
第十五條 審計部門審定審計報告,對審計事項作出評價,出具審計意見書;對違反國家規定的招標投標行為,需要依法給予處理、處罰的,在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者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處理、處罰意見。
被審計單位應當執行審計決定並將結果反饋審計部門;有關主管部門對審計部門提出的處理、處罰意見應及時進行研究,並將結果反饋審計部門。

㈦ 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權招標投標辦法的第五章 監督和考核
第五十條招標投標活動全過程應當自覺接受投標人、監察部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上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社會的監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上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發現正在進行的招標投標活動嚴重違反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應當責令招標人中止招標活動。
第五十一條招標人、評標委員會評委、招標工作人員、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人有違法違紀行為的,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五十二條投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投標無效;已經中標的,中標無效,中標資格由替補中標人取得。給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在投標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二)與投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評委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投標方案或者合謀使特定人中標的;
(三)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第五十三條已經提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後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的,在評定當年客運質量信譽等級時,每發生一次從總分中扣除30分。如果投標人在異地投標的,招標人應當將此情況通報投標人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第五十四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根據雙方簽訂的中標合同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招標人應當對中標人履行承諾情況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檢查,發現中標人不遵守服務質量承諾、不規范經營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應當要求中標人進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招標人依據中標合同的約定可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數額的違約金,直至收回該客運班線或者該客運車輛的經營權。
第五十五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中標人繳納的履約保證金應當專戶存放,不得挪用。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據中標合同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的相應數額的違約金,應當按照財務管理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合同約定從中標人履約保證金中扣除違約金後,中標人應當在招標人規定的時間內補交。逾期不交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可以依據中標合同進行處理。
合同履行完畢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將剩餘的履約保證金本息歸還中標人。
第五十六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中標人在經營期內的違法行為處以相應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