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要是小說人物的名字有重復怎麼辦
同本小說需要特殊解釋下,最好不用,除非劇情需要。不同的小說,最好不要是主要人物,路人甲乙的影響不大。
Ⅱ 小說人物名字重名,怎麼辦
不算啦。
人的名字也有重名的好不好。很多的好不好。
這哪裡算是侵權和抄襲啦。。。。
Ⅲ 小說中的設定名稱重復了,但是設定不同,有問題嗎還有,小說中人物的名字重復,有事嗎
當然有關系了,設定和名字有一種重復,都會讓讀者雲里霧里,何況是兩者都重復,就更分不清誰是誰了。
Ⅳ 急!!名字與小說中人物重合!!
just be yourself
這么簡單的道理應該能動,不要被別人的說三道四或者是玩笑所左右,你怎麼相就怎麼做了。而且會拿這種事情開玩笑的人他本身一定就很齷齪,而有難以開口,無從找到知己,這件事情就好象他突然抓到了一個救命的稻草,所以會緊抓住不放,這個時候如果你去理睬,那麼就是給與他極大的鼓舞與信心,他更會拚命抓住,所以置之不理我認為是最好的方法,當然像這種找人溝通也是一種很好的排解方式。
希望你能很快地走出這個陰影。
Ⅳ 小說中人物名字和另外一個小說人物名字重名的話算不算侵權
應該不算吧
就像你的名字和另一個人的名字重名了也不算侵權啊
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通過創作表現個人風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獲得名譽、聲望和維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該權利由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剝奪和限制。作者死後,一般由其繼承人或者法定機構予以保護。根據中國《著作權法》 的規定,著作人身權包括:
1.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布於眾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4.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作財產權是作者對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質利益為內容的權利。 著作財產權的內容具體包括:
1.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2.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3.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4.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5.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6.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7.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8.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9.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10.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1.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12.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13.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Ⅵ 急!!名字與小說人物重合!!
這種事情其實你並不是第一個,想想吧,還有很多人的名字也都遇到了這種情況,應該會好受一點吧。
名字只是人的一個代號,並不能真正代表什麼啊,再說,你的名字被別人用了,大概也是因為作者覺得你的名字很不錯。(當然,就算寫的是不好的內容,你也可以找到一些好的地方吧)
你能有這種很純凈的心靈,是很可貴很可愛的哦,不要緊張,精神上有不舒服是肯定會的,也說明你很有自尊心,很自愛,看得出你是個很乖很懂事的人哦。既然自己都這么可愛了,那些不好的事,反正說起來也和你沒很大關聯,就不必多想了。
如果你還是受不了的話,可以去網上和作者商量下,可不可以改掉書里的名字。不過我想,那個作者大概也沒有想到自己用的名字是你的吧,應該也是無心的。
總之,清者自清對不對,這樣的事只要不在意,就沒事了。千萬不要小事化大,讓自己不開心哦
呵呵,說起來我最近也在寫文,要不把你的名字給我,我替你寫個超級好的角色哦~~HOHO~~
過段時間就會忘記了,恩,祝你開心!
Ⅶ 幫取幾個小說的主角名字,注意不要與別人重復!!!
方瑤 靜博 嘉鑫 北月 怡珊 依娜
吟雪 紫姸 迎瑩
就這些了,再我也想不出來了,記得寫出來後讓我內看看,呵呵,即使是沒用容我的名字,我也是要看啊!我最愛小說了,記著寫完了把網址給我啊!
Ⅷ 求以下兩本小說的名字,他們都是同一個作者寫的,謝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