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小說《離歌》的大結局是什麼
最後結局是兩個人分開了,夏花死了,肖哲出國了
本來馬卓和毒葯都要結婚了,後來馬卓看見毒葯有女兒了,而且是晶晶的,就和毒葯分手了,其實毒葯的那個女兒是晶晶和她前夫生的,馬卓誤會毒葯,加之夏花臨死前希望馬卓能夠離開毒葯,最後馬卓出國了。
原章節
Chapter1
如果要總結一下 ,我和他說的最多的一個詞是:為什麼。
為什麼你不去找她?
為什麼你每天都要喝這種苦啦吧唧的藏茶?
問得最多的一句是:為什麼你不去看看你的眼睛?
當然這些問題他一個也沒回答我。
三年前我甩開那些狐朋狗友、關掉手機,偷偷地跟蹤他來到這里。最開始的一段時間,吳媚媚跑來找我,極力勸說我回北京,她說從前沒有好好照顧我長大,現在要帶我移民去澳洲重新開始。就算我知道她有心補償我,我也不要接受這樣的安排。我已經有了自己的生活,有一些自己想做的事。
不過至於為什麼我會有這樣的決定,我還不想回答也沒想好如何回答。人生又不是寫試卷,哪裡需要那麼多標准答案?
好在這一次吳媚媚沒有強迫我,最後的最後她居然說:「能在這里定定心也好。」
所以她投資了這座茶園,讓我和他一起當起了老闆。
雖然我今年還不到20歲,但不誇張的說,我經歷的事情比有些人活80多歲經歷的還多。所以談起人生,也多少可以稍稍感慨一下的吧。反正我覺得我的人生里已經不可能再有什麼翻新的戲碼了。之前過得太轟轟烈烈,現在反而越發平淡了起來,尤其是和一個老男人以及一個整天皺著眉頭的小女孩一起生活的日子,我越發安於現狀。
他從來也沒有問過我為什麼要留在這兒,卻也從來沒有要堅決把我趕走的意思。
大概他覺得我能和采采做個伴也不算太糟吧。
當然另一個原因,找她悶騷又極好面子的個性,我猜他死也不會說出口。
Chapter2
雖然已將變成了這副德性,但我還是不得不承認,他依舊是一個很有魅力的男人。在這老屋裡晚上沒電視,我的唯一保留節目就是吹牛。在那昏暗的燈光下,我把我那點和小流氓鬼混、被黑社會綁架的事顛來倒去添油加醋地說了N遍。我就差沒說自己一個人踏平了整個拉斯維加斯,讓阿爾·帕西諾認我當教父。我一邊說一邊觀察著他的表情,他微閉著眼不為所動,好像我那些充滿冒險色彩的過去,在他眼裡統統不值一提。
我只好使出殺手鐧:「喂,你留我在這里,是不是想讓我帶給你一點她的消息啊?」
我原本以為他會暴跳如雷,或者對我反唇相譏,誰知道他只是淡淡的笑了笑,然後說了一句噎死我的話:「你猜?」
好吧我承認,我的道行,比起他來還是差的遠。
他走出房間的時候對我說了句:「你睡的時候記得把燈關上,節約用電比較好。」
我靠,你明明啥都看不見了,還管我關不關燈干嗎?
但我進屋後,還是把燈關了。
躺在床上,我伸長耳朵在黑暗裡聽到他在那屋燒水喝茶的聲音。想像他的表情,禁不住輕輕微笑。我當時也能想像自己的這個微笑,一定是像言情小說里寫的暗戀成痴的女主角一樣的淑女的笑容。雖然我算不上個淑女,但我想那種想到他的柔軟的心情,多少也能和淑女靠點邊吧。
采採的腳從被窩里伸了出來,她已經越長越高,搞不好過一陣子就可以穿我的衣服了。
我一直對小孩子沒好感,但我不抗據帶她睡覺,她其實有自己的房間,但她總喜歡深更半夜的爬到我床上來,抱著我的脖子呼呼大睡。
剛開始我很是不喜歡,老覺得被人勒著脖子容易做噩夢。但不多幾天倒也習慣了,采采軟軟的蘋果臉常常偎著我的脖子,散發著孩子特有的氣息。她臉上有個疤痕,是那場災難留下的,等待著她的,還有好幾次的手術。
我知道她沒有媽媽,也沒有安全感。
我也沒有安全感,但好在我習慣了。
Charter3
他的日子過得毫無樂趣可言。除了管管茶園的事,每天就余喝茶發呆兩件事可做。
最常看到他一個人坐在那個小山坡上,面對一片寂靜的山林,默默地枯坐上大半天。
我猜不透他在想什麼,他也不想與人分享。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她懷抱著一塊木牌,小心翼翼的用袖口擦拭上面的灰塵。離開時還把木牌悄悄的收起來。
後來我翻出了他的寶貝木牌,發現了他那個也算不上是什麼秘密的秘密。
其實是個人都能看出來,他還喜歡她。而且還不是一般的喜歡。
那種喜歡的程度,遠遠超過我十五歲時,對那個叫葉賤賤的小男人莫名奇妙的依戀。
第一次知道他的存在,是在那個一本正經的馬小三為了那個護身符跟我拚命的時候。其實我對那個形狀奇怪的金屬製品沒多大興趣,但鬼使神差般,我就是要和她爭。
當然我最後還是還給了她,但那時我恐怕就在心底發誓,一定要會一會那個男人。
如果愛情不是給為你愛的人花光所有的錢,不是一起去看陳奕迅的演唱會,不是一起喝酒一起泡吧一起HIGH,那麼我想知道,所謂的愛情,到底該是什麼樣子?
像他們那樣,為了彼此吃盡苦頭,卻咬著牙一個字不說,一個拍拍屁股遠渡重洋,一個抱著塊冷冰冰的木牌發愣,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曠世真愛?
很遺憾,我不那麼認為。
愛就要和她在一起,哪怕與全世界為敵。
不明白個性堅毅的他怎麼會和電視劇里那些婆婆媽媽的男主角一樣,傻傻不敢去追。
難道愛到最後都讓人軟弱,反而不敢直面?
還是僅僅因為他變成了一個瞎子?
我想她不會介意吧。反正我是真的不介意的。
我覺得他看不見更好。有時候我會把眼睛閉起來,想像自己看不見的樣子,想像太陽從頭頂上走過,風從耳邊吹過,時間從我的身體里流過。
感覺其實不錯。
就是無法想像,他若是愛上我。
有朝一日,或者只是一分,一秒。都無法想像。
失敗的吶。
Chapter4
沒辦法,為了晚上跟他多呆一會,我只能挖空心思提高我的吹牛質量。為此我還專門讓吳媚媚把我的電腦給我送了回來,網路嘛,功能強大。人肉嘛,我也懂的。
功夫不負有心人,很幸運,我在一個博客里發現了她的名字。
但是我看到的第一條消息竟然是:十年後,她終於決定嫁給我了。
雖然一直自稱見多識廣,但在當下,我卻還是扎扎實實地像被人敲了一槌子在頭上一樣。
五雷轟頂,說的大約就是這種感覺吧。
愣住五秒,又反復看了好多遍。
才確認這是一個毫無疑問的陳述句。
那個夜晚,我前所未有的沉默。
講,不講?
我一輩子都沒有這么糾結過。
明明希望他能勇敢的做他自己去把失去的愛情追回來。
可我卻為何還是暗藏私心,想要守住這個秘密,把他留住。
前提是:如果不講,他就可以是我的,那我打死也不會講的。
我當然希望他是我的,這個希望在我心裡生存了將近三年。
我去找他的那個晚上,當我從火海里把他拖出來,又看到他不顧一切的跑進去,把采采拖出來的時候,我就一直想,如果他可以活著,我會永遠都留在他身邊。當醫生跟我說,命保住了,眼睛保不住了的時候,我把那個醫生的骨頭都快晃散了,我一直晃他一邊大聲喊:「把我的眼角膜捐給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給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給他!」
直到吳媚媚當機立斷的給我一巴掌,我才在醫院空盪盪的走廊里蹲下來,掩面,哭得肝腸寸斷。
這就是我洛丟丟的愛情。只求轟轟烈烈,愛過無悔。
我甚至無數次矯情的想到自己從來都沒有這樣子愛過一個人。
即使是在被葉賤賤迷得頭暈目眩六親不認的那段時間里,我也沒有過這樣強烈的感受。
原來馬卓以前跟我說的是真的。遇到真愛的時候,你根本沒得選擇。
我想他大概就是我的真愛。
我願意我的是他的。我的一切都是他的。
只可惜他從來都不要。
Chapter5
說實話,我沒有冒過險。我也沒准備好要主動出擊。
因為我知道,一旦不慎,將是永遠的失去。我寧願他忽視我的愛與崇拜,只當我是朋友。
必竟現在能夠肆意凝望他的背影,毫無顧忌的與他談笑,已經足夠將我的心裝得滿滿的了。我雖是貪心之人,卻不是那個撿玉米棒子的笨狗熊。得失之間,總得從長計議。
但是那一天,我忽然想跟他玩一個游戲。
我走到他身後,把步子走的很輕很輕。
我拿了一根細細的草,去弄他的脖子。他的脖子很有型,看上去很性感,如果他因為癢而把它縮起來,一定很好玩。
我真的好想好想俯下身,去吻一下那個脖子,輕輕一下就好。
「丟丟。」他輕聲說,「如果無聊,你可以去上上網。」
「你怎麼知道是我?」我不服氣的說,「為什麼不是采采,為什麼不是別的人?」
我瞪著他的臉。這張妖孽的臉上擺明了一副「我就知道是你搗鬼」的表情。明明看不見,卻什麼都瞞不過他。
就在我忍不住又對著他的臉陷入昏迷之時,只聽他很輕松的說了一句。
「欺負一個瞎子是不道德的。」
「喂,你說,到底神馬是愛情?」他裝模作樣侍弄花草的時候,我問他。
他還是老樣子,裝沒聽見。
我氣的踢翻了他的水壺。「如果我告訴你,她半個月後會回來,而且,她很快就要結婚了,嫁給那個姓肖的,你會不會有興趣回答我的問題?」
如果我沒看錯,他的手在空中停頓了一秒。
「如果你再搗亂的話我就把你趕出去!」下一秒他就若無其事般,沉聲說,順手扶起了被我踢倒的水壺。
這已經夠了。我吹著歡樂的口哨走開了,故意把腳步踏的很響。
Chapter6
那天我開車,去鎮上買了啤酒,牛肉以及他最愛吃的燒雞。
可是,他居然一口酒都不喝。
最後,是我一個人把那些酒喝光了,醉的不省人事。
真好笑,又不是我的前女友要結婚了,我借酒澆什麼愁。
彷彿是他把我抱回了床上,一定是他,因為采采沒有那個力氣。而我們這個鬼地方,到了晚上不會有別的人。我在迷糊間抱住他的脖子,問他:「你為什麼不喝,喝死老娘了。」
「以後告訴你。」他說。
那天晚上我就一直做夢啊,夢到吳媚媚,還夢到那個方律師,他拿著手銬,一步一步走近我說:「我要把你關起來!關一輩子。」
我轉身就跑,但怎麼都跑不掉,他拿著那個大手銬,總是惡狠狠的站在我前方。
我嚇得尖叫,我的叫聲驚醒了采采。
她跑去叫來了他。
他進屋的時候其實我已經醒了,但我把眼睛閉起來,裝死。
他摸了摸我的額頭對采采說:「沒事,興許是做惡夢了。」
又說:「醒了就自己起來喝點水,別裝了。」
他不是什麼都看不見了么,可是他怎麼好象什麼都看得見?
我睜開眼,用雙手在他眼前晃來晃去,發現他真是一點反應都沒有。
他走了以後,我一個人抱著膝蓋坐在月光里。
我想著那個夢,想著我可以醒來,而他將永遠在黑暗裡,忽然就哭了。
Chapter7
那個姓肖的,總是在博客上曬他的幸福。就差沒得意地翹起小尾巴了。
有時候看的人真是恨得牙癢癢。
其實我也不討厭那個姓肖的,他長得還挺討喜的。但我就是覺得他搶走了別人的東西還沾沾自喜,這一點很不好。跟誰顯擺跟誰示威呢。
我透露那個消息後,他看上去很平靜,但我知道他內心波瀾壯闊。第十四天,他把我叫到了屋子裡。他打開了他的舊皮箱,從裡面拿出了一個盒子對我說:「很多年前,在香港買的,打算跟她求婚,結果一直沒送掉。你替我去送給她吧,就說是你送的結婚禮物好了。」
我打開盒子來,看到一塊名表。好漂亮的女士腕錶,鑽石鑽石亮晶晶,估計一定值不少的錢。
「我不去。」我說。
「你要是去了,回來有獎勵。」他說。
「先說是什麼!」我靠近他。
「我陪你下棋。」他說。
「切!」除非腦殘,不然不會有人認為跟一個瞎子下棋是一件好玩的事。
「你可以任意取笑我。」他補充說。
我捧著那個盒子,提了一個很大膽的要求,我說:「如果我按你所說的去做了,我可不可以,讓你吻我一下?」
他愣了一下,答我說:「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讓我吻你一下?」
他還是愣了一下,還是答我說:「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我們互相吻一下?」
「不可以!」這回回答的,是站在門邊的采采。
晚上,我罵采采說:「你不支持我,信不信我抽你。」
采采一點兒都不怕。
她回答我說:「我爸只愛我媽咪。」
這個可憐的孩子,她連誰是他爸都沒搞清楚就在這里亂講。
怪只怪大人們欠孩子的太多了,這一切真的不是她的錯。
Chapter8
雖然什麼都是不可以,我還是決定幫他 。
我決定為了他,去把馬卓帶回來。
誰叫我的愛情落在他的身上,不得不為他赴湯蹈火呢。
誰叫我曾經欠他一個巨大的人情?
接近那棟房子的時候,我首先聽見一陣鞭炮聲,噼里啪啦,震得我耳朵發麻。
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吧。
愛了十年,歷盡艱險,每當要走到一起,總是會被千奇百怪的事情破局——對他們來說,也許這就是命運。
可是對我來說,當我15歲因為被懷疑販毒扔進拘留所,當所有人都認為我無可救葯,當那些道貌岸然的人恨不得在我身上踏上一腳,只有她一個人沒有放棄我。我做啤酒妹流落街頭,也是她,塞給我一百塊錢讓我打車回家。當我把U盤交到她的手裡那一刻,我就知道,她會為我伸張正義,失去工作也在所不惜。
沒有人對我這么好,是她讓我有勇氣去想——命這種東西,還是事在人為,總有一天,我會變成你們都不認識的樣子。
所以,我不會讓他們這樣敗給命運。
Chapter9
看到她看著他的眼神我就知道,我沒有賭錯。他們倆分明就是塵緣未了!
看她往他去的地方飛奔,我好像忽然明白,愛一個人,大概就是不顧命運的阻撓、不怕慘烈的運氣、不顧往日和必將到來的傷害,還是要在一起的執迷不悟。
因為深愛,所以要在一起。不論剩下多少時間,不論與世界背道而馳,都只奔往有他的地方。
我選擇離開,成全這段幾度被命運拆散的愛情。
我選擇放棄,只是因為——我要你們在一起。
我走了,懶的跟你們這對幸福的可恥的人道別。
今後還有山山水水磕磕絆絆,麻煩你們都自己去解決。
我懂的事情,想必你們也早已懂得:愛一個人,必須與他坦誠相對,將自己最軟弱的地方、最隱秘的傷口,統統展現在他的面前。
讓可笑的自尊、面子統統見鬼去。
只要愛,不想其他。
而我,我會找到下一個,讓我全心全意去愛的人。
END.
『貳』 吶喊中主人公最終去世
《吶喊》是魯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說的結集,共十四篇,主人公有好多,你具體指那一篇。你的問題問得有點不合適啊!作品真實地描繪了從辛亥革命到五四時期的社會生活,揭示了種種深層次的社會矛盾,對中國舊有制度及陳腐的傳統觀念進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徹底的否定,表現出對民族生存濃重的憂患意識和對社會變革的強烈渴望。 對當時的中國人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1、《狂人日記》是通過一個昆仲的精神病患者的日記,害怕自己被人吃為線索描出了人吃人的冰山一角。揭示了中國封建社會長期「人吃人」的現象。主人公雖然是個精神病患者,作者卻通過「眾人皆醉我獨醒」的角度,揭露了這種病態的封建現象。2、《孔乙己》是魯迅繼《狂人日記》之後第二篇抨擊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的小說,講述一個沒有考上秀才的讀書人的悲劇遭遇。主人公孔乙己是個心地善良的人,但他在科舉制度毒害下,除了滿口「之乎者也」之外,一無所能,窮途潦倒,成了人們取笑的資料。為生活所迫,他偶爾做些小偷小竊的事,終於被打斷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默默死去。小說通過對人物性格和遭遇的生動描寫,揭露了封建科舉制度的腐朽,鞭撻了封建教育對知識分子心靈的戕害。3、《葯》人物有凶暴殘酷的劊子手康大叔,因為小兒子小栓的癆病而拿出所有家檔去買了個人血饅頭的華老栓,和那些在茶店裡議論紛紛的茶客,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為革命而被處死,最後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饅頭而犧牲的人。一個革命者為民眾的解放而慷慨犧牲,他的鮮血卻被民眾當作治病的靈葯,這種強烈的反差,有力地揭示了舊民主革命與民眾的嚴重隔膜,揭露了長期的封建統治給人民造成的麻木和愚昧。作者贊揚夏瑜的革命精神和氣節,痛惜民眾的落後和無知。
4、《明天》中單四嫂子三歲的兒子寶兒得了病,單四嫂子為他四處求醫,盼望著「明天」寶兒的病就能好,但是「明天」到來了,病魔無情地奪去了寶兒的生命。明天是什麼?是希望還是絕望,單四嫂子不得而知,但失去寶兒後的孤獨與痛苦卻是真實的。這篇小說通過單四嫂子失去孩子的過程,反映了封建社會迷信思想殘害生命,又揭示了人們生活理想的喪失,對生活的麻木。5、《一件小事》這是魯迅小說中似乎難得一窺的從正面題材寫的小說,從一個車夫扶起撞倒的老婆子,也從自己與車夫的比較中,看到了人們心中的良知。6、《頭發的故事》講述了主人公N先生剪掉辮子後的一系列遭遇。N先生是一個有覺悟、有理想的人,因為覺得不方便而剪去了辮子,卻遭到了周圍人的蔑視和厭惡,因此他深感中國的守舊和頑固——「造物的皮鞭沒有到中國的脊樑上時,中國便永遠是這一樣的中國,決不肯自己改變一支毫毛!」 頭發代表著中國人民心中長存已久的封建思想,通過我與N君的對話,寫出人們對革命的淡忘。革命之後,民眾除了革去頭上的辮子外,社會狀態是換湯不換葯,沒有實質性的變化。</SPAN></p>7、《風波》的主人公七斤住在農村,靠撐船度日,經常來回於魯鎮與城裡之間,因此知道這些時事。七斤在辛亥革命時剪了辮子,然而「皇帝坐龍庭」(即復辟)了又要辮子了。趙七爺先前盤著的頭發也放下了,他還特意到七斤家嚴厲地責問:「七斤的辮子呢?」七斤嫂也沒好聲氣地罵他。一時七斤家聚集了許多看客。但過了十幾日,皇帝沒坐龍庭,七斤相安無事,趙七爺的辮子又盤在頂上了。一場關於辮子的風波就這樣過去了,七斤重新獲得了村裡的尊敬,村子裡的景象也依然如故,人們在少有變化中過著與上輩人一樣的生活。風波是寫朝廷上換了皇帝沒換皇帝對村裡人思想的風波。揭示了農村人,也就是在封建思想摧殘下的中國人安於現狀、不問世事、沒有拯救自己命運的思想,沒有人的價值的認識。8、《故鄉》也就是講我們熟悉的一個人物——閏土。小說通過作者對小時候那個在西瓜地月光下捉猹的少年和現在叫老爺、為生活所迫憔悴、充滿奴性的閏土的比較,揭示了封建社會對勞動人民的危害之深。9、《阿Q正傳》是《吶喊》中的名篇。阿Q,姓名籍貫不詳,以做短工度日。阿Q自尊又自卑,對受居民尊敬的趙太爺和錢太爺獨不崇奉,不是想自己「先前闊」,就是想「兒子會闊多了」,他總能在精神上獲勝。被王胡揍了一頓,又被「假洋鬼子」打了一棍,想著「兒子打老子」便忘卻了,調戲守小尼姑更覺晦氣全消。但這卻勾起了他的慾望,盡管嚴守「男女之大防」,但又壓不住自然的本能,就對吳媽叫著「我和你困覺」,被秀才的大竹杠打了一頓,阿Q的愛情夢被打破,隨即生計又成問題,於是打定進城。回來曾獲得村裡人一時的敬畏,但人們探聽底細後又對他「敬而遠之」。得知革命黨進村,本是「深惡痛絕」,但一看舉人和村裡人都怕他們,便有些神往,然而阿Q一直沒弄懂革命,直到被抓、被殺。臨死前的遺憾是畫押的圈不圓。小說深刻地表現了封建文化窒息下形成的中國國民的劣根性,阿Q則是這種國民性弱點的集中體現。「精神勝利法」是阿Q的主要特徵。10、《端午節》塑造了一個表面上進步,骨子裡落後的舊知識分子"方玄綽"的形象。方弦綽是「這些因循守舊,看不慣新的事物,總是喜歡在過去的世界裡思考問題的人物代表。」 11、《白光》講述的是封建士子落榜殞命的故事,該故事批判的鋒芒似乎指向封建科舉給舊知識分子造成的生存困境和命運悲劇。寫陳士成好幾次落榜科舉後最終因為受不了失敗和無人賞識的悲痛,精神異常失足落水。12、《兔和貓》這篇小說帶有寓言的色彩,作者以小動物兔和貓為對象,抒發了自己的愛憎之情。作者同情新生弱小的兔子,憎惡大黑貓的凶惡,並由此寓視社會現象,從而更加反襯出代表黑暗勢力的大黑貓的兇殘,和作者對其的憎惡之情。作者以極強的觀察力,傳神的筆致把白兔的外形、動作、神態描繪的栩栩如生,語言生動准確,從而增強了作品的藝術魅力。13、《鴨的喜劇》主要講述的是俄國盲詩人愛羅先珂居住在北京。他覺得十分無聊,寂寞,便託人買了一些蝌蚪兒,待它們長大後就可以聽到交響曲般的「蛙鳴聲」。當他從孩子口中得知「他們生了腳了」,「他便高興的微笑道」。然而,他又買了四隻「誠然是可愛,遍身松花黃」的小鴨。小鴨固然可愛,但它們在游泳的時喉,「吃掉」了河中愛羅先珂的蝌蚪。使他夢寐以求的「蛙鳴交響曲」就這樣破滅。事後,他帶著遺憾離開了「沙漠」般的北京。揭示了一個弱肉強食的道理,也是中國社會的一個寫照。14、《社戲》是魯迅先生用第一人稱寫的短篇小說,作品裡的「我」,是魯迅先生把自傳性的材料加以藝術提煉塑造出來的人物。「我──迅哥兒,雖然不能說就是作者,但在一定程度上確實反映了魯迅先生的思想面貌和身世經歷。
這是我從網路那裡總結過來的,非原創。
『叄』 驚聲尖叫1結局是甚麼兇手是誰為何殺人
【驚聲尖笑1】破解真正劇情,告知你誰是兇手。
只看樓主.
收藏
6【辛迪來到帕妃家,阿獃穿著警服給辛迪送冰袋,並提到那個殺人的事情。以後1分鍾
『肆』 驚聲尖叫4結局是什麼
《驚聲尖叫4》最後結局表明兇手是西妮的表妹吉爾,她聯合恐怖電影社團的查理一起,最後查理也被吉爾殺了。
《驚聲尖叫4》是由帝門影業公司出品,由韋斯·克雷文執導,內芙·坎貝爾、大衛·阿奎特、柯特妮·考克斯領銜主演的恐怖片。影片於2011年4月15日在美國上映。
該片講述了一位作家過了十年平靜的生活,得到了很多贊譽。就在她以為生活重回正軌的時候,又被戴骷髏面具的殺手追殺的故事。
劇情簡介:
在殺人事件過去多年以後,所有人都認為如此可怕的一幕終於可以變成歷史了,西德妮·普雷斯科特(內芙·坎貝爾飾)已經成為了一名作家,她根據自己的真實經歷創作的一本小說最近剛剛出版發行,而在巡迴簽售為新書做宣傳的過程中,她特意將自己在伍茲伯勒的家鄉小鎮定為最後一站。
回家之後,西德妮再次和警官杜威·萊利(大衛·阿奎特飾)以及蓋爾(柯特妮·考克斯飾)取得了聯系,這兩個人現在已經結婚了,還有她的表妹吉爾(艾瑪·羅伯茨飾)和阿姨凱特(瑪麗·麥克唐納飾),都是西德妮最最牽掛的親人。
然而不幸的是,她的出現也引發了瘋狂的殺人魔「鬼臉」的回歸,也再一次讓她、蓋爾和杜威置身在了危險當中,同樣被牽連進來的還有吉爾和她的好朋友們,包括伍茲伯勒小鎮在內,已經沒有一個地方是真正安全的了。
(4)尖叫小說結局解釋擴展閱讀:
幕後製作:
導演和編劇製作新一集《驚聲尖叫》,將全部精力融入到了劇本的創作當中,選擇一個全新題材作為故事背景,雖然是以續集的稱謂標榜,事實《驚聲尖叫4》的原創色彩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濃厚,創造更符合恐怖電影口味的曲折離奇的情節線索。
《驚聲尖叫》導演韋斯·克雷文在不失去這套影片所依據的根源的基礎上,創造發明一些獨具匠心的看點,之所以選擇重新回到這個故事領域,已經通過之前的3部電影作品為這套系列制定了非常高的標准,那就是《驚聲尖叫4》不僅僅要讓年輕的觀眾產生興趣,還得滿足前3集恐怖影迷的喜愛。
『伍』 誰知道十宗罪每一篇的結局是什麼意思
《肢體雪人》結局分析如下:
幾處細節:
1、小妖鞋上的血跡,說是夢游在走廊里沾到的。但是那血跡也可以是在兇殺現場沾到的。
2、在做兇殺模擬的時候,小妖忍俊不禁的笑了出來。而夢游者一般是不會記得夢游內容的,她居然還笑的出來,她為什麼笑呢?
她是第一個出現在兇案現場的人,在這種模擬場景里笑出來只有一個原因,模擬場景和她見到的真實場景差別很大,明明是演戲還要和真的一樣,所以她笑了。
而從這點也可以看出小妖強悍的心理素質。
至於小妖和阿嬌什麼關系,她倆根本沒有任何關系,阿嬌的網名也不叫小妖,蘇眉只是故意那麼說給小妖聽的。
『陸』 驚聲尖叫1結局是什麼兇手是誰為什麼殺人
兇手是詐死的比利,而斯圖更是比利的幫凶,而早已猜到兇手的蘭迪也被比利開槍射倒。比利告訴席妮自己殺人的動機是因為席妮的母親搞婚外戀拆散了自己的家庭,而斯圖只是覺得殺人好玩。
並且告訴她席妮的爸爸就被斯圖綁在地下室。在一番糾纏後,席妮利用花瓶結束了斯圖的生命,而趕來的蓋爾在杜威被刺傷後拿起槍擊斃了比利,將受傷的杜威、蘭迪和席妮的父親送往醫院,一場噩夢終於結束了。
(6)尖叫小說結局解釋擴展閱讀
主要角色:
1、席妮。
一名高中女生,在同學被殺後,她也受到恐怖電話的威脅,被兇手誤導冤枉了他人,致使真凶至今逍遙法外,席妮也屢次被兇手追殺,但她依靠機智勇敢和運氣屢次逃離險境,在經過兇手不斷的殺戮之後,席妮終於明白了真凶原來是自己的男友比利和他的好友斯圖,最終在魏蓋兒的幫助下戰勝了兇手。
2、蓋爾。
一名到處找八卦的女記者,一心想要炒新聞,她堅持認為席妮指證錯了人,所以執意要尋找到真凶,她的采訪讓席妮很厭煩,後來她也成了殺手的目標,不過她的反抗力比較強,並給予了殺手重創。
3、凱西。
凱西是席妮的校友,喜歡看恐怖片,她准備在父母外出的夜裡,看幾部恐怖錄像帶,享受被驚嚇的感覺,突然間電話響起,一個陌生人卻讓她真正嚇破膽,因為他知道她的一舉一動,甚至在她面前活生生地將她男友殺死,最後連她自己都難逃厄運。
4、比利。
席妮的男友,表面上關心席妮,實際上是面具殺手。和幫凶斯圖策劃了這一場場兇殺游戲,他告訴席妮自己殺人的動機,是因為席妮的母親搞婚外戀拆散了自己的家庭,最後比利在混亂中被女記者蓋爾開槍擊斃,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柒』 驚聲尖叫美劇結局沒看懂
意思是記者是emma的姐姐她回來報仇,audrey就是她的幫手,但pipe准備殺掉emma之前說要給她一個驚喜,應該就是說audrey,但是audrey就把pipe殺了。
『捌』 驚聲尖叫第一季大結局是什麼意思
大結局是那個記者是女主的姐姐,但是最後有感覺那個女同有問題,兇手很可能不止一人
『玖』 飢荒尖叫者到底講的什麼故事
額,明白時間有點晚了,但還是想說一下。(有一部分官方未涉及的部分為自我想像):Bill (主角)和Sarah以及一對巴西的夫婦出去旅遊,然後巴西夫婦不見了,Bill出去尋找兩天都找不到,Sarah莫名的感到慌張,於是她留下了一個張紙條和手電筒給Bill,而自己隻身去找直升機。Bill回到營地時,發現一片漆黑,於是Bill點燃了火堆,游戲就這樣子開始了。二人一段時間未歸(尋找巴西夫婦),所有人都認為他們死了。(有一張紙條上寫著Bill,但Bill的名字被劃了,並寫上了dead,死者。)值得一提的是紙上有兩個名字被劃了,rone 和 ryan ,但他們的名字後寫著monster,怪物,所以可以理解為游戲中的所有怪物都是由人被怪物襲擊變成的。Bill來到了營地後,地上有一行英文,Why it is so dark,為什麼這么黑,Sarah察覺了有問題(四周的環境),就並未等Bill回來,獨自一人前去機場,留下了一個手電筒Bill便前去機場找Sarah,卻發現森林中確實有一些奇怪的生物(怪物)。接下來就是玩家玩的劇情了。Bill發現了Sarah的屍體。(Bill說了句:Oh,no !)當Bill到達停機坪時,Bill發現了一個收音機(Bill不必找到收音機的頻率那張紙條也是可以使用發電機的)這時會有一個聲音響起:我們都以為你已經死了,Bill。我們會過去接你,用發電機將燈塔打開! (這是Bill的朋友錄給Bill的)Bill打開指示燈後,他等著直升機的到來,突然,Bill的手電筒突然熄滅了,周圍的燈也熄滅了。此處兩個結局,一是開燈,GG。二是不開燈,會直接出字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