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的小說名字和別人的一樣
可以發表,但是有什麼後果就要自行負責了。
⑵ 寫小說名字和別人的一樣或者很像,會侵權嗎
小說現在還沒相應規范制約,一堆拿別人小說改個主角名字就發表的大有人在……看多別人的難免會受影響,用心寫出自己的風格水準就好!加油
⑶ 我寫的小說和別人小說名字重了怎麼辦 算抄襲不
不算吧,只要你的內容不一樣就可以,天下同名的小說不計其數啊,如果你不喜歡,可以改一個。
⑷ 在起點寫小說,要是和別人的名字一樣可以嗎
一樣的肯定是不可以的,你改一下呀,比如說生存守則,這樣,
⑸ 小說名字不可以相同嗎 如果別人寫個同名小說可以嗎
沒必要寫重名的,那樣有嘩眾取寵之嫌。
⑹ 小說的名字和別人一樣但是內容不同可以嗎
可以的,我看過好多小說的名字都是一樣,但是內容完全不同。是可以的,就跟歌的名字一樣,但是詞和曲不同。
⑺ 如果寫小說人物的名字和其他小說的人物名字相同,會不會被誤認為抄襲
不會,不會因為名字相同就被認為是抄襲的。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來看:
1、著作權法所稱抄襲、剽竊,是同一概念(為簡略起見,以下統稱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抄襲侵權與其他侵權行為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第一,行為具有違法性;第二,有損害的客觀事實存在;第三,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系;第四,行為人有過錯。由於抄襲物需發表才產生侵權後果,即有損害的客觀事實,所以通常在認定抄襲時都指已經發表的抄襲物。因此,更准確的說法應是,「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發表。」(這句很重要~)
2、從抄襲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動或者基本原封不動地復制他人作品的行為,也有經改頭換面後將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獨創成份竊為己有的行為,前者在著作權執法領域被稱為低級抄襲,後者被稱為高級抄襲。低級抄襲的認定比較容易。高級抄襲需經過認真辨別,甚至需經過專家鑒定後方能認定。在著作權執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級抄襲有:改變作品的類型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將小說改成電影;不改變作品的類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權保護的成分並改變作品的具體表現形式,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創作的電視劇本原創的情節、內容,經過改頭換面後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電視劇本。
3、如上所述,著作權侵權同其它侵犯權利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其中、行為人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這一原則也同樣適用於對抄襲侵權的認定,而不論主觀上是否有將他人之作當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4、對抄襲的認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還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評、是否構成抄襲物的主要或者實質部分為轉移。凡構成上述要件的,均應認為屬於抄襲。
SO,不用擔心啦~一個名字而已~
⑻ 小說的名字可以和別人的一樣嗎
可以的
小說里重名的很多。
⑼ 小說主人公名字跟別人小說的主人公名字一樣算抄襲嗎
當然不算。不僅重名不算,就算是寫同一個人,同一件事(比如人物傳記,歷史事件)。只要立意不同,表現的手法,講述的內容不同,都不算抄襲。你可以安心的發表了。
⑽ 我想寫小說,但是已經發表後發現主人公名字或者書名和別人相同怎麼辦,這算不算侵權
那需要看一看你是在那一個網站發表的文啦,如果是在小說閱讀網、版言情小說等一些大型的小說閱權讀網站的話,可能需要閱讀發文條款、合約,但是如果是在一些小型的網站的話,也是需要閱讀條款和合約的。而且,是要看一下發文時間的,如果是在同一網站主角名有重復的話,可以修改,但如果不是一個網站的話,可以不需修改,而書名也是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