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國2016年以來出台的監管互聯網媒體的主要法律文件,有哪些
互聯網的循序漸進管理安全
『貳』 網路文學盜版一年損失近60億,網路小說如何保護版權
網路文學很多,就比如說現在就連各種各樣的社交網站上都有很多的文學作品,什麼小說啊,讀本之類的都很多,但是盜版小說非常多。

然後就是可以建立盜版維權之類的部門,每天可以收集其他網站的內容,看看是否有重合的,因為盜版閱讀網站非常多,所以也只能夠選擇部分比較大型的閱讀網站查詢,盡量從免費網站下手。
目前能做的實在是太少了,因為文字作品也不像其他,只能夠從大方向進行保護,無法完全杜絕盜版。不過卻可以從閱讀體驗上來鞏固用戶,盡量的減少用戶閱讀盜版小說。
『叄』 關於網路小說中的一些法律問題
首先,你只是想寫小說嗎?那你為什麼非要把真人名字寫進去呢。。。寫小說,以真實生活版為來源,是無可厚權非的。但如果你非要把真人名字寫出來,說明你是想讓別人知道,你就是在寫他。可你又怕人家知道說你侵權。。。。
其次,如果你所謂的小說,全部是用真人真事寫的,那我告訴你,那不叫小說,那叫傳記,人物傳記。
最後,如果你在寫「小說」的過程中,用真人名字,但寫的是虛構的事,特別是侵犯當事人的權益的事,則很可能構成侵權。
所以,請思考清楚在行動。。。。
『肆』 網路文學的這些行為違法嗎,違反了哪些法律
網路小說的來違規違法是比較源常見的,國內也經常有檢查和舉報,但漏網之魚必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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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描述】一般只屬於臆想,如果內容過於不堪,可以考慮告知相關明星的經紀人,由對方決定是否起訴和維護名譽權。(一般不涉及露骨情節的並沒有太大影響,否則屬於傳播淫穢、)
【詆毀他人】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二條,但同樣需要告知本人,由其決定是否訴訟。附四十二條具體內容: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篡改婚法】如可以證實內容確有不實,可舉報給網路巡警。
【歷史事實】網路文學多屬於虛構,一般對於歷史事實和名人作品的更改抄襲目前不算嚴重。
『伍』 網路自媒體法律監管的法律有哪些
自媒體時代是指以個人傳播為主的媒介時代。這種媒介基礎憑借其交互性、自主性的特徵使得新聞自由度顯著增高,傳媒生態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轉變。隨著無線互聯和智能手機的普及,每一個人就是一個電視台,可以直播你所親歷的任何事件,因其權威性無需證明,官方媒體的壟斷地位遭遇巨大挑戰。自媒體時代僅僅是互聯網顛覆人類社會生存現狀的開始。
在自媒體時代,由於每個人在網路上都是信息發布者,他們本身就成為了一名「記者」,通過他們跟蹤記錄和發布生活中的所見所聞,大大拓寬了網路上新聞信息的採集渠道和增大了信息量。同時,由於沒有空間和時間的限制,信息更新速度更為頻繁,時效性不斷增強,網民可以通過互聯網迅速獲得自己感興趣的新聞,並通過網際間的傳播和交流使這些信息廣泛流動。因此,媒體便發展成為一種與廣大受眾「面對面」交流與互動的通訊工具。
從倫理道德角度分析,只要一種行為進入社會領域,並與他人和社會發生聯系,那麼,這種行為就必然受到社會通行的行為准則和規范的制約。由此,我們不難分析,新聞傳播行為在傳播領域同樣會對受眾產生不同程度的有利或有害的影響。
如今的互聯網,早已成為人們現實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惡意傳播的網路虛假新聞,對現實生活造成的沖擊是真實可感,毫不虛擬。因此,網路作為一個公共空間,網路秩序的維護當然也就是一種公共行為。
自媒體時代的他律
他律有兩個層面的含義:一是憲法與法律的層面;另一個是政策與規章的層面。
他律在一定歷史時期與某些特定的職業中,可以產生立竿見影的效果,可以使行業不正之風在法律規范的約束下得到扭轉。所以,在自媒體時代,如何在有效保證網民言論自由的同時,引導一些意見不一的信息朝著健康的輿論導向發展,便成了應對復雜的自媒體網路環境的一道難題。
首先,職能部門應加強對自媒體的法律監管。
就我國現行的網路管理體系來說,只有一些相應的規章制度,而嚴格意義上的網路監管法律還沒有正式出台。當前,我們可以做的是效仿一些大型門戶網站,實行實名制認證。網民在微博、微信上發布信息,必須進行有效的身份認證,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約束一些網民隨意發布信息的行為,有效規避一些虛假和不實信息的傳播。另一方面,對各大網站要制定一些通行的規章制度及懲戒措施,以此來規范其經營行為,並通過網站的規范運行來帶動廣大網民養成良好的上網行為,從而逐步形成網路道德良性發展的氛圍。
其次,網路媒體要積極探索虛擬空間管理模式。
網路媒體要加快網路誠信體系建設,自覺遵守新聞宣傳紀律,提高網路人員的道德素質,完善信息製作和發布流程,確保網站信息的真實可靠。網路媒體要進一步提高自律意識,加強自我管理、自我約束,主動提高網路管理水平,在廣大網民可接受的范圍內積極探索虛擬空間的教育模式,如通過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的相互合作,宣傳與網路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提高虛擬空間監管者和網民的道德素質修養,進而培育監管部門和監管者在網路虛擬空間協調配合的網路管理理念。
自媒體時代的自律
自媒體的良性發展,特別需要網路參與者的公民意識和素養。自媒體時代對德育的發展是一種監督,對公民的道德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德育則促進了自媒體時代向更文明的方向發展,給公民一個公平、自由、和諧的言論環境,更有利於保障公民的各項權利。
首先,管得住「嘴」才能充分行使話語權。
在自媒體時代,每個人都是網路信息的傳播者和接受者。也就是說,每個人在網路上都經營著自己的一個媒體「小櫃台」。但是,自媒體不應該僅僅是指網民可以在網路空間享有充分的言論自由,更應該體現出網民在這一個虛擬世界中的自律和自覺,管好自己的「嘴」,對一些未經證實的信息,要謹慎轉載和妄加評論,要千萬注意不讓自己成為虛假信息的傳播者,甚至是製造者。只有這樣,每一位網民才能更加有效地行使手中的話語權,承擔起共同凈化網路空間的重任,讓自己的言論和觀點發揮引領輿論導向的正能量。
其次,把握好「底線」才能有效實現參與性。
『陸』 網路監管的法律法規
維護網路安全、保護網路上的公共利益,網路掃黃等內容。網路監管分為:網路營運監管、網路內容監管、網路版權監管、網路經營監管、網路安全監管、網路經營許可監管等。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經2000年9月20日國務院第31次常務會議通過,2000年9月25日公布施行。該辦法共二十七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條,互聯網信息服務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有償提供信息或者網頁製作等服務活動。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無償提供具有公開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務活動。」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四條,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第五條,從事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葯品和醫療器械等互聯網信息服務,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規定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在申請經營許可或者履行備案手續前,應當依法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經2002年8月14日國務院第6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負責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設立審批,並負責對依法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公安機關負責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信息網路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登記注冊和營業執照的管理,並依法查處無照經營活動;電信管理等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照本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分別實施有關監督管理。」
國務院於2002 年9月29日公布了《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作為一部行政法規,它規范了網吧的經營秩序。規范公安機關對申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進行信息網路安全和消防安全審核;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最低營業面積、計算機等裝置及附屬設備數量、單機面積的標准,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規定,並發給《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公司或企業形式經營的單位進行注冊登記,並發給營業執照。
《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已經2005年1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第十二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
網路安全與規范在過去一年裡是中國社會關注的一大話題。多位受訪代表委員認為:中國的網路監管正在探索中起步。
過去的一年,中國的網路管理部門先後做出多種嘗試,維護網路安全、保護網路上的公共利益,這裡面既包括得到公眾廣泛支持的「網路掃黃」專項行動,也包括推行在做法上有異議的綠壩軟體的嘗試。
國務院新聞辦網路局副局長劉正榮說,中國政府對互聯網的監管正處在不斷摸索與完善的階段。他說:「互聯網一直在快速發展之中,網路技術的演變日新月異,政府只有不斷總結經驗、完善相關立法和治理措施,才能真正確保互聯網的安全。」
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最新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12月底,中國網民規模達到3.84億人,年增長率為28.9%。中國手機網民2013年增加1.2億,達到2.33億人,手機上網成為互聯網用戶新的增長點。如何為數億網民提供一個綠色、文明的網路環境,是政府必須面對的新課題。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教授郭國慶認為,中國社會是一個民主開放的社會,同時也是一個多元化的社會,對於政府的網路監管行為必然存在諸多不同觀點。他說,有些觀點認為,政府對網路的監管是一種對自由的干涉。事實上,即便是在歐美國家,也同樣存在對網路的監管,並不是各種網路信息都可以放任自流。
「中國對互聯網監管手段的探索還處於初級階段,監管的手段和對象,都是必須首先要考慮清楚的問題。」全國政協委員、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侯欣一說。他表示,管理的目的不是將中國封閉起來,因而在監管手段上必須符合現代信息化社會的一些基本規律,必須與現代科技發展水平相適應。
對於網路管理的政策發布,侯欣一委員建議說,政府在推出新措施時應充分徵求和了解各方意見,給出一個公告期,讓民眾有心理准備。
事實上,中國政府正在朝這個方向努力。政府在監管過程中注意不斷創新和汲取他國成功經驗,更是充分發揮了行業自律和公眾監督的巨大作用。
多位代表委員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提出,無論是中國普通民眾也好、西方社會也好,對於正在起步階段的中國網路監管,需要用發展的眼光和一顆平常心來看待,這樣的氛圍也需要靠政府通過自身努力來營造。

『柒』 寫小說必知的法律知道有哪些
你是說寫小說時要遵守或者別違反哪些法律,還是只的你要寫一個法律方面的小說的話需要掌專握哪些法律知識屬?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的話,《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是基本的,還可能涉及的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
至於第二種情況么,要看你寫哪方面的故事了,不過民法、刑法的基本條例應該是需要的知道。
『捌』 發表網路小說需要注意那些法律法規
每個小說網站上都有的 具體包括了哪些詞語 所以建議樓主去直接注冊網站賬號去看
『玖』 國家有沒有出台關於打擊網路小說盜貼網站的法律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北京市高院關於確定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指導意見》、《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