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想將金庸的一部武俠小說拍成電視劇需要支付多少版權費
以前香港將金庸的一部武俠小說拍成電視劇支付了多少版權費
央視那是特殊 金庸就准備將版權送給他們的 本是一片好意 哪知就這么被張紀中個鳥人糟蹋了
『貳』 哪裡買武俠類和玄幻類小說版權的
你到圖書版權交易網去看看。
http://www.bookb2b.com/
我個人覺得你可以直接和出版社聯系。現在的出版社多如牛毛。
『叄』 這本武俠小說侵犯版權嗎
《斗破蒼穹》流行時,它的某本跟風書VIP章節幾百章都是讓人花錢看的,叫《武極》,寫得比原著毫不遜色,而且人物相同最多隻能說是同人文,這種文章多了去了,正是當下盛行,再不行你就換個網站,比如17k,小說閱讀網等,這種題材的文章也有一片市場,祝你早日簽約,還有隻寫了16萬字就簽約有點少,建議再多寫一點,在高潮前簽約,這是老套路了。
加油哦~
望採納。
『肆』 介紹幾本武俠小說
洛陽女兒行 還有開唐
『伍』 金庸去世後,其著作權將被誰繼承,小說還有機會被翻拍嗎
2018年似乎帶走不少人而且都是著名大師,相聲界相繼走了不少知名人士如常寶華、單田芳等,主持界李詠也剛去世不久,涉及各個行業,如今金庸也去世。據港媒報道著名小說作家金庸去世(10月30日),享年94歲。

他的小說之所以被稱為經典,不只是被一代人觀看記住,而是讓更多的新人看到,像《神鵰俠侶》依然是70/80/90甚至00後所喜,原因就在與它的不斷翻拍和提升,這樣才是經典永存的方式,如今金庸老先生已離世,不知道他的小說還會不會再次被翻拍,如果再翻拍就再也沒有金庸的味道了吧!
『陸』 用他人武俠小說里人物名和武功寫的小說侵權嗎
這樣的寫法一般來說就是同人文的寫作吧。同人文即「同人之名以為文」,把某部甚至某些原創作品裡的人物放在新環境里,加入作者自己的想法從而展現作者對於原作不同的觀念。
同人文如果是私下寫寫進行小范圍流通。不進行商業出版的話還是可以的,如果是通過商業形式進行出版的話,就可能涉及侵權了。
印象最深的就是江南的《此間的少年》,這本書主要講述了在汴京大學,喬峰、郭靖、令狐沖等大俠們的校園故事。就是江南運用金庸武俠小說裡面那些經典的人物描寫的大學時代的青春故事。在出版以後,2016年10月,金庸老先生已經向江南先生提出了訴訟。武俠小說大家金庸(原名查良鏞)將暢銷玄幻書作家江南(原名楊治)告上法庭,起訴江南及其出版發行方著作權侵權,要求「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的行為,停止復制、發行小說《此間的少年》,封存並銷毀庫存圖書」並公開道歉,共同賠償經濟損失500萬元。
雖然案件仍未有結果,這也說明這樣的寫作手法在進行商業出版的時候是存在一定的風險的。
『柒』 金庸小說版權
版權是這樣算的,出版商跟作者聯系,出版多少都要事先說好.比如一版出二十萬本,然後付其版稅.現在的通行標準是8%,韓寒和郭敬明拿得就是這個.但名作家不同,不可這樣算.
若這一次出版的二十萬本銷量極好,出版商又會和金庸聯系,再次出版,版稅另算.當然不一定是同一個出版商.
電影,電視,也是如此.
『捌』 寫武俠小說借用金庸小說的世界,人物或招式算不算侵犯版權
同人也是侵犯版權的 如果用於商業行為的話
『玖』 求公開版權的文學作品,中外皆可~~~
各類經典名著,比如四大名著,莎士比亞四大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