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網路小說如何才算作抄襲希望詳細的,事關重大啊!!!
對於抄襲(也稱剽竊,為簡略以下均稱抄襲)的認定標准,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早在一九九九年就作出了相關規定。
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如何認定抄襲行為給某某市版權局的答復
權司[1999]第6號
某某市版權局:
收到你局關於認定抄襲行為的函。經研究,答復如下:
一、著作權法所稱抄襲、剽竊,是同一概念(為簡略起見,以下統稱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抄襲侵權與其他侵權行為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第一,行為具有違法性;第二,有損害的客觀事實存在;第三,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系;第四,行為人有過錯。由於抄襲物需發表才產生侵權後果,即有損害的客觀事實,所以通常在認定抄襲時都指經發表的抄襲物。因此,更准確的說法應是,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發表。
二、從抄襲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動或者基本原封不動地復制他人作品的行為,也有經改頭換面後將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獨創成份竊為己有的行為,前者在著作權執法領域被稱為低級抄襲,後者被稱為高級抄襲。低級抄襲的認定比較容易。高級抄襲需經過認真辨別,甚至需經過專家鑒定後方能認定。在著作權執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級抄襲有:改變作品的類型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將小說改成電影;不改變作品的類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權保護的成分並改變作品的具體表現形式,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創作的電視劇本原創的情節、內容,經過改頭換面後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電視劇本。
三、如上所述,著作權侵權同其他民事權利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其中,行為人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這一原則也同樣適用於對抄襲侵權的認定,而不論主觀上是否有將他人之作當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四、對抄襲的認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還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評、是否構成抄襲物的主要或者實質部分為轉移。凡構成上述要件的,均應認為屬於抄襲。
以上意見,供參考。
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五日
Ⅱ 小說借鑒
你應該現徵得作者同意 不然會有麻煩的 一般的作者都好說話的
Ⅲ 跪問網路小說十大神作都是什麼
十大神作網路小說有:《神墓》、《凡人修仙傳》、《斗羅大陸》、《雪中悍刀行》、《悟空傳》
一、《神墓》
辰東大神的成名之作,最好看的玄幻小說之一,萬年之後,神魔陵園重新開啟,從中走出的辰南開始了自己的尋人之旅,浩渺天地,六道輪回,面對著陌生的世界,雨馨究竟在何處,說不盡的英雄故事,道不盡的萬古傳奇。

四、《雪中悍刀行》
《雪中悍刀行》作者烽火戲諸侯,知名網路小說作家,作為最好看的網路小說之一,《雪中悍刀行》被眾多讀者稱為《雪中》之後無江湖,情之一字,不知所起,不知所棲,不知所結,不知所解,不知所蹤,不知所終。
五、《悟空傳》
以《西遊記》為藍本,再現了唐僧師徒四人的取經之路,小說悲劇英雄式的塑造手法,讓無數的讀者心中流血,悟空與紫霞仙子的愛情故事,唐僧與小白龍之間的愛情故事,八戒與阿月之間的愛情故事讓無數讀者扼腕嘆息,《悟空傳》是不可或缺的那個時代記憶。
Ⅳ 借鑒游戲設定去寫網路小說會不會算侵權
不會,現在這種小說很多,也沒聽說誰被告侵權的
Ⅳ 網路小說在寫作時借鑒現實生活中比較著名的中外真實故事可以嗎
微相似還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太雷同就不太好了,畢竟網上噴子大家都懂
Ⅵ 關於網路小說 這到底是心有靈犀還是"借鑒"
現在無業遊民太多,都混口飯吃,沒水平不抄怎麼活。起點越來越爛,根本不用審核是個人都可以寫小說。
Ⅶ 小說如何判定抄襲與借鑒
在確認抄襲行為中,往往需要與形式上相類似的行為進行區別:(1)抄襲與利用著作權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觀點。一般的說,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題、題材、觀點、思想等再進行新的創作,在法律上是允許的,不能認為是抄襲。(2)抄襲與利用他人作品的歷史背景、客觀事實、統計數字等。各國著作權法對作品所表達的歷史背景、客觀事實統計數字等本身並不予以保護,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觀事實、歷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認定為抄襲。(3)抄襲與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據,一般由各國著作權法自行規定其范圍。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圍的,一般構成侵權,但並不一定是抄襲。(4)抄襲與巧合。著作權保護的是獨創作品,而非首創作品。類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獨立創作的,不能認為是抄 有的學者認為,判斷抄襲與其它行為的區別,可以從下面5個方面去分析:(1)看被告對原作品的更改程度;(2)看原作品與被告作品的特點;(3)看作品的性質;(4)看作品中所體現的創作技巧和作品的價值;(5)看被告的意圖。
根據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如何認定抄襲行為給青島市版權局的答復》:
「從抄襲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動或者基本原封不動地復制他人作品的行為,也有經改頭換面後將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獨創成份竊為己有的行為,前者在著作權執法領域被稱為低級抄襲,後者被稱為高級抄襲。低級抄襲的認定比較容易。高級抄襲需經過認真辨別,甚至需經過專家鑒定後方能認定。」
可見,如何辨別「抄襲」還是「借鑒」並沒有特別客觀的標准。在實務中,一方起訴另一方抄襲自己的設計(侵犯著作權或是專利權中的外觀設計),須證明對方在圖案、色彩、文字、位置關系等和自己的設計相似,而被告則需要證明其明顯區別,以及自己設計的獨創性。
Ⅷ 替朋友問的,網路小說十章三章借鑒別人劇情,算抄襲嗎小說沒簽約,沒盈利,如果刪除全部內容還有事嗎
算抄襲吧,不過沒有簽約沒有盈利,一般原作者不會找你。
刪掉的話,會沒有事情的。
建議小說寫作中,可以適當參考別人劇情以及學習寫作手法,但是劇情不能抄襲,原版抄下。
Ⅸ 哪部網路小說有可借鑒的教育方式
小說不知道,電影到是有一部可以推薦給你《墊底辣妹》講述班裡一個倒數生,努力學習考上名牌大學的有事,裡面有很多經典的話,感覺很有教育意義:
1、不管周圍人怎麼說你不行,充滿自信地繼續說出你的夢想,不怕嘲諷和失敗。勇於挑戰夢想的力量,對我來說是多麼耀眼。
2、僅憑外表就判斷我不行的大人,我一直都瞧不起他們。我什麼都沒有,這點我最清楚,如果沒有目標,就不會被任何人期待。
3、人生路上本來就少不了困難挫折,對於這些挫折,不再逃跑勇敢面對才是最好的方法。
4、把目標降低一次,就會越來越低的。
Ⅹ 關於網路小說抄襲,剽竊的問題
首先,事實上即使你抄襲的話也是沒人管的,最多招人罵但是你個人基本上是不會有任何問題的。
其次,不需要那麼嚴格的要求原創,只要最主幹的內容是自己寫的就沒問題,不需要太過局限。
只要你自己創作的東西光芒萬丈,就會掩蓋你借鑒(嚴酷點說抄襲)其他作品的瑕疵,一本書最核心最重要的東西就是你自己原創的東西,如果你的初衷是把各大經典作品竄燒一遍,即使你銜接的再好也是沒有意義的。局限於是否抄襲還是你對自己沒有信心,
比較好的一個例子就是貓膩寫的《間客》(恕我看的小說還不夠多,加起來TXT格式的也就250M左右),看一下他在《間客》最後寫的後記
以下摘自貓膩的後記:
一:間客是一本個人英雄主義武俠小說。
兩年前的那一天,開始寫間客的時候,我就向大家說明,這會是一個無數舊酒瓶灌著新酒的故事,情節會老套。
我確實就這樣寫的:許樂逃離東林,在圖書館里遇邰家太子爺,不明身份相識,吃喝玩樂,是鹿鼎記。一個帝國人成為聯邦英雄,然後身份被揭穿,是天龍八部。這個故事還有很多我們曾經看過的武俠小說里常用的橋段。
不是懶得想新橋段,而是因為間客這個故事是要寫與一般人不同的東林石頭許樂,那麼我想讓他在這種經典或者說被無數人用濫了的局面面前做也不一樣的選擇,從而更加清晰一些。
韋小寶遇康熙後,無論那份少年情誼還在不在,但總之是一主一奴才了,因為康熙是值得抱的大腿,利用、依靠、重視,很多故事裡的類似互動,往往都是如此,男主角起先會借勢,然後起勢再以勢壓人,沖天而成一龍。
許樂卻不會這么干,邰之源是什麼樣的身份,和他一點關系都沒有,小西瓜是什麼來歷,同樣不會影響到他,對他來說,這兩個只是瘦弱幼小需要被他保護的朋友,從未想過刻意去抱大腿或細腿,不仰視也不俯視,管你丫是誰,咱們就是朋友,那麼便一直就是朋友下去,關系異常簡單而直接。
家國沖突那個橋段也是如此,英雄好漢大丈夫如喬峰在變成蕭峰之後的那段rì子里還是會惘然無助無措悲憤苦惱直到最後摔破罐子般的狠厲完成自我身份認知,卻最終夾在兩團yīn雲之間不知如何自持折了羽箭戳入壯闊胸膛碧血洗了潛意識里的原罪。
許樂不會這么干,也沒有這么干。
如老鼠般穿行於首都街巷間,被人人皆曰可殺時,他的心情自然也不會爽到哪裡去,但面臨指責時他卻極少會憤怒,悲憤情緒也少有,所以很難走進悲劇英雄那條末路,因為他很堅定且清晰地知道,這些事情和他沒有關系。
他以前是聯邦人,那麼就殺帝國人,後來變成帝國人,那自然要多考慮帝國人的利益,立場的轉變不是他所能控制,而是他人安排,那麼他憑什麼因此而背負上道德上的負罪感?
我主觀意識上沒有犯錯,那麼我就不需要為此承擔任何後果,這是一種極端自我,極端強大,可以說極端自私卻又非常令人驚嘆的jīng神強度,只有臭且硬的石頭才能為之。
間客就是本武俠小說,寫了太多的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如果沒有如此強悍的jīng神世界做為支撐,誰都不可能做到這些,施清海不行,杜少卿不行,許樂也不行。
所謂武俠就是以武道達成自己所認為的俠義之行,所謂英雄就是堅定認為自己所做是正確的,然後不顧面前有怎樣的艱難險阻,怎樣的鮮血淋漓,都會無比堅定地走下去。
洪七公敢在華山上吼那兩句,郭靖敢揮著大巴掌四處扇去,楚留香摸摸鼻子說自己不殺人,王小石把石頭扔向那頂轎子時,想必他們的腦海里都充滿了這種自信或自我陶醉。
……
PS:不知道這樣隨便摘錄貓膩大叔的話會不會惹他生氣,有一點點惶恐。。。